113年臺北市青年盃暨亞瑟盃全國擊劍錦標賽
一、依據:
北市體輔字第1123034901號
二、 宗旨:
為落實基層訓練,提昇擊劍水準,培養擊劍運動興趣,遴選優秀選手輔導升學,並紀念推廣國內擊劍運動之已故林丘山先生(Mr.Arthur Lin)特舉辧本比賽。
三、 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中華民國擊劍協會
四、 主辦單位:
五、 協辦單位:
辰記國際有限公司、銘傳大學、臺北市立石牌國民中學、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六、 比賽日期:
113年2月23日(星期五)至2月25日(星期日),共三天。
七、 比賽地點:
臺北體育館4樓(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八、 競賽項目
(一) 個人賽
1. 高中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2. 國中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3. 國小高年級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4. 國小中年級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5. 國小低年級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6. 幼兒體驗組:混合銳劍
(二) 團體賽
1. 長青組:男子銳劍、女子銳劍、混合鈍劍、混合軍刀
2. 高中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3. 國中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4. 國小高年級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女子鈍劍、女子銳劍、男女混合軍刀
5. 國小中年級組:男女混合鈍劍、男女混合銳劍、男女混合軍刀
6. 國小低年級組:男女混合鈍劍、男女混合銳劍、男女混合軍刀九、報名資格及辦法
(一) 個人賽:僅限設籍臺北市或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參加,以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完成註冊設有學籍之在校學生。
(二) 個人賽一人限報名乙項,無法跨劍種:
1. 個人賽高中組參賽年齡為出生年介於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間。
2. 個人賽國中組參賽年齡為出生年介於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間。
3. 個人賽國小高年級組參賽年齡為出生年介於 2011 年 9月 1 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
4. 個人賽國小中年級組參賽年齡為出生年介於 2013 年 9月 1 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間。
5. 個人賽國小低年級組參賽年齡為出生年介於 2015 年 9月 1 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間。
個人賽 | |||||
出生年月日 | 高中組 | 國中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小 中年級組 | 國小低年級組 |
2005/9/1-2008/08/31 | 高中組 | ||||
2008/9/1-2011/08/31 | 國中組 | ||||
2011/9/1-2013/08/31 | 國小高年級組 | ||||
2013/9/1-2015/08/31 | 國小中年級組 | ||||
2015/9/1-2017/08/31 | 國小低年級組 |
(三) 幼兒體驗組
1. 採現場報名,開放全國各級學校或單位自由報名。
2. 2/24、2/25每日上午10-11點開放報名,11:30準時開賽。
3. 每日限32人報名參賽,可重複參加2日賽程。
4. 體驗費:每人100元。
5. 年齡限制:2016/09/01-2018/08/31(國小一年級、幼稚園大班學童)。
6. 採用銳劍規則單淘汰賽制,每場計時2分鐘,先獲得5分者獲勝。
7. 參加者應穿著長袖長褲運動服及運動鞋,主辦單位現場提供借用面罩、安全劍、護胸裝備(每場次用完酒精消毒裝備)。
8. 凡現場報名成功即贈送精美紀念品,每場次前三名頒發紀念獎牌。(四)團體賽開放全國各級學校或單位自由組隊,每人每日可報名多項團體賽項目,惟年齡限制需符合以下規定:
1. 團體賽長青組參賽年齡:甲、年齡計算方法:2024-出生年=歲數。
乙、男子項目年齡總和須大於等於135歲。丙、女子項目年齡總和須大於等於120歲。
丁、女性劍手可跨男子項目共同組隊,團隊中增加一名女性劍手其年齡總數+5歲,依此類推。
戊、惟男性劍手不得跨女子組賽事。
甲、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年齡限制如下:
甲、團體賽高中組參賽年齡為出生年介於 2005 年 9 月 1 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間。
乙、團體賽國中組參賽年齡為出生年介於 2008 年 9 月 1 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間。
丙、團體賽國小高年級組參賽年齡為出生年介於2011年9月1 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
丁、團體賽國小中年級組參賽年齡為出生年介於2013年9月1 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間。
戊、團體賽國小低年級組參賽年齡為出生年介於2015年9月1 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間。
團體賽 | ||||||||||||||||||
出生年月日 | 長青組 | 高中組 | 國中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小中年級組 | 國小低年級組 | ||||||||||||
男總和≥135;女總和≥120 | 長青組 | |||||||||||||||||
分組 | 混合 | 男女 | 混合 | |||||||||||||||
可同時報名之團體項目 | 鈍劍 | 銳劍 | 軍刀 | |||||||||||||||
2005/9/1-2008/08/31 | 高中組 | |||||||||||||||||
分組 | 男
女 |
男
女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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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同時報名之團體項目 | 鈍
劍 |
銳
劍 |
軍
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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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2011/08/31 | 國中組 | |||||||||||||||||
分組 | 男
女 |
男
女 |
男
女 |
|||||||||||||||
可同時報名之團體項目 | 鈍
劍 |
銳
劍 |
軍
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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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2013/08/31 | 國小高年級組 | |||||||||||||||||
分組 | 男
女 |
男
女 |
混
合 |
|||||||||||||||
可同時報名之團體項目 | 鈍
劍 |
銳
劍 |
軍
刀 |
|||||||||||||||
2013/9/1-2015/08/31 | 國小中年級組 | |||||||||||||||||
分組 | 混
合 |
混
合 |
混
合 |
|||||||||||||||
可同時報名之團體項目 | 鈍
劍 |
銳
劍 |
軍
刀 |
|||||||||||||||
2015/9/1-2017/08/31 | 國小低年級組 | |||||||||||||||||
分組 | 混
合 |
混
合 |
混合 | |||||||||||||||
可同時報名之團體項目 | 鈍
劍 |
銳
劍 |
軍刀 |
(五) 團體賽可同時報名鈍劍/銳劍/軍刀項目,僅可跨劍種,不可跨齡。舉例說明:國中組可同時報名參加國中組鈍劍+銳劍+軍刀團體賽,但無法向上越級挑戰高中組團體賽。國小高/中/低年級組亦同。
(六) 團體賽女子選手可混組報名男子組,惟男子選手不得報名女子組,男女混合組之項目除外。
(七) 若因跨劍種而導致比賽場次衝場者,則須依照競賽規程第十五條附則第三項「棄權論」辦理。
(八) 報名費:個人賽每人每項新台幣 700 元整,團體賽每隊每項新台幣2,400元整,上述報名費皆含活動意外保險。
(九) 經報名後(除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已報名者若因重大事由、生病受傷等原因無法出賽,須事先以書面通知本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如放棄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十) 無故棄賽者主辦單位得依FIE規則o.56.3之精神罰款其所屬單位新台幣1000元整,未完成繳納罰金前暫停其所屬單位所有選手的比賽。
(十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月29日截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 個人賽:(1/19前將提供報名網址,敬請留意中華民國擊劍協會官網)
- 團體賽:(1/19前將提供報名網址,敬請留意中華民國擊劍協會官網)
備註:礙於系統設定限制,團體賽一張訂單僅能報名一組參賽隊伍,各單位若需報名多組參賽隊伍,請分開報名。
(十二) 報名表單送出後如需修改資料,請自行於〈伊貝特報名網〉修改,無法自行修改之項目請來函本會 servicetaipeifencing@gmail.com。
(十三) 報名截止日期至113年2月4日期間內修改報名資料需Email 來函本會,繳付2倍報名費後使得修改報名資料;增加報名者需來函本會,並繳付3倍報名費。
(十四) 報名前請務必閱讀並瞭解活動須知及活動聲明,並勾選「我同意」之選項,即可進入報名系統,選取競賽項目後進入填寫報名資料。
(十五) 未滿十五歲參賽者須填寫監護人相關資料。
(十六) 報名完成後請於指定時間內完成繳費,逾期繳費者視同“未報名”,報名系統將不會留存報名資料,參賽者須重新報名。若因逾期繳費導致未能於1月29日前完成報名者,每人每項參賽項目需繳付3倍報名費使得報名。
(十七) 網路報名繳費問題請寫信到 servicetaipeifencing@gmail.com,臺北市體育總會擊劍協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十八) 未於比賽現場領取收據之單位,需支付郵寄費80元,待本會收到匯款後將協助寄送收據至指定地址。
(十九) 報名費收據統一於比賽結束一週後全數銷毀,逾期領取者後果自負。
十、賽程:
每日8:00檢錄,8:30開賽,每日競賽項目如下
113年2月23日(星期五)
個人賽:
(一)高中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二)國中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三)國小高年級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四)國小中年級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五)國小低年級組:男子鈍劍、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鈍劍、女子銳劍、女子軍刀
113年2月24日(星期六)
團體賽:
(一)長青組:男子銳劍、女子銳劍
(二)高中組:男子銳劍、女子鈍劍、女子銳劍
(三)國中組:男子鈍劍、女子鈍劍、女子銳劍
(四)國小高年級組:男子銳劍、女子鈍劍
(五)國小中年級組:混合銳劍 (六)國小低年級組:混合鈍劍
個人賽:
(一)幼兒體驗組:混合銳劍
113年2月25日(星期日)
團體賽:
(一)長青組:混合鈍劍、混合軍刀
(二)高中組:男子鈍劍、男子軍刀、女子軍刀 (三)國中組:男子銳劍、男子軍刀、女子軍刀
(四)國小高年級組:男子鈍劍、女子銳劍、混合軍刀
(五)國小中年級組:混合鈍劍、混合軍刀 (六)國小低年級組:混合銳劍、混合軍刀
個人賽:
(一)幼兒體驗組:混合銳劍
十一、 競賽規則:
(一)依據國際擊劍規則總會(F.I.E)最新競賽規則進行,並實施消極比賽規定。
(二)個人賽:
1. 預賽採分組循環,複、決賽採單淘汰制。
2. 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高年級組循環賽每場5點/競賽時間3分鐘。複、決賽每場15,鈍劍、銳劍分3回合,每回合3分鐘中場休息1 分鐘;軍刀分2回合,某一方選手先取得8點後休息1分鐘。
3. 國小中、低年級組循環賽每場5點/競賽時間2分鐘。複、決賽每場
10點,鈍劍、銳劍分3回合,每回合2分鐘中場休息1分鐘;軍刀分2回合,某一方選手先取得5點後休息1分鐘。
(三)團體賽:
1. 各參賽項目報名隊數須滿2隊才進行開賽,未滿2隊之組別不開賽,未開賽項目之報名費將全額退費予報名單位。
2. 依報名隊數採先分組循環後單淘汰。
3. 各項目報名隊數未滿4隊依循環賽成績頒獎。
4. 各項目報名隊數超過 8 隊,複賽將依循環賽成績淘汰 20%-30%,視最終報名隊伍數大會將於賽前公告賽程,並保有最終修改之權利。
5. 每場 45 點分9 回合,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組每回合 3 分鐘,國小中年級及低年級組、長青組每回合2分鐘。
十二、 器材規定
(一)個人賽國小低年級、中年級及團體賽U9、U11歲組限使用0號劍(兒童劍),其它組別使用5號劍(成人劍)。
(二)選手器材與設備均須符合國際擊劍總會規則之規定。運動員應自備符合國內賽事規定之裝備和器材參加比賽,劍服、劍褲、面罩、小背心須達到350牛頓抗力以上,未符合標準者不得上場比賽。
(三)本次競賽無賽前器材檢驗,選手應自備合格劍具、裝備由場上裁判檢核,並準備第二把(含以上)的預備器材,沒有預備器材者,依擊劍規則之第一類罰則處罰。
十三、 獎勵
(一)凡報名本次賽會即可獲得大會精美紀念禮。 (二)個人賽各項比賽冠、亞、季軍頒發獎牌及成績證明,三、四名並列,第五名至第八名頒發成績證明書。
(三)團體賽各項比賽冠軍頒發獎牌、成績證明及由辰記國際有限公司贊助之擊劍相關精美禮品,亞軍、季軍(三、四名並列)頒發獎牌及成績證明,第五至第八名頒發成績證明。
(四)獲獎選手於領獎時須穿著劍服或隊服(不得穿著短褲)、劍鞋或運動鞋。
服裝未符規定者不得上台領獎。
十四、 申訴
(一)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國際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若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裁判長或審判委員提出書面申訴(申訴書如附件)。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
(二)有關參賽運動員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向裁判長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書面申訴(申訴書如附件),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三)任何申訴均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不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並列入承辦單位經費收入。
十五、 附則
(一)檢錄完成後無故棄賽,則罰鍰其所屬單位新台幣1000元整,罰金未繳清前該單位不得報名擊劍協會主辦之各級排名積分賽,並公告於協會網站。
(二)各比賽劍道,嚴格控管人員進入,除裁判及參賽選手,其餘人員請於休息區或看台上觀看比賽。(個人賽預賽只有比賽選手能進場,個人賽淘汰賽開放一名教練進場指導,團體賽開放二名教練進場指導。)
(三)每場比賽於第二次唱名後一分鐘,與賽選手仍未出席者,即以棄權論(團體跨項選手場次衝突時亦同)。
(四)已報名參賽選手若因重大事由無法出賽,請事先以書面通知本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
(五)報名表所填列之個人資料為本次賽會統一辦理投保,此外不另作其他用途。
(六)報名截止後欲修改資料如報名單位等,將加收行政費用新臺幣200元。
十六、 為強化性騷擾防治,本會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電話:02-8772-3033 傳真:02-2778-1663
電子郵件信箱: taipeifencing2@gmail.com
十七、 本賽事防疫規定依照教育部體育署及臺北市政府防疫政策辦理。
十八、 本賽事響應環保減塑作為:
(一) 不提供一次性瓶裝水,請參與人員自行備受水瓶現場裝取飲用水。
(二) 不提供一次性塑膠餐具,請參與人員自行備妥環保餐具。
十九、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補充,並經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備查後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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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年臺北市青年盃暨亞瑟盃全國擊劍錦標賽113年臺北市青年盃暨亞瑟盃全國擊劍錦標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月29日截止 個人賽各項比賽冠、亞、季軍頒發獎牌及成績證明,三、四名並列,第五名至第八名頒發成績證明書 比賽日期:113年2月23日(星期五)至2月25日 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4樓(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 111年度臺北市青年盃擊劍錦標賽111年度臺北市青年盃擊劍錦標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2月7日截止,一律網路報名(E-mail寄件日期為憑) 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7樓(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10號) 比賽期間:111年2月11日至12日,共兩天。 參加資格:國小、國中、高中組限設籍或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參加。
- 110年臺北市青年盃全國擊劍錦標賽110年臺北市青年盃全國擊劍錦標賽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0年3月5日截止,一律網路報名。 比賽日期: 110年3月13日至3月14日,共計2天。 比賽地點: 臺北市中正高級中學體育館(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77號) 報名資格: 於9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年滿十三歲以上。
- 109年臺北市青年盃全國擊劍錦標賽109年臺北市青年盃全國擊劍錦標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7月17日截止,一律網路報名(E-mail寄件日期為憑) 比賽日期:109年7月25日、7月26日兩天。 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4樓。 報名資格:於96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年滿十三歲以上。 宗旨:為推廣擊劍運動,提昇擊劍水準,選拔優秀選手,舉辦本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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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年臺北市青年盃暨亞瑟盃全國擊劍錦標賽一、依據: 北市體輔字第 1123034901 號 二、宗旨:為落實基層訓練,提昇擊劍水準,培養擊劍運動興趣,遴選優秀選手 輔導升學,並紀念推廣國內擊劍運動之已故林丘山先生(Mr.Arthur Lin) 特舉辧本比賽。 三、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中華民國擊劍協會 四、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擊劍協會、辰記國際有限公司 五、協辦單位:辰記國際有限公司、銘傳大學、臺北市立石牌國民中學、臺北市 立誠正國民中學、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六、比賽日期:113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至 2 月 25 日(星期日),共三天。 七、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 4 樓(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 4 段 10 號)。 比賽網站 : https://bit.ly/3vJVgHa
- 【轉載公告】113年臺北市青年盃暨亞瑟盃全國擊劍錦標賽競賽規程詳細資訊請查閱附件,如有相關疑問請致信到 servicetaipeifenci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