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孝道故事徵文比賽

113年度孝道故事徵文比賽

 總獎金: 67500

最高獎金: 6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9-25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7-761-3875分機504(王助理)

主辦單位Email:499@tea.nknush.kh.edu.tw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孝道「心」文化實施計畫

二、 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實施計畫

113年度孝道教育系列比賽

113年度孝道故事徵文比賽

貳、 目的

鼓勵參賽者藉由自身經驗撰寫與孝道相關之文章、故事,透由抒發對孝親尊長、關懷行善、愛的實踐及生活教育之感想與觀念,進而培養其健全人格,建立正確價值觀,增進孝道教育生活實踐與反思能力,落實孝道教育向下紮根的基礎,達到全人教育之目的。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二、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肆、 參加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伍、 甄選規則

一、 活動對象(以113年8月1日起之身分為準)

共分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含五專前三年),每人以參加1件徵文作品為限,同一件作品不受理跨組別參賽。

二、 徵文主題

選擇與孝道相關之主題,撰寫與家人孝的互動之故事,題目自訂。

三、 活動相關重要日期:

(一) 收件截止:113年9月25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入圍名單:113年11月30日前公告各組別「入圍」名單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官方網站。

(三) 頒獎典禮:典禮日期、時間與地點擇日公告於本中心官網。四、 報名與收件方式,請於113年9月25日(星期三)前完成以下程序:(一) 先將作品完成後,再至「113年度孝道教育系列比賽線上報名表單」( https://forms.gle/nYv6R1FL64yu4K5n9)填寫報名資料與上傳作品電子檔,並下載相關附件。

1. 作品電子檔檔名請依下列格式命名:

(1) 徵文-組別-作品名稱-校名-作者姓名

(2) 範例:徵文-國中組-孝順爸媽-凱旋國中-王大明

(二) 再將以下須檢附資料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89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件資料須包含:

1. 包裹外需黏貼專用信封封面【附件一】

2. 包裹內需檢附以下紙本資料:

(1) 授權同意書一份【附件二】

(2) 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一份【附件三】

(3)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影本一份

(三) 以上紙本附件及電子檔均需繳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倘有未盡事宜,敬請聯繫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1. 聯絡電話:07-7613875分機504,王助理

2. 聯絡信箱: 499@tea.nknush.kh.edu.tw

陸、 甄選稿件規格及評選標準

一、 稿件格式規定:

(一) 作品一律採電子方式繕打,繳交WORD檔或ODT檔(不受理手寫稿件、翻拍掃描圖檔或PDF檔投稿),並依附件四範例寫作。

(二) 因應獲獎作品須編輯成大會手冊與作品集,電子檔案之格式請提供可編輯之WORD檔或ODT檔。

(三) 各組投稿字數規範如下:

1. 國小學生組:投稿字數以800字為上限。

2. 國中學生組:投稿字數以1200字為上限。

3.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投稿字數以2000字為上限。

二、 評選標準:

(一) 主題貼切30%

(二) 內容表現30%

(三) 文字技巧20%

(四) 文意流暢20%

三、 邀請專家學者評選,根據評選標準選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獲選作品將公告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柒、 獎項

一、分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含五專前三年)共三組,每一組別選出特優1名、優等3名、佳作5名,並依投稿狀況增列入選名額,獲獎名額視實際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獎項及內容如下表:

組別 獎項
特優 優等 佳作 入選
國小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國中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含五專前三年) 1 3 5 若干名

各組獎項說明表

(一) 特優:共3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6,000元禮券。

(二) 優等:共9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3,000元禮券。

(三) 佳作:共15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1,500元禮券。

(四) 入選: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

捌、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未曾參加任何比賽、以及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即未曾在網路或平面刊物發表之作品),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模仿或瞟竊他人之作品(包含 AI 協作)等侵害智慧財產權違法侵權之情形。若經檢舉違反上述事項,主辦單位得撤銷參賽、入圍資格或得獎之權利。

二、 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前述事項,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禮券及獎狀,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亦應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三、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單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作品字數不足、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四、 為確保競賽品質,參賽者於線上報名後,參賽作品經承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加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則直接予以刪除,不另行通知,報名截止後,亦不得更改參賽資料。

五、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作品無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外,不得有其他異議。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各獎項得予從缺。

六、 主辦單位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得蒐集處理參賽者或其他成員之個人資料。不同意蒐集處理其個人資料者,主辦單位得取消該參賽者入圍或得獎資格。

七、 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國教署,國教署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八、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九、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本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十、 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於本中心官方網站。

玖、 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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