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專題研究比賽

114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專題研究比賽

 總獎金: 60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4-11-05 ~ 2024-12-03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471-3610分機210(莊勝傑主任)、03-471-3610分機213(李柏勳組長)

主辦單位Email:andy0929@smjh.tyc.edu.twstaff213@smjh.tyc.edu.tw

壹、目標

1、 激勵學生對自然與人文環境的關懷,並能運用資訊科技知能來解決改善生活環境的問題或現象。

2、 培養學生蒐集與分析資料的能力,以建立學生主動探究的能力。

3、 透過本活動建構之分組學習環境,在教師的指導下,由學生自行決定學什麼及如何學,以培養學生合作學習的精神。

4、 擴展並提升桃園市學生學習的層面、分享及交流觀摩的機會。

貳、 辦理單位

1、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2、 承辦單位: 桃園市立石門國民中學

參、主題

氣候變遷vs兒童人權─極端的氣候、難民的守護。

參、 摘要

SDG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永續發展目標)是牽動全球及台灣教育的新關鍵字,108課綱下,已有許多學校將 SDGs 融入課程,培養孩子的核心素養及未來能力!

2021年7月是全球有史以來最熱的7月。根據聯合國「2021氣候變遷報告」,全球愈來愈熱已不可逆,洪水、乾旱、暴風雨等極端氣候破紀錄,將成為全球新常態。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出版的報告指出,「氣候風險就是兒童人權危機」,台灣位處災難發生頻率高風險或極端高風險的地區,面對這樣的現況,我們能做的其實很多!SDGs 的內容看似複雜、龐大,但其實在日常生活一點一點改變的累積,就能影響孩子長大後的世界,如何尋求落實的行動方案,共同守護孩子的未來。成為目前全球世界各國發展的重大議題。

伍、活動網站

http://sthesis.erdc.tyc.edu.tw/SthesisWeb/

陸、實施方式

1、 各隊完成報名後,請依主題範圍擬定一個「專題名稱」,再透過資料蒐集、研究討論、統計調查、訪問勘查、尋求社會資源協助、請教專家學者等方式去探究形成的原因、羅列或統計目前的現況、提出或構思因應的對策。

2、 各隊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競賽平臺,將全部探討研究的歷程及內容製作成專題報告,內容可同時呈現文字、圖片、聲音或影片,所以各隊亦可運用數位影音設備蒐集更多相關的輔助資料,以豐富專題報告的多元呈現,使閱讀者能加深對各隊專題的認識與瞭解。

3、 競賽平臺除了撰寫專題研究報告外,另「圖片、影音、推薦閱讀、書櫃、會議紀錄」等競賽項目,列入評分;所有引用資料皆需註明來源與出處。

4、 所有參賽學校務必派員參加【專題研究製作要領指導】,將邀請專家學者分享精進專題研究之方法及策略,並錄製成影片,無法現場參與之學校可於研習後採線上觀看,但不核予研習時數。

柒、參加對象

1、 國小組:本市公私立國小在學學生(四、五、六年級)。

2、 國中組:本市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3、 國中設有資優班,且資優班總人數超過30人以上,務必派一隊參加。

捌、組隊規定

1、 每一隊之指導教師及學生需同校但可不同班。

2、 指導教師每隊人數至多3人,可指導校內多個隊伍,惟敘獎時僅擇優敘獎。(必須為該校編制內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3、 每隊學生人數2至6人,不得重複參賽多個隊伍。

4、 每校不限報名隊數。

5、 隊伍於上網報名後,於報名截止前可替換成員,截止後不得再替換成員,僅能允許不克繼續參賽之隊員退出(退出後如僅剩1人者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退出時需由該校或指導教師具名向承辦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6、 隊伍成員於作品上傳截止日後,不得辦理退出。

玖、 活動重要日程

項次 時間 事項
1 113年11月5日(星期二)至113年12月3日(星期二)中午13時截止 比賽報名期間
2 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13:30~15:30系統操作說明會
15:30~17:30參賽經驗分享地點:石門國中
3 113年12月4日(星期三) 專題研究製作要領指導研習 13:30-16:30(預定研習時間3小時,視聘任講師交通往返時間彈性調整規畫) 地點:石門國中
4 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 作品上傳開始日期
5 114年3月5日(星期三)中午13時止 作品上傳截止日期
6 114年3月10日(星期一)至114年3月17日(星期一) 初賽評分(3/20前公告成績)
7 114年4月9日(星期三) 決賽(4/10公告成績) 報到時間12:40~13:20比賽時間13:30~17:30
地點:石門國中

拾、初賽評審內容及標準

1、評選【優勝】隊伍晉級決賽,各組最多9隊晉級,若初賽分數未達60分,得從缺。

2、評分規準:

項次 評審項目 評審內容簡要說明 權重
1 專題報告 1. 專題是否切合本次主題範圍。
2. 是否能有系統、有目的去記錄並敘述閱讀、討論、訪問、觀察、勘查或研究後的結果。3. 內文的版面編排及可閱讀性。4. 各組專題報告字數限制如下:(如發現以文字轉存圖片規避字數計算之情事,將提交各階段評審會議酌予扣分)

  • 國小組:10000字內。
  • 國中組:15000字內。

5. 各組於競賽平臺可用容量限制如下:

  • 國小組:60MB內。
  • 國中組:70MB內。
65%
2 圖片 1. 自行拍攝圖片:與專題連結相關性、可呈現專題歷程相關性。
2. 引用圖片:需註明圖片標題、圖片出處、出處連結及推薦引用原因。
15%
3 影音 1. 自行錄製影音:與專題連結相關性、可呈現專題歷程相關性。
2. 引用影音:需註明影音標題、影音出處、出處連結及推薦引用原因。
4 推薦閱讀 1. 與專題連結相關性及推薦閱讀原因。
2. 需註明標題、出處、簡介(摘要)等。
5 書櫃 1. 與專題連結相關性及推薦閱讀原因。
2. 需說明書名、作者、出版社、簡介(摘要)、導讀等。
6 會議紀錄 1. 定期記錄平日研究工作的歷程。
2. 資料的及時整理並會知組員。3. 能記錄討論議題、組員意見、議決事項等,其內容能作為落實日後查證、工作指派、進度查詢之依據。
20%

拾壹、決賽評審方式及注意事項:

1、 各組初賽優勝隊伍,參加決賽現場口試,依據口試評審分數(現場簡報表現25%、學生詢答表現25%、初賽評審分數50%)加總後評定名次。未參與口試之隊伍視同放棄資格。

2、 口試時間每隊口頭報告10分鐘,評審詢答10分鐘。口頭報告與評審詢答時,於第9分鐘第一次按鈴提醒,第10分鐘第二次按鈴結束。

3、 會場提供觸屏、筆電,簡報用電腦作業系統為 Windows10(含以上),簡報軟體使用 MS OFFICE 2016(含以上),提供影音播放軟體有 MEDIA PLAYER、VLC。各參賽隊伍得自備電腦,會場提供HDMI接頭。

4、 參賽隊伍可於報到截止時間13:20前至指定競賽場地進行簡報檔案測試準備,每組約3分鐘;在評審進入競賽試場後(13:20以後),檔案測試準備即告停止,敬請掌握時間。同時請參賽隊伍特別注意:本次競賽場地不提供預演或排練,務請配合以維參賽者權益。

5、 參賽隊伍於決賽時,須自行讀取簡報檔案,若所攜帶參賽之行動存取設備故障、檔案有誤、檔案連結路徑錯誤或無法依上項指定軟體開啟等問題,參賽隊伍須自行負責,請指導教師務必於賽前仔細確認。

6、 口試時須至少派1名指導教師出席,所有參賽學生須入場,並由參賽學生口頭報告作品摘要,形式不拘,再由評審委員提出相關問題指定參賽學生回答,或必要時酌請指導教師補充說明。報到時若有學生未到場者,須由學校檢附該生請假證明,否則評審得酌予扣分。

7、 口試時如有突發狀況,評審可暫停口試,由承辦單位立即處理,並延長口試時間。

8、 口試會場地圖於決賽前一日公布於網站上,提供參賽師生參考。

9、 口試會場不提供網路(含有線、無線)連線服務。

拾貳、獎勵

1、 特優:各組3名,每隊頒發價值 5,000 元禮券。

2、 優等:各組3名,每隊頒發價值 3,000 元禮券。

3、 甲等:各組3名,每隊頒發價值 2,000 元禮券。

4、 決賽獲獎隊伍之學生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獎狀。

5、 本比賽依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提列為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才藝表現積分審查項目,並逕依相關規定辦理。

6、 承辦單位及指導教師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辦理敘獎。

7、 未出席決賽之隊伍,不列入評選。

拾參、經費來源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拾肆、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1、 承辦單位: 桃園市立石門國民中學

2、 聯絡人:莊勝傑主任、李柏勳組長。

3、 電話:(03)4713610分機210或213。

4、 e-mail: andy0929@smjh.tyc.edu.twstaff213@smjh.tyc.edu.tw

拾伍、其他

1、 參加決賽口試之出席人員(含學生),請核予公假登記,教師並予課務派代。

2、 本次競賽計畫之承辦單位工作人員,說明會、研習、決賽及策進會當天請依本文字號給予公假登記,教師並予公假及課務派代。

3、 活動時程如因故調整,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文通知。

4、 承辦單位得視繳交作品情況調整增加或減少獎次,請各參賽者隨時注意活動網站所發布之相關訊息。

5、 作品引用之文章、照片、圖片等資料,請依著作權法辦理。

6、 參賽作品如遭檢舉有偽造資料、抄襲等情事,經查屬實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獲獎者追回其獎狀及獎品。檢舉者應負舉證責任,否則主辦及承辦單位不予處理。

7、 有關賽程異議事項,限由各隊指導教師當場提出口頭異議,並於競賽後一日內提出書面陳情。

8、 為供本市國中小推廣利用,請參賽者於初賽作品上傳截止前一併繳交「著作授權同意書」及「肖像授權同意書」,俾利資源利用極大化,該同意書須親筆簽名並於114年3月5日(星期三)前逕寄石門國中教務處李柏勳老師(32546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37號)。

拾陸、

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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