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二屆MaxCable創意設計競賽
競賽內容
競賽對象:
大專組:
限設籍台灣地區大專院校的學生,參賽可個人或團體(最多三人)名義參賽,不限作品件數(含個人及團體) 。
高中職組:
限設籍台灣地區高中職的學生,參賽可個人或團體(最多三人)名義參賽,不限作品件數(含個人及團體) 。
活動簡介:
線代主義 挑戰極線
針對手持式設備的充電及傳輸產品進行設計發想,共有八大主題供參賽者自由選擇:「Cable、USB-C、Wall Charger、Power Bank、Car Charger、Wireless、Hub、Retractable」,希望參賽者能利用材質、結構及顏色配對,創新產品設計。
※手持式設備:筆記型電腦、平板及手機等移動裝置。
初選
初選規定:
- 初選:表達產品、設計理念及應用層面電子檔 (需命名作品名稱)
- 內容須以文字傳達設計理念及操作使用,再以透視圖或平面圖展示設計產品(電子檔A3 42cm*29.7cm)。
- 作品格式:圖片檔、文檔(限定為JPG、PNG及PDF檔,頁數四頁以內,檔案不可超過5M),如:範例說明。
- 作品內容:必須包含作品名稱、作品示意圖、作品理念及應用層面四大元素。
- 取 40 名進入複賽並補助複賽作品入圍者2000元。
※為考量評審公平性,繳交作品(包含設計圖、模型、企劃書、光碟、影片、簡報)之正面與內容,除參賽編號、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記號,如作者姓名、學校/廠商名稱或LOGO、指導老師姓名等,不合乎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決選
決選規定:
- 複選:最能表達產品的形式
- 作品格式:實體模型、動畫、圖示即可。
- 模型樣品實體作品繳交圖檔大小(至少300dpi)(需燒成光碟寄送)
- 簡報檔20頁以內(需燒成光碟寄送)
- 動畫檔以MOV.為主,不得超過1分鐘。(需燒成光碟寄送)
- 取前三名及優選
決選交件:
- 光碟片:需包含下列資料
- 請將設計圖與說明以A1直式版面呈現(300dpi以上),該設計圖應與繳交之模型相符,並以該作品之報名序號為檔名儲存。
- 簡報或動畫檔:決選發表用,簡報時間均以5分鐘為限,檔案以.ppt為限;動畫則以640×480大小QuickTime檔案為主,請以該作品之報名序號為檔名儲存。
- 模型:必須與初選所提之設計概念一致,模型製作說明會後允許對作品進行小幅度修改但不得變更原本型式。空間展示或模組化設計作品,得先行繳交單元件。
- 須將實體作品及光碟寄送至雲林縣虎尾鎮北平路222號 設計競賽小組周郁芬收
※為考量評審公平性,繳交作品(包含設計圖、模型、企劃書、光碟、影片、簡報)之正面與內容,除參賽編號、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記號,如作者姓名、學校/廠商名稱或LOGO、指導老師姓名等,不合乎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評審標準
評選標準:
- 設計創意 50%(產品的原創性及特點)
- 外觀造型 20%(造型的新穎性、完整性美感度及細節處理)
- 操作使用 20%(人因工程及實用性)
- 產品市場 10%(市場布局、社會文化及環境保護)
評審老師簡介:
- 張漢寧 桔禾創意整合有限公司 設計總監
- 杜文傑 唐草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總監
- 湯盈川 勝緯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總監
- 李傳房 雲林科技大學 設計學院院長
- 黃室苗 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設計工程系專任教師
- 白木錨 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報名日期:
第二屆MAXCABLE設計競賽採網路平台報名,截止日104/12/31前以取得帳號並上傳電子檔作品。
賽制格式及日期:
- 初選:表達產品、設計理念及應用層面電子檔
初選作品截止日期:104/12/31
初選名單公布日期:105/01/14 - 複選:需要繳交實體模型與光碟
複選作品截止日期:105/03/18
複選名單公布日期:105/03/31 - 頒獎典禮日期:105/04/23
收件規定:
凡參賽者經上網報名,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設計競賽簡章及下列各項規定,並不得異議;如不同意,請勿報名。
- 參賽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詢問主辦單位(周小姐0909-161-999)。
- 圖面資料與模型等完成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承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另外,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毀損而導致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予以評審時,將不予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 初選之圖樣文件、決選之圖樣文件及實體模型作品均不予退還。
- 收件日期以郵戳時間為準,若逾期交件將以無效作品論定,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競賽獎勵
獎勵辦法:
- 大專組
-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 拾萬元新台幣、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 陸萬元新台幣、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 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 肆萬元新台幣、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 優選(依作品挑選幾名),各獎金新台幣 伍仟元新台幣、獎狀一紙
- 高中職組
-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 參萬元新台幣、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 貳萬元新台幣、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 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 壹萬元新台幣、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 優選(依作品挑選幾名),各獎金新台幣 参仟元新台幣、獎狀一紙
其他獎勵:
- 入圍作品將頒發入圍證書及補助材料費貳千元新台幣。
- 得獎作品有機會被本公司製造成產品,銷售於全世界知名品牌商及通路商。
- 大專組可以獲得公司暑期實習機會。
注意事項(MAXCABLE 創意設計競賽規定聲明)
注意事項:
凡參賽者經上網報名,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設計競賽簡章及下列各項規定,並不得異議;如不同意,請勿報名。
- 所有參賽作品除本競賽提供之素材外皆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投稿過其他比賽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 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 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 若有上述1、2、3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規定辦理扣繳。
- 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團隊)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初賽報名時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個人資料。
-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如得獎(前三名及佳作獎項)後,得獎作品之所有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並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無償重製、公開、播放、出版、發行、量產或相關活動及日後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不再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 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各別擁有,為宣導本活動及參賽作品所需,參賽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各種媒體、媒介上無償使用參賽作品(包括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放、影像及圖文宣導、攝影、重製、改作、編輯、印製、散布、出版、網頁製作、下載傳輸、廣告、廣播等),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集團之關系企業),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三年之傳播權利,在此三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 為確保商品製作順利,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對參賽者作品做微幅調整,以利生產。
- 得獎者須全程參與此次活動相關任何宣傳活動,違反參賽規則、損害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由備取人選遞補。
- 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或非人為造成之因素,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 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 獎項獎金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 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 競賽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變動、修改及解釋,若有變動依網站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
- 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
主辦單位:
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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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 2015第二屆MaxCable創意設計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