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漢字多媒體創意競賽 HANimation Contest

2015 漢字多媒體創意競賽 HANimation Contest

 總獎金: 426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15-05-27 ~ 2015-10-15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漢光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競賽緣起

民國101年(4G在台灣開始推展)進行了一次網路隨機投票調查,結果顯示91%以上的網友曾出現過提筆忘字的情況。這種社會上極為普遍的現象更被一些媒體稱為「漢字危機」。社會需要滑鼠、鍵盤等資訊工具,但更需要牢記繁體國字的寫法;火星文的出現勢不可擋,但五千年的中華文學之美更不能放棄。

漢光教育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基於文化傳承使命,秉持著推廣漢文化為己任,至今已推出多屆漢字多媒體創意競賽活動,自開辦以來,深受青年學子支持並熱烈參與,亦受到動畫產業及文化創意界的熱烈迴響;今年將以共同主辦的方式持續推出「2015年漢字創意短片競賽」,廣邀全球文化創意工作者及校園學子共同參與,此結合傳統文字之美與新興數位科技的文創競賽活動,期能藉由競賽,讓年輕一輩能貼近漢字藝術、理解深刻文化意涵並能體會漢語文之美感。

2015年除了保有早已樹立口碑的影片徵選活動,亦將結合影像教育推廣服務,讓更多領域的人士在受訓後,能輕鬆完成作品,參與後續競賽活動;也將發行可供教師使用的教案,深信如此的耕耘,漢學文化得以透過影像力擴大,持續發光發熱。

競賽方式

(一)競賽組別:
分「動畫類」與「非動畫類」,參賽作品應於競賽組別中擇一參賽。

(二)參賽資格與方式:

  1. 不分國籍,16歲以上皆可報名參賽。或由主辦單位邀約參賽。
  2. 接受個人或組隊報名: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參賽,最多以 十人為限,並應載明代表聯絡人及參賽者相關資料。
  3. 線上報名:參賽作品一律經由官方網站線上報名及上傳,參賽者須繳交參賽 同意書與作品資料。
  4. 單一團隊可報名多個作品,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組報名。

參賽方式

(一)主題:
漢字在生活。

(二)參賽須知:

  1. 影像長度:無最少時間限制,上限為5分鐘。
  2. 影像格式:建議主要以MP4格式壓縮, MOV格式壓縮次要;解析度須在1280×720像素以上。
    • (1)動畫類:2D、3D類型不拘,至少含70%以上之動畫內容。
    • (2)非動畫類:可包含動畫、平面相片及各類多媒體完成之短片。
  3. 影像上傳:請將參賽影片上傳至Youtube影音平台,並設定為「公開」,影片上傳請統一設定名稱形式-2015漢字在生活-OOOOOOOO(作品名稱)。
  4. 製作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等各式多媒體器材均可,只要最後成品能輸出符合解析度標準及MP4、MOV影片格式即可。
  5. 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及製作團隊之姓名及資料,待作品確認入圍決選後,主辦單位將另請參賽團隊提供有演職員表版本之影片。
  6. 參賽作品不得於其他徵件比賽中獲首獎,如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並退回獎金及獎盃等。

(三)音樂:

  1. 自行創作。
  2. 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 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 載使用。
  3. 其它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四)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五)著作授權:

  1.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CC (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 同方式分享3.0 臺灣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漢光教育基金 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 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 )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2.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 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臺灣版 」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漢光教育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 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 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 上映。

評選方式

截止收件後,開始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評審流程分為資格審查、初審及複審三個階段。
(一)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二)初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漢學專家、影視從業相關人士,擔任初審評審委員,就通過 資格審之參賽作品進行初審。初審階段,從動畫類、非動畫類分別選出20件 作品進入複審。進入複審之作品將於網站進行人氣票選(初審評審得視屆時 徵件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組各類錄取件數)。

(三)複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漢學專家、影視從業相關人士或知名影像創作者,擔任評審 委員,根據初審入圍名單,選出複審入圍作品。動畫類與非動畫類中,分別 選出首獎1件、優選2件、漢學創意獎1件、最佳視覺技術獎1件、人氣獎1件。 作品評分標準暫訂為:主題契合及故事內容40%、創意概念30%及視覺表現( 製作技巧、美感及聲音設計)30%,評分標準將再由評審委員討論後修訂之。 並依複審結果,於網站先行公告入圍名單,各類獎項得獎名單屆時於頒獎典 禮上公告,並於頒獎典禮後公告在官網上。

競賽時程

項目 日程
徵件開始
2015/5/27
收件截止日期
2015/10/15
評審作業
 2015/11/06(暫訂)
公布決選入圍名單
2015/11/20(暫訂)
頒獎典禮
2015/12(暫訂)

獎勵辦法

分組 獎項 獎金及獎座
動畫類
首獎1名
新台幣10萬元,獎座1座
優選2名
新台幣5萬元,獎座1座
漢學創意獎1名
新台幣1萬元,獎座1座
最佳視覺技術獎1名
新台幣1萬元,獎座1座
人氣獎1名
新台幣3,000元,獎座1座
非動畫類
首獎1名
新台幣10萬元,獎座1座
優選2名
新台幣5萬元,獎座1座
漢學創意獎1名
新台幣1萬元,獎座1座
最佳視覺技術獎1名
新台幣1萬元,獎座1座
人氣獎
新台幣3,000元,獎座1座

報名程序及繳件方式

(一)至「2015漢字多媒體創意競賽」官方網站進行線上報名

(二)作品繳件方式,可經由下列方式完成:

  1. 將作品影片上傳至Youtube影音平台,將連結網址提供給主辦單位,並來電確認。詳細步驟請洽「二、競賽作品規範」第3點。
  2. 複審入圍名單公布後,主辦單位將另行聯繫,請於截止日期前(郵戳為憑)郵寄至:11485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50號「2015漢字在生活小組」收
    • 報名文件:下載列印出「參賽同意書」及「報名表」,並填妥資料。
    • 作品截圖或劇照:Jpg檔,共3張。
    • 清晰版影片:與作品截圖或劇照燒錄在同一張光碟中,連同報名文件 一併郵寄至競賽活動小組。
    • 繳件內容:動畫類\非動畫類
    • i. 參賽同意書
      • ii. 報名表
      • iii. 動畫作品MP4、MOV檔,解析度須在1280×720像素以上(檔案命名方式:報名編號_作品名稱)
      • iv. 作品截1280×720像素以上(檔案命名方式:報名編號_劇照1/2/3)

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參 賽資格不符、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 ,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自平臺移除其作品、追回其 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紀念光碟,參賽創作者均不得有異議,同 時名額不遞補。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 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二)複審入圍名單公佈後7個工作日內,複審入圍者應檢附符合「參賽作品規範」 及「著作授權」規定之授權同意書、參賽同意書及報名表,將畫質較清晰之 光碟1片,逕寄或親自交付主辦單位,俾製作入圍作品影音紀念光碟;違反者 ,取消其得獎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三)入圍作品須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推廣使用,範圍包括利用作品於 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其使用 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 作人格權。

(四)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五)本活動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應扣繳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 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六)頒獎典禮日期及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七)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點子秀僅提供活動資訊分享。版權所有及參賽請洽詢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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