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民雄觀音大士爺圖騰設計徵件比賽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
主辦單位:紅鷹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臺灣省嘉義縣民雄大士爺廟
幸福綠光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青蓮黨
參加對象
全省各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比賽辦法
一、 徵選作品(一):民雄大士爺圖騰以表現民雄大士爺之特色、精神、文化為主題
二、 徵選作品(二):青蓮觀音圖騰以實行觀音造化心靈的精神,及打造清廉文化的意涵為主題
三、 設計方式:創作風格不限,2D 平面、電腦繪圖或手繪創作皆可。
四、 作品尺寸:
(一) 電腦繪圖格式:
- 尺寸大小:A4(210x297mm)大小。
- 檔案格式:向量圖檔(AI、TIF)。
- 解析度:300dpi。
(二) 手繪格式:
- 尺寸大小:A4(210x297mm)大小。
- 繳交手繪原稿作品(作品恕不退還)。
活動時程
一、 收件日期:104 年 12 月 18 日至 105 年 2 月 22 日止,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評選日期:104 年 3 月 1 日 17:00 前公告於活動官網(http://大士爺.tw),並以專函通知。
三、 頒獎日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收件方式
一、 填寫報名表(附件 1)、作品概念設計表(附件 2)、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 3),與參賽作品(若為手繪,請繳交原始手稿)一同列印出紙本。
二、 將作品概念設計表(附件 2)電子檔及參賽作品電子檔燒錄進光碟(若為手繪,則繳交原始手繪作品)。
三、 將光碟以 CD 盒存放後,與上述紙本文件一併以掛號郵寄至:108 台北市萬華區長沙街二段 56-1 號 6 樓「2016 民雄觀音大士爺圖騰設計徵件比賽」專案小組。
評審及獎勵
一、 評選標準分三個項目,各依所佔比例評分:
- 設計理念:40%。足以展現各徵選作品之特色、精神、文化。
- 創意性:30%。設計具有獨特性。
- 作品完整性:30%。整體設計美感,同時符合設計意涵。
二、 本徵件活動將評選第一名作品各 1 名,獲選作品各可得獎金新台幣三萬元及獎狀。作品如未達標準,得由決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注意事項
一、 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即視為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實施計畫所述之各項規定。
二、 參賽作品須為獨立創作作品,必須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種媒體之新作,且不得抄襲、臨摹他人情事者,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有侵害第三者合法權益時,參賽者應負責處理,並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 獲獎作品須同意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要求修改,並永久不限次數使用、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網站刊登、媒合廠商、開發商品等之權利,不再另予通知或致酬原作者,並同意將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主辦單位。
四、 所有參賽作品及文件,主辦單位均不退件。
五、 送件資料、作品不符本簡章規定者,或資料填寫錯誤、未齊全、文件資料未簽名或書寫潦草以至無法辨識者,不予審查。
六、 參賽者請自行妥善包裝,若因光碟郵寄運送受損而無法讀取,或手稿作品因郵寄造成毀壞時,參賽者應自負責任,不得異議。
七、 參賽者可於活動期間至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參觀「2015 冬季異想世界-聖誕︱市集︱嘉年華會」大士爺創意燈展活動,或參加由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大士爺廟導覽課程,以深入了解觀音大士爺文化內涵(時間地點 E-mail 通知)。
八、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需提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作為報稅之用。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單筆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1000 元以上,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得獎人需申報各人所得;得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不論獎項金額多寡皆需自付 20%機會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獎。如未依法繳納應繳稅捐,即喪失中獎資格。
九、 其他未臻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隨時於活動官網公告之。
十、 主辦單位聯絡方式:
聯絡窗口:(02) 2311-1212 趙小姐
E-mail:magy.chao@gmail.com
via : 2016 民雄觀音大士爺圖騰設計徵件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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