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國高中職學生英語配音比賽
一、 活動名稱:
2017全國高中職學生英語配音比賽
二、 活動目的
(一) 期望藉由戲劇、動畫等情境模擬,促使學生積極融入英語之發音、語調的練習,進而提昇英語的口語表達能力。
(二) 藉由此活動培養學生的自信心及榮譽心,並促進全國各高中、高職以及大專校院間之交流學習與相互砥礪。
三、 主辦單位:
四、 報名日期
民國106年9月 18日起至9月22日止,紙本報名表以郵戳為憑。
五、 參賽資格及注意事項
(一) 資格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各高中、高職在校學生,且須經由學校遴薦者。
- 六足歲以後,未在英語系國家連續住滿1年以上,或未曾於歐美僑校就讀1年以上者。
(二) 注意事項
- 分為主修英語組(英文系科或應外系科學生)與非主修英語組(非英文系科或非應外系科學生)。
- 同一學校之學生4-6人組隊報名(1人可為多角色配音),每名學生僅能選擇同校其中一組報名,不得跨組參賽。
- 各校依組別可各有2隊參賽(即主修英語組可2隊,非主修英語組可2隊)。
- 不得跨校報名參賽。
(三) 影片:需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英語公播版之影片(見附件一)。
六、 報名方式
(一) 參加比賽的每一團隊由學生4-6人及指導老師組成。
(二) 請於民國106年9月22日前,完成以下兩階段報名手續。
- 請填寫電子報名表
- (1) 請連結以下網址: https://goo.gl/forms/qOt73uDAi9ilIHHq1或請自行至本校應用外語系網頁點選連結。
- (2) 填寫完畢後,請點選submit。
- 同時以郵寄方式寄送下列資料
- (1) 影片光碟:
4分半至5分鐘完整影像檔, 只需影像,不需結合口白。
繳交之影片檔,可保留原聲音,但比賽時,僅播放影像檔,聲音部分將靜音處理。 錄製於光碟,隨同紙本報名資料,一併以信件寄出。
光碟表面除劇名外請勿書寫任何記號。請使用可以media player或real player播放之軟體存放檔案。 - (2) 加蓋學校關防紙本報名表:
參賽學生順序,請依辦法第十四條之「比賽現場參賽者站立位置圖」填寫。 - (3) 請附上英語原文文字劇本word檔(劇本須依劇情先後次序及角色對白排列)。
- (1) 影片光碟:
(三) 寄送地點:112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請於信封上註明主修英語組或非主修英語組)
全國技專校院學生英語配音比賽─工作小組 收
(四) 本系於收到各校上述報名資料後,將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回信。若未收到本系回覆已收件之答覆,請email:afldtpcu@gmail.com 再確認。或來電確認,電話:(02)2892-7154 分機7301或7302。
七、 決賽隊伍公告日期:
民國106年10月13 (五)18:00
八、 決賽日期及地點。
- 民國106年11月2日(四) 11月3日(五)假臺北城市科技大學財經大樓舉辦(主辦單位有視狀況而變更日期、時間及地點的權利)。
- 出賽順序於比賽當日報到時,採隨到隨抽之方式決定。逾時則由工作人員代抽,並公佈於會場外。
- 主修英文組2017年11月2日(四) 報到時間 9:00-9:30
- 非主修英文組:2017年11月3號(五) 報到時間9:00-9:30
九、 決賽當日之音響與設備
(一) 比賽時,現場螢幕只播放影像,原片聲音設定為靜音狀態。所有音效或配樂請選手依下列規定準備。
- 允許
- (1) 參賽者得自行攜帶道具,在現場製造音效效果。
- (2) 可使用大會提供或自行攜帶之放音機於現場播放原影片中之背景音樂,但背景音樂不可含有任何音效。
- 不允許
- (1) 不可直接擷取原戲劇、動畫中之原始音效。
- (2) 不得使用事先錄製之電子合成音效於現場播放。
(二) 測試影片和麥克風等時間,以2分鐘為限,每逾1分鐘,扣總成績1分。
(三) 比賽當日請務必額外攜帶貴校複賽用之影片片段以為備用。
十、 評分項目及細節
(一) 評分項目
- 英語發音:30%
- 聲音情感表現:30%
- 團體默契與流暢度:30%
- 音效:10%
(二) 演出時間:包括主修英語組與非主修英語組
- 配音演出時間皆以5分鐘為限。
- 5分鐘以上,扣5分,並停止發聲。
(三) 參賽同學出場時,請勿穿著校服,亦不得明示或暗示校名,違者,扣總分5分。
十一、 評審委員及評分加計
(一) 評審委員:聘請英語文相關專長之人士擔任評審。
(二) 各組名次以總積分之高低排序,由評審委員裁決得獎名單。
(三) 各組取團體獎三名及佳作若干名。但主辦單位可視實際參賽隊伍數,增刪優勝隊伍數。
(四) 另獎勵各組表現優良之個人參賽者。
十二、 獎勵辦法
依各組區分團體獎和個人獎。
團體獎 | 個人獎 |
第一名:頒發獎狀 第二名:頒發獎狀 第三名:頒發獎狀 |
優秀配音員獎10名 每人頒發獎狀 |
十三、 執行人員
總計劃負責人:陳藝雲 主任
負責老師:洪福星、李天頌、王淳瑩 、鄭人豪、彭子怡
十四、 備註
(一) 確實填寫報名資料,不得冒名參賽,否則一經查證屬實,取消比賽資格。若已領取獎狀,主辦單位得予以追回,並取消其優勝資格,且發函告知該校。
(二) 本辦法若有修正或補充,得適時修正補充之,並於比賽前公開說明之。
(三) 評分若有同分情事,由評審討論裁決。
(四) 請務必測試貴校準備之影片片段是否可以正常播放。
(五) 配音比賽時,只播放影像檔,原片聲音將為靜音狀態。
(六) 報名辦法、報名表和下載網址,請參考本系網頁,網址如下: http://www.afl.tpcu.edu.tw/bin/home.php
(七) 活動聯絡人:楊承軒 同學
(八) 電話:(02)2892-7154 分機7301或7302
(九) 電子信箱: afldtpcu@gmail.com
(十) 交通方式→ http://www.tpcu.edu.tw/ezfiles/0/1000/img/6/49043520.pdf(首頁→訪客→校園簡介→交通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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