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史前國寶文創設計獎
一、競賽宗旨
以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之館藏國寶文物為主題,希望透過眾創的精神,將本次競賽提供的館藏圖像衍生為文創產品、藝術圖像,延續國寶文物新生命,融入現代庶民生活,讓普羅大眾重新認識史前文化,重視國寶文物歷史的價值,並能與當代生活美學相互融合。
敬邀文創人士、品牌行銷及數位媒體等不同領域的人共同參與,結合設計、生產、行銷的精神,利用創意跨越時空,祈國寶文物風華再現。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執行單位:弈宣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三、參賽資格
- 可選擇採個人或團隊報名。
- 若以團隊方式報名,必須2至6人為一組,不接受7人以上報名。
- 團隊報名時須填寫一位代表人,當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獎金費用時,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 團隊繳交報名表後,即不得更換團隊成員。
- 未滿18歲之參賽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並附上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否則將視為資格不符。
四、參賽組別
參賽者限用本館於本次競賽提供的文物清單進行參賽創作,不限使用單一文物,文物清單於報名網址查詢。
參賽組別 | 組別說明 |
日常生活組 | 舉凡生活、辦公事務之作品設計,其創作不限於任何形式、材質,如:服飾、配件、飾品、3C配件、辦公用品、生活用具等,單一或系列產品皆可,須以2D或3D設計圖呈現。 |
平面設計組 | 舉凡 Line貼圖、插畫、海報、酷卡等類型,不限風格及媒材,可為電腦繪圖或手繪創作,以平面圖呈現,單一或系列插畫皆可。 |
五、活動時程
時程內容 | 活動時程 | 說明 |
初選-收件期間 | 06月10日(六) 00:00至
09月11日(一) 17:00止 |
每位參賽者不限組別,上傳至競賽活動平台線上繳交總件數2件為限,完成報名需確認報名資料內容是否符合資格〔註1〕 |
初選-入圍公告 | 09月22日(五) | 公告進入決選之30組參賽者 |
決選-入圍公告 | 09月29日(五) | 公告進入簡報評選之10組參賽者 |
創意人氣票選 | 09月29日(五) 13:00至
11月10日(五) 22:00止 |
10組決選參賽作品進行六週人氣獎票選 |
決選-簡報收件 | 10月06日(五) 17:00止 | 10組決選參賽者至競賽活動平台線上繳交簡報檔 |
決選-簡報評選 | 10月19日(四) | 現場評選簡報、作品打樣展示 地點: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
頒獎典禮暨記者會 | 11月24日(五)上午 | 決選得獎名單於典禮公佈 地點: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
成果展示 | 11月24日(五) | 決選參賽者作品展示 地點: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
※如有變動請依照競賽官方網站最新公佈資料為主。 |
〔註1〕 單件作品包含系列作品,例如參賽者提出的系列作品中有5項產品,仍被認定為1件參賽作品。
六、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 內容 | 比重 |
文化藝術 | 作品與文物的關聯性,以及是否充分體現文物背後的文化意涵 | 35% |
設計創意 | 具原創性、獨特性、視覺美感(配色、構圖、造型)及技法運用 | 30% |
商業價值 | 市場接受度、可銷售性、異業合作潛力與可行性 | 20% |
作品概念 | 概念與設計呈現的契合度、概念陳述是否清晰明確 | 15% |
七、評選方式
初選
- 執行單位於收件截止日後,進行檢視參賽者繳交之資格文件、上傳之檔案、圖片、文字、授權同意書文件等有無缺漏。
- 確認創作是否使用本次競賽提供的素材,並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委員會,依本簡章評選標準進行評選,選出30件入圍決選。
決選
- 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委員會,依本簡章評選標準要點進行評選,選出10組進入決選簡報。
創意人氣票選
- 決選作品公告當天起,為期六週,開放民眾透過Facebook進行線上投票,每人每日限投一票,選出各組最具人氣之創意作品,並頒發人氣獎獎狀乙面。
- 若經查證使用虛設電子郵件信箱或有灌水事實者,該等票數將被視為無效票。
決選簡報
- 依競賽評選標準及決選參賽者現場簡報選出各類組名次,進入決選之參賽者須於評選簡報收件截止前,上傳繳交作品原始檔。
- 進入決選之參賽者須進行作品打樣展示,並且於指定日期及地點進行評選簡報,每組至少要有1人代表。若未能親自到場簡報之組別,將採書面審查方式評分,缺席者不得對評分結果有任何異議。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者,將另行公告決選簡報日期。
- 簡報內容包含:作品名稱、設計者簡介、文物取材來源、設計概念、作品特色功能、市場價值、產銷行動計畫及建議開發商品等項目。若因故未能親自出席簡報之組別,作品須於公告時間前送達簡報地點,簡報格式限PPT或PDF檔案,簡報時間為每組10分鐘。
八、獎項內容
獲獎作品將獲得2017「臺灣國寶文創設計獎」獎金與獎狀,各參賽組個別取金玉獎、銀陶獎、銅石獎1名,今年首度增列「概念獎」每組1名,總計8名。〔註2〕
組別 | 獎項 | 名額 | 獎金 | 獎勵內容 |
日常生活組 | 金玉獎 | 1 | 50,000元整 | 獎金及獎狀乙面 |
銀陶獎 | 1 | 20,000元整 | 獎金及獎狀乙面 | |
銅石獎 | 1 | 10,000元整 | 獎金及獎狀乙面 | |
概念獎 | 1 | – | 獎品及獎狀乙面 | |
人氣獎 | 1 | – | 獎狀乙面 | |
平面設計組 | 金玉獎 | 1 | 50,000元整 | 獎金及獎狀乙面 |
銀陶獎 | 1 | 20,000元整 | 獎金及獎狀乙面 | |
銅石獎 | 1 | 10,000元整 | 獎金及獎狀乙面 | |
概念獎 | 1 | – | 獎品及獎狀乙面 | |
人氣獎 | 1 | – | 獎狀乙面 |
〔註2〕 獎項獎金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依法扣繳所得稅。
九、報名方式與流程
(1) 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cc.nmp.gov.tw
(2) 報名流程:(請依序完成以下步驟)
- 選擇報名組別
- 填寫基本資料
- 上傳掃描檔案
- 附件1. 未滿18歲參賽同意書
- 附件2. 個資聲明書
- 附件3. 參賽同意書
- 附件4. 參賽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
- 填寫作品資料及上傳作品
- 完成報名作業
十、報名繳交作品
(1) 不分組別皆須上傳:
- 3至5張作品圖及情境示意圖,檔案格式為JPG、 PNG或GIF,模式RGB,解析72dpi以上或尺寸800×600像素,單一圖檔勿超過1MB,並請保留原始檔。
- 設計概念說明。
- 創作所使用之文物素材編號。
十一、決選繳交作品
(1) 日常生活組
- 2D平面圖(.dwg)須能詳細載明三視圖之細部規格與尺寸。
- 3D原始圖(.rvt、.3ds等) 並說明使用材質、概念說明及設計重點。
- 作品彩圖,尺寸規格橫A4,300dpi。
(2) 平面設計組
- Illustrator原始檔(.eps)或PhotoShop(.psd)檔案內皆須註明作品尺寸規格,psd檔規格不得小於橫A4,300dpi。
- 手繪或電腦繪圖作品皆須繳交電子化圖片檔,尺寸規格不得小於橫A4,300dpi。
- 檔案須包含量產商品製作檔。
(3) 參賽者不分組別皆須提供建議開發商品打樣,尺寸限20x20x20立方公分內(超出請製作比例模型,服裝不在此限),並須以光碟繳交原始設計檔案,繳交完成將給予材料補助費新台幣3,000元整(系列作品亦為3,000元整)。
(4) 參賽者建議開發商品須實際打樣,並須自行負擔決選作品運輸至現場之完整性及費用,主辦及協辦單位對遞交的作品不負擔運輸及保管責任。
十二、頒獎典禮暨記者會
「臺灣國寶文創設計獎」得獎名單將於記者會當天公布,並於2017年11月24日(五)上午舉辦頒獎典禮。
十三、作品展示
進入決選30件作品將公佈於競賽活動平台及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Facebook粉絲頁,而進入決選簡報的10件作品也將於館內展出,得獎作品亦會發佈呈現於本館文創資源加值網。
十四、萬用手冊
決選簡報10件參賽作品印製於萬用手冊內,由本館應用並分發與媒體及相關媒合廠商,作為推動文創商品授權業務發展之用,其進入決選的10組組別,每人均可獲得1本。
十五、評委與迴避事項
(1) 評審委員應秉持利益迴避原則,公正執行職務;評審委員於評審會議召開前,應簽署聲明書,聲明與參賽提案或參賽者無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同意對評審會議相關事項保密。
(2) 評審委員違反聲明事項者,本館得終止該委員之聘任;評審委員與參賽提案或參賽者有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經本館查證屬實者,本館得撒銷該報名參賽者得獎資格。
(3) 評審小組於決選之決議,應經全體評審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4) 本次競賽,凡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及執行單位弈宣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員工均不得參與競賽活動。
十六、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1) 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
(2)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3) 應擔保其入選或得獎之影音、短片、動畫、文字、簡報、圖片、作品,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4) 參賽提案須為原創,無任何抄襲、仿冒、涉及當代政黨政治、損及善良風俗及損害主辦單位名譽等情事,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喪失參賽資格,其已獲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補助費用。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團隊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5) 參賽者對於本競賽所須提供之館藏品圖像資料等,恪遵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館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規定,並絶對保守機密,不做任何未經授權之利用、影印、轉載、交付、改作或是以其他方式洩漏外流。如有違反以上約定,參賽者願負法律上責任,並賠償本館所受之一切損害。
(6) 為競賽業務所須與活動推廣等目的,執行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團隊可選擇是否同意執行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
(7) 得獎者同意獲獎後須繳交原始工作檔予本館,並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8) 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依法扣繳所得稅。
(9) 得獎者應至至少1人代表出席領獎,若未親自出席之得獎者獎項獎金以公告金額之60%支付。
(10)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競賽活動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十七、智慧財產權授權
(1) 參賽者同意所有獲獎作品著作權、商標、專利權及其他財產權,皆永久不限次數授權給本館,並同意對本館及本館所授權之人有無償重製、公開使用與量產等權利,不另支付使用酬勞或權利金。若得獎者有任何未告知本館而將設計相關權利讓與第三者之情事,本館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2) 參賽者為著作人。
(3) 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閱讀、充分了解本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
(4) 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辦理之。
十八、聯絡窗口
競賽網站|http://cc.nmp.gov.tw
服務窗口|林小姐
電話|07-2858655#16
信箱|info@e-c.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