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國「兒童漫畫」競賽
壹、 活動目的:
透過競賽提升高中學生欣賞童話故事的樂趣,並激發有關兒童漫畫創造的能力與想像力,同時,也做為全國高中學生對童話漫畫欣賞與創作的交流平台。
貳、 辦理單位: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台北校區)嬰幼兒保育學系。
參、 參加對象:
全國各級公私立高中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肆、 競賽主題:
以兒童為主要製作對象,創作最適合幼兒3~6歲或兒童7~12歲的漫畫讀物,參加者可以自行創作童話故事,以漫畫的方式呈現,題目自訂。
伍、 作品規格:
- 作品以漫畫,繪製在A4大小5張的紙上(含封面1張、故事4張),紙的顏色、材質不限,如一般A4紙、粉彩、雲彩、海報紙等均可。
- 作品必需能呈現出適合幼兒3~6歲或兒童7~12歲的內涵。
- 作品除漫畫外,可以有文字的敘述,字數不限。
- 作品製作方式不限,可以手繪、電腦繪製、剪貼…。
- 漫畫及文字要個人創作,不可抄襲或摘錄;圖案引用必須是合法公用的,沒有侵犯版權的問題。
陸、 優良作品遴選標準:
- 合乎主題,內容有趣、有創意,具啟發性50%。
- 漫畫與文字內容呼應30%。
- 色彩、編排及製作能協調,有美感20%。
柒、 繳件截止時間與方式:
於106年9月1日前寄送電子郵件信箱:ecce2016@ukn.edu.tw 或郵寄光碟PDF檔,以郵戳為憑截止收件:
- 報名表(如附件一)。
- 作品兒童漫畫。
捌、 錄取名額及獎勵辦法:
本次競賽指導老師及參賽者,皆頒發參賽證明,並錄取前三名及佳作10名。
- 第一名:得獎者頒發獎狀一面及獎金5,000元。
- 第二名:得獎者頒發獎狀一面及獎金3,000元。
- 第三名:得獎者頒發獎狀一面及獎金1,000元。
- 佳 作:得獎者頒發獎狀一面及精美禮物乙份。
*附註:所有參賽者不論得名與否,皆可獲得主辦單位之參加證明;所有參賽得獎者之指導教師皆可獲得指導獎狀。
玖、 郵寄地址:
收件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137號
收 件 人: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台北校區)嬰幼兒保育科
「2017年度全國兒童漫畫競賽」
電話:(02)2632-1181分機222
活動聯絡人:陳慧玲老師02-2632-1181分機230
壹拾、 其它注意事項:
- 作品請勿抄襲、冒用、數投、轉載、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如經主辦單位查證違反上述規定,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自負完全的法律責任!
- 本科保留作品於媒體刊登之權利(包含文宣與活動展示等)。本活動結束後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本科無償使用,並有權重製權利。
- 請附上真實姓名及聯絡地址電話等訊息,以保障自身權益及對作品負責,避免著作權糾紛及保障作者權益。如經主辦單位查證違反上述規定,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同時,本科將謹守作者基本資料之保密措施。
- 其他未盡事項,將於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台北校區)嬰幼兒保育科系首頁中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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