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彌陀港虱目魚文化節活動系列全國寫生比賽
一、實施依據:
(一)高雄市彌陀區公所106年7月10日2017年彌陀港虱目魚文化節第一次籌備會決議事項。
(二)高雄市彌陀區公所106年8月10日高市彌區經字第10630680600號函。
二、活動目的:
(一)為漁村風情留下美麗的畫面,喚起民眾熱愛鄉土的情操。
(二)為傳統文化及產業特色增添美麗的色彩,落實文化紮根的理想。
(三)推廣青少年及兒童繪畫,倡導美學藝術,提昇民眾藝術涵養。
(四)鼓勵假日正當休閒活動,充實生活內涵,達成政府社區總體營造目標。
三、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高雄市彌陀區壽齡國民小學
五、報名方式:
(ㄧ)學校團體部份:
- 即日起至民國106年10月20日(星期五)下班前截止,以學校(幼兒園)為單位填造名冊以電子郵件傳送帳號:solin99@gmail.com (報名表格式及報名注意事項請於壽齡國小網站www.sli.ks.edu.tw(新版校網) 下載。
- 傳送後承辦單位會以電子郵件回覆報名文件傳送成功訊息,若未收到回覆之傳送成功訊息,請電洽本校總務處陳俐夙小姐。
- 請務必使用制式表格,不要自行繕造表格。
- 請務必利用電子郵件傳送,不要利用傳真方式報名,以免學生姓名失真。
(二)個人部份:於比賽當天在會場現場報名,限額300名,額滿為止(不分組,合併計算)。
(三)備註:若有任何報名上的問題請電話聯絡(07-6196625#721 陳怡君主任)
六、比賽日期:
民國106年11月4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
七、報到時間:
當日上午7時50分起至9時整,逾時不予報到即視同放棄。
八、收件時間:
當日上午11時30分至11時45分(逾時視同放棄)。
九、比賽地點:
彌陀區漁會廣場
十、參加對象:
國各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幼兒園在籍學童。
十一、比賽規定:
(一)繪畫主題及範圍:漁鄉風情(彩繪漁港、虱目魚產業、彌陀區海岸景色及當日活動內容)。
(二)分組方式:採幼兒園、低年級(國小一、二年級)、中年級(國小三、四年級)、高年級(國小五、六年級)、國中組等五組,分別錄取優勝作品。
(三)材料規格:畫紙由承辦單位提供背面蓋有戳記之四開圖畫紙,其餘繪畫用具請自行準備。
(四)參賽者應於規定範圍內現場作畫,不得由他人代筆或臨摹或抄襲模仿他人作品,若經大會有關人員發現,即取消其比賽資格。
(五)參賽者安全由所屬學校(幼兒園)帶隊老師或家長自行負責。
十二、評審方式:
(ㄧ)由承辦單位聘請美術專家進行評審。
(二)比賽當日下午2時於壽齡國小禮堂公開評審,歡迎前往參觀。
(三)得獎名單經評審確認無誤後,於比賽當日下午6時前公告於壽齡國小網站(www.sli.ks.edu.tw(新版校網))。
十三、獎勵方式:
(一)特優獎(視同第一名):各組錄取三名,市府獎狀乙紙,禮品卷500元。
(二)優等獎(視同第二名):各組錄取六名,市府獎狀乙紙,禮品卷300元。
(三)佳作獎(視同第三名):各組錄取九名,市府獎狀乙紙,禮品卷100元。
(四)入 選:依參賽人數酌取名額,市府獎狀乙紙。
(五)指導獎:各組獲特優、優等、佳作獎之指導老師,由承辦單位呈報市府獎勵,各頒發獎狀乙紙。
(六)指導獎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同時指導多件得獎,僅獎勵名次高者)。
(七)完成繳件作品者,於繳件完成時領取參賽紀念品1份。
(八)承辦學校於任務圓滿達成後,工作人員依據高雄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勵標準核實給予獎勵。
十四、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給予公假並得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補假1天,唯課務自理。
十五、附則:
(一)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永久保留使用權。
(二)得獎名單經上網公告後,若有資料繕打錯誤需補(更)正者,請於公告後1週內電洽壽齡國小學務處更正,逾時致造成後續獎狀製作有誤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需將圖畫紙背後資料欄確實清楚填寫,若有資料填寫不齊備或不清楚,致造成主辦單位難以辨識處理者,視同棄權論。
(四)每位參賽者限畫(交)1張作品,超過繳交張數經主辦單位查獲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評選。
十六、本計畫經區公所陳 市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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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彌陀港虱目魚文化節活動系列全國寫生比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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