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唐人亞太電視台音樂大賽
壹【大賽宗旨】
旨在弘揚巴洛克至浪漫樂派時期的古典音樂,使古典音樂學習者能有切磋技藝的平台,並推動古典音樂教育以及培育年輕藝術人才,使其才華展現於國際。
貳【主辦單位】
新唐人亞太電視台 社團法人台灣新唐人國際文化學會
參【評委會】
依比賽項目聘請國內資深演奏家和教育家擔任評審委員,並由評委會全權負責比賽的評審工作,對各輪比賽的評定擁有最終決定權。
肆【比賽日程】
賽程 | 地區 | 比賽時間 | 比賽地點 | 報名期間 |
---|---|---|---|---|
資格賽 | 不分區 | 6/21-6/30 | 以參賽影片審核複賽資格 | 4/20-6/20 |
複賽 | 高雄場 | 8/17-8/19 | 高雄市立美術館演講廳 | 7/1-7/20 |
台北場 | 8/21-8/24 | 新北市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 ||
台中場 | 9/2-9/3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演藝廳 | ||
決賽及頒獎 | 台北 | 10/07-10/10 | 新北市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 9/4-9/10 |
伍【報名須知】
一、報名程序
(一) 資格賽:請任選以下一種方式報名
- 網路報名:至大賽官網 https://music.ntdtv.com.tw/ 填寫報名表與上傳參賽影片檔案 > 報名系統確認上傳完成 > 報名系統發函通知報名成功
- 通訊報名:檢附報名表、參賽DVD光碟,郵寄(郵戳為憑):11063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102號6樓之3「新唐人亞太電視台音樂大賽組委會」
(二) 複賽與決賽:一律網路報名
匯款 > 至大賽官網填寫報名表 > 主辦單位確認匯款完成 > 報名系統發函通知報名成功
二、報名費用
(一) 資格賽:免費(新唐人亞太電視台十週年特別企劃)
(二) 複賽及決賽:新台幣3,000元整
三、報名權益
凡入選複賽資格之參賽者於7月20日前完成繳費與報名,均享有報名權益如下:
- 晉級決賽時毋需再繳報名費。
- 參賽者與陪同家長1名,免費參加『作曲家風格賞析與作品詮釋示範』音樂講座1場。
- 參賽者與陪同家長1名,免費參加參賽場之『賽後評審講評會 』。(決賽場以決賽參賽者優先報名,多餘名額提供複賽參賽者報名到場觀摩,額滿為止。)
- 參賽者可獲得賽後個人之評審評語表。
- 決賽獲獎者可申請指導老師感謝狀與學校表揚公文。
- 決賽參賽選手可獲得決賽中個人舞台演奏實況錄影HD規格電子檔。
- 決賽獲獎者經由評委會評選,有機會受邀「新唐人亞太之星音樂會」演出。
- 決賽獲獎者經由組委會評選,有機會受邀媒體專訪或電視節目錄製。
- 資格賽參賽影片經由組委會評選,有機會在「新唐人亞太電視台」、大賽官網、大賽FB粉絲專頁等媒體平台露出。
- 其他活動詳情將陸續公告於大賽官網。
(三) 其他權益或活動詳情將陸續公告於大賽官網。
四、繳費方式
一律使用轉帳或匯款。線上報名請填寫您的帳號末5碼。報名後恕不退費。
匯款銀行 | 彰化銀行 松山分行 (代號009) |
匯款帳號 | 5192-01-004966-00 |
戶 名 | 新唐⼈亞太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五、注意事項
(一) 報名組別請依106年9月就讀年級為準。若有提早就讀或資優跳級生,以比賽時就讀年級為準。若經查證報名資格不實,將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權益。
(二) 查詢就讀班級是否所屬音樂班請至教育部特殊教育網站:http://www.set.edu.tw/static/clslist.asp亦可詢問就讀學校輔導室。
(三) 報名曲目請以原文完整填寫,並註明作曲者與曲目長度時間。曲目如:Piano Sonata No. 21 in C major, Op. 53 ( Beethoven, Ludwig van)
(四) 報名成功後不得任意更動曲目。
陸【比賽須知】
ㄧ、比賽組別
樂器 | 鋼琴 | 小提琴 | ||
---|---|---|---|---|
年級分組 | 普通班 | 音樂班 | 普通班 | 音樂班 |
國小一、二年級組 | PA | VA | ||
國小三、四年級組 | PB1 | PB2 | VB1 | VB2 |
國小五、六年級組 | PC1 | PC2 | VC1 | VC2 |
國中組 | PD1 | PD2 | VD1 | VD2 |
高中組 | PE1 | PE2 | VE1 | VE2 |
*組別代號
P:鋼琴/V:小提琴/1:普通班/2:音樂班/A:一二年級/B:三四年級/C:五六年級/D:國中/E:高中
二、比賽程序及曲目
(一) 比賽程序:比賽分為資格賽、複賽、決賽三輪。
(二) 比賽曲目:請依規定準備各輪參賽曲目。鋼琴不得演奏協奏曲,小提琴不在此限。
<資格賽>
不分組別,請錄製參賽者自選曲演奏片段及口語表達共兩支影片參賽。
- 自選曲:請自選古典音樂一首。不限樂派但不接受二十世紀以後之作品。
- 口語表達:參賽者請針對學習古典音樂過程之心得、所選曲目之賞析與詮釋、未來期望與目標…等相關內容,以口語表達至少1分鐘。
<複賽及決賽>
不分組別,凡自選曲必須為巴洛克到浪漫樂派時期的作品。
- A組:複賽及決賽請各準備自選曲一首。
*決賽和複賽、資格賽的曲目可以相同。 - B組~E組:含普通班與音樂班,複賽及決賽均須準備自選曲+指定曲各一首。
*複賽和決賽、資格賽自選曲可以相同。複賽和決賽指定曲樂章必須不同。
*指定曲和自選曲的作曲家必須不同。
*請依照下列指定曲目表選擇參賽曲目。
【鋼琴組】
組別 | 複賽指定曲 | 決賽指定曲 |
---|---|---|
B | 請從下列作品中任選一首:
|
請從下列作品中任選一快一慢樂章(不反覆):
|
C | ||
D | 請從下列作品中任選一首快板樂章:
J.S.Bach
|
|
E |
【小提琴組】
組別 | 複賽指定曲 | 決賽指定曲 |
---|---|---|
B | Bach Partita No.1 in B Minor, BWV1002-Double from Sarabande (不反覆) | 任選第一樂章或第三樂章 (不含華彩)
|
C | Bach Partita No.3 in E Major, BWV1006-Gigue(不反覆) | |
D | 任選一個樂章 (不反覆)
|
三選一 (第一樂章含華彩)
|
E | 任選一組 (不反覆)
|
從下列三首中 任選第一樂章 (含華彩)
|
三、比賽規定
(一)資格賽參賽影片:
- 1.自選曲演奏影片須一年內錄製之內容。口語表達影片須為全新錄製之未發表作品。
- 2.口語表達內容不列入評分。錄製時須先介紹就讀學校、年級、姓名與參賽組別。
- 3.影片規格:HD畫質(720P以上),長寬比例16:9,兩支的總長度須在10分鐘以內。
- 4.選擇網路報名者,電子檔案請以MP4或MOV格式上傳,上傳辦法請參照大賽官網說明。
- 5.選擇通訊報名者,請將錄製好的影像檔燒錄成電腦光碟機可讀取的DVD資料片。DVD光碟上須以油性筆註明參賽者姓名、組別、曲目及聯絡電話等資訊,DVD光碟恕不退還。
(二)參賽者在比賽過程中須背譜演奏。
(三)參賽者請擇適合程度之曲目完整學練。演奏時間於比賽當日公告,參賽者所選曲目若超出時間,評委會有權選擇段落或跳段聆聽;亦有權延長、截短或中斷參賽者之演奏;大會按鈴表示評委評審完畢。演奏時間之長短,不影響評委評分標準。
(四)參賽者請於各組賽前3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並依比賽秩序表之出場次序出賽。
(五)比賽前請依規定時間報到,若上場前唱名三次不到視同放棄。
(六)請自備伴奏,不接受CD伴奏,伴奏不列入計分但列入講評。伴奏視同參賽者,應遵守會場規定,並與參賽者一同進出場。伴奏未遵守規定將取消參賽者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決賽場報到時,參賽選手一律繳交在學證明書一份備檢,未繳或不符合規定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比賽出場秩序統一由大會抽籤決定,抽籤結果於各場賽前一週在大賽官網公告。
(三)參賽者請自行上網查詢賽程、出場秩序及其他比賽相關訊息,不再個別通知。
(四)演奏樂譜建議使用原典版。
(五)如需鋼琴輔助踏板、小椅子、調音器等個人用品,請參賽者自行攜帶及安裝。
(六)參賽者必須身著正式服裝出場比賽。
柒【評選辦法】
一、評分準則包括是否把握作曲家和時代的音樂風格、音色、技巧、服裝與台風等。 二、資格賽參選影片經大賽評委審核通過後可晉級複賽。 三、北中南各場複賽取每組之前兩名,且成績達85分以上者可晉級決賽。組委會有權依各縣市報名人數與比賽成績調整錄取人數之比例。 四、請參賽者尊重評審之專業給分,不得提出異議或申訴。
捌【名單公佈】
一、資格賽
(一) 報名截止後開始進行審核,各組入選複賽資格名單於7月1日在大賽官網公告。
(二) 入選複賽資格者請上網查詢複賽注意事項,並於7月20日前完成繳費與報名程序,逾期視同放棄複賽資格與報名權益(見報名須知)。
二、複賽
(一) 各組複賽晉級決賽名單,經大會統計完成後公告於當日比賽會場。
(二) 北中南各場複賽晉級決賽全名單,於各場複賽賽程全部結束後兩日在大賽官網公告。
(三) 入圍決賽者請上網查詢決賽注意事項,並於9月10日前至大賽官網填寫決賽報名表與決賽曲目,逾期視同放棄決賽資格。
三、決賽
(一) 各組獲獎名單於該組比賽後經大會統計完成,現場公告; 所有參賽者獲獎名單於頒獎典禮結束後兩日內,於大賽官網及 Facebook 粉絲專頁公告。
(二) 鋼琴組與小提琴組分別在當日賽程結束後舉行當日之頒獎典禮及賽後評審講評會。
玖【獎勵辦法】
一、獎項設置:
決賽各組分別設置獎項如下
(一) 金獎:一名,獲頒獎盃一座、獎狀一只。
(二) 銀獎:一名,獲頒獎盃一座、獎狀一只。
(三) 銅獎:一名,獲頒獎背一座、獎狀一只。
(四) 優等演奏獎:成績達85分以上者,各得獎狀一只。
(五) 獲獎者可向大會申請指導老師感謝狀一只,並申請發文給予所屬學校公開表揚。
*各組分數未達85分時,所有獎項從缺。
二、參賽實況錄影HD規格電子檔
決賽參賽選手均可獲得由「新唐人亞太電視台」拍攝之個人決賽中舞台演奏實況HD規格電子檔。
三、新唐人亞太之星音樂會
不分組別,決賽表現優異選手經由大賽評委評選,即有機會受主辦單位邀請參與「新唐人亞太之星音樂會」演出。演出者名單與音樂會舉辦時間、地點、呈現形式,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四、媒體露出
(一) 決賽與音樂會盛況全程錄製,並通過新唐人亞太電視台所有平台播出。
(二) 決賽獲獎優秀選手有機會受邀擔任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節目來賓,參與節目錄製;或新唐人亞太電視台季刊《NTD Life》雜誌專訪。
拾【其他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一旦報名,即被視為認可本次大賽所有規則,須遵守本次大賽章程的要求及組委會的一切安排,不得異議。如有違反者,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所獲獎項。
二、比賽進行中需絕對尊重評審,如發生爭議或抗議,經評委會決議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三、比賽期間所有音像版權均屬新唐人亞太電視台所有。
四、主辦單位擁有對本次大賽規則的最終解釋權並有權更改大賽章程。
五、比賽時開放家長自行錄影錄音,唯請注意切勿使用閃光燈以及走動、喧嘩,以免影響比賽進行。如有違反,工作人員可予以制止。
六、參賽者在參賽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均由參賽者個人負責。
七、大賽提供各賽程所有組別之參賽選手「評審評語表」。獎狀及「評審評語表」請於各組賽後至當日賽程全部結束前至服務台憑參賽證領取,大會恕不負保管責任。無法現場領取者,可於現場填寫回郵信封並繳交掛號郵資50元,賽後由主辦單位代為郵寄。
八、指導老師感謝狀和表揚公文請於成績公佈後至服務台填寫申請書,或賽後一週內e-mail至服務信箱:sinyi.liu@ap.ntdtv.com申請,由主辦單位代為郵寄。
九、決賽獲獎者獎盃將於頒獎典禮後一個月內寄出;決賽參賽選手演奏實況錄影檔案連結於頒獎典禮後兩個月內寄出。
十、本活動如遇天候不佳,如颱風、豪大雨、地震等天然災害,達政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之標準,比賽活動一律延期。主辦單位將公告於大賽官網及Facebook粉絲專頁,不另電話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