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苑盃全國創業暨創意行銷競賽
一、參加對象
全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師生
(一) 初賽:
- 收件日:即日起至106年10月6日(五)止。
- 結果公告日:106年10月12日(四)於網路公布書面審查結果。
(二) 決賽:
106年10月18日(三)。
決賽地點:高苑科技大學企管系。
二、程序安排
(一) 報名資格與競賽方式
1. 參賽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及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2. 組別:
- 「大專院校組」
- 「高中職組」
3. 競賽項目
- 創業(限大專院校組)
- 創意行銷(限高中職組)
4. 競賽方式:
[1] 每組指導老師至多一人,組成團隊5人(含指導老師),組員限報名學校之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學生)。
[2] 參賽團隊需將作品成果製作成PPT檔案檔及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並請於106年10月6日(五)前投至mba@cc.kyu.edu.tw信箱(參賽作品僅需提供PPT檔或影片檔,不用繳交完整Word檔企劃書),逾期與不符合格式之報名表或PPT檔案,恕不予受理,視同放棄參賽。
[3] 進入決賽隊伍作品如需修改於106年10月15日(日) 23:59前e-mail至mba@cc.kyu.edu.tw信箱,逾期PPT檔案,恕不予受理,總決賽作品當天由主辦單位提供。
5. 收件方式:
(1)參賽簡報PPT檔名為:「參賽團隊之學校科系-報告名稱」(檔名範例:「高苑科技大學企管系-都市叢林」)。
(2)PPT檔內容首頁須註明:參賽團隊之學校系別班級+報名類別+報告名稱+指導老師姓名+隊員姓名+每位隊員(含指導老師)之聯絡手機及e-mail。
※報名團隊須同意參賽作品可供作教學範例使用。
(二) 公告決賽結果與決賽競賽方式
- 初賽晉級公告方式與時間:106年10月12日(四)高苑科技大學企管系於網路公布書面審查結果。
- 「大專院校組」、「高中職組」初賽晉級各錄取11組,未錄取之組別,給予優勝獎。
- 決賽時間:106年10月18日(三)。
- 決賽地點:高苑科技大學企管系
- 決賽競賽方式:各組簡報時間10分鐘,按鈴強制結束。
(三)入圍評審標準
初賽作品審查
評分項目 大專院校 高中職組
主題明確、新穎創新 20% 40%
架構完整、連貫清晰 40% 30%
具創見性、貢獻度佳 40% 30%
決賽簡報或展演表現
評分項目 大專院校 高中職組
主題明確、新穎創新 10% 30%
架構完整、連貫清晰 30% 20%
具創見性、貢獻度佳 30% 20%
簡報或展演現場團隊表現 30% 30%
(四)、活動補助與獎勵方式
依評選結果,各組取前三名以及佳作若干名,給予獎勵如下:
- 第一名:叁仟元獎金,1組
- 第二名:貳仟元獎金,1組
- 第三名:壹仟元獎金,1組
- 佳作(若干名): 獎狀一只
(五)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 主辦單位:高苑科技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總辦公室
- 協辦單位:商業暨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
(六)、注意事項
- 本次競賽未進入決賽隊伍將發予參賽證明。
- 參賽作品不得於其他競賽中曾有獲獎之情事,參加比賽之團隊由隊長代表簽署切結書,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單位有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所領之禮券。
- 參賽團隊保證所提供與填報之各項資料,並無涉及他人之著作權或其他權利等糾紛,如與事實不符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況,本單位有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該團隊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 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參賽隊伍所有,僅供主辦單位推廣展示用。
- 競賽參賽人員視同接受主辦單位所公告之競賽辦法及各項公告、規則與評審結果,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單位有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
- 競賽主辦單位擁有隨時修正競賽相關辦法之權利,並以最新公告為準。
- 參加此活動之學生及帶隊老師,當日須辦理保險,故需提供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及監護人姓名之相關資料。
(七)、活動附加檔案(請至高苑科技大學企管系最新消息處下載,並於106年10月6日(五)前普掛寄至高苑科技大學企管系收(82151高雄市路竹區中山路1821號))。
- 2017高苑盃全國創業暨創意行銷競賽作品未抄襲切結書
- 2017高苑盃全國創業暨創意行銷競賽授權書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