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余英時先生人文研究獎」
一、設置宗旨:
2014年首屆「唐獎」漢學獎得主余英時先生,鼓勵年輕學人投入人文研究的領域,為傳統文化的活化注入更新的生命力,依據財團法人唐獎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唐獎基金會」)章程第15條第9款獎勵研究補助規定,提撥款項,以五年為期(2015-2019),獎助人文研究之年輕學者撰寫專書或博士論文,並委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以下簡稱「史語所」)辦理。
二、獎助領域:
以漢學、人文學研究為主,包括歷史、文字、語言、考古、哲學、宗教、經學、文學與藝術等領域。
三、獎項及申請人資格:
(一)年輕學者撰寫專書
- 中華民國籍,年齡未逾45歲(本年度為民國61年7月1日以後出生者)。
- 於國內、外地區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任職之副研究員(含)、副教授(含)以下人文學者。
(二)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
- 中華民國籍,就讀國內、外地區公私立大學人文學相關學系,已修完課程並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研究生。
四、獎助方式:
(一)專書寫作獎:每年3名,每名新台幣36萬元。
(二)博士論文寫作獎:每年3名,每名新台幣24萬元。
五、申請時間:
2017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六、申請辦法:
(ㄧ)請備妥下列資料:
- 申請表
〔請至史語所網站下載表格,網址: http://www2.ihp.sinica. edu.tw/〕 - 專書或博士論文寫作計畫書
- 履歷及著作目錄
- 近五年已出版之代表作一種(1式3份)
- 推薦信至少一封,由推薦人逕寄中研院行政大樓3樓3006室陳小姐收。〔博士候選人須有指導教授之推薦信〕
- 博士候選人需另檢附博士班在學證明、博士候選人資格證明及碩士以上歷年成績單。
(二)請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11529)研究院路2段128號 中央研究院行政大樓3樓3006室 陳小姐收」。(郵戳為憑)
七、審核程序:
史語所審議委員會根據每年申請人之專業背景,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進行審查作業。審查委員若與申請人有親屬、合作研究關係或為博士論文指導者,應行迴避。
八、獎項公布時間:
獎助名單於當年度11月底以前,於唐獎基金會及史語所網站上公布,並另行通知頒獎時間及地點。
九、獲獎人權義:
(一)得獎以一次為限。
(二)獲獎人得自行運用獎助金。
(三)獲獎人應於獲獎隔年11月前提交執行報告予史語所。
(四)出版著作(或博士論文定稿)須註明獲此獎助,並送交2份予史語所。
(五)前述著作之著作權人為獲獎人,並同意唐獎基金會及史語所得用於展示及相關教育推廣。
聯絡人:陳靜芬
Tel: 02-2789-9483
email: yuysprize@asih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