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創藝蛋生【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
台南市「2017第7屆台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活動,即日起開始徵件至8月1日止,文化局今天召開記者會,邀請各界文創好手來挑戰,設計最具特色文創商品,行銷台南在地特色。
文化局表示,不同於往年,今年文化局首度與網路商店平台合作,未來得獎作品將可於網站通路販售,使優質的台南文創商品行銷到世界各地。目前南市經過歷屆的徵件與評選,已設計出96件創意商品。
文化局表示,由於今年適逢雞年,徵選特別以「創藝蛋生」為主題。徵選資格,只要是依法設立的公司、法人機構等組織皆可參加,投件作品須為已量產或即將量產、且為近3年內原創、於南市無參賽得獎紀錄的商品(不含食品)。
今年度徵選活動將頒發給前10名獎金,包括金獎5萬元、銀獎和銅獎各3萬元及2萬元、優選各1萬元獎金。相關活動及簡章可上台南市文化局網站及「文創PLUS-臺南創意中心」網站查詢。
相關連結:
2017 第七屆 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Good 10 Creative Tainan
創藝蛋生 實現你的創意人生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6年8月1日止
請於網站下方下載報名表,洽詢電話:06-2149510#18 林小姐
◎ 競賽獎勵:
獎名 |
單位 | 獎項 | 獎勵機制 |
金獎 | 1名 | 獎金5萬元、獎盃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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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獎 | 1名 | 獎金3萬元、獎盃一座 | |
銅獎 | 1名 | 獎金2萬元、獎盃一座 | |
優選 | 7名 | 獎金各1萬元、獎牌各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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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 若干名 | 獎牌各一面 | 作品調整後,將擇優於網路平台上架販售 |
以上得獎者簽署授權暨使用規範同意書後,將獲得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標章認證電子檔使用於該得獎商品之外包裝。 |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執行單位:哎喔生活雜貨、回鄉設計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7 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活動辦法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哎喔生活雜良
活動目的:
為發掘最能代表臺南美好記憶的優質文創商品,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辦理「2017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活動」,促進臺南市推動文創產業發展,深化在地文創力量。
參加資格
-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法人機構等組織均可(必需有統一編號)。
- 以公司或團隊名義參賽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 為已量產或即將量產商品(不包含食品)。
- 為近三年內之原始創作商品,亦無臺南市各活動之參賽及得獎紀錄。
- 同一公司參賽商品數量不限,唯系列商品以同一件參賽品項計。
活動時程: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106年8月1日17:00止(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得獎公佈:
106年09月15日前將於本局及文創PLUS網站公佈,得獎者將由本單位親自連繫,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評分標準:
- 主題性30%:呈現「臺南文化印象」特質,在地產出並與當地素材結合為佳。
- 創新性30%:設計創意、結構設計、作品美觀性、獨特性與時尚性。
- 實用性20%:作品之實用性、輕便性,便利攜帶、使用。
- 市場性10%:市場接受度、售價合理性、異業合作潛力。
- 美學性10%:外包裝與作品之美感搭配、減少包材及物流成本。
報名方式:
- 參賽者請至本局或文創PLUS網站下載「2016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報名表,洽詢電話: 06-2149510#18 林小姐
- 請郵寄或親送參賽商品實體、報名表、光碟片至文創PLUS 林小姐收,送件地址:70045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197號
競賽獎勵:
獎名 | 單位 | 獎項 | 獎勵機制 |
金獎 | 1名 | 獎金5萬元、獎盃一座 | 1. 於臺南各大古蹟景點販售
2. 個別採購10萬元內之得獎商品 3. 於文創購物平台建立獨家品牌專區 |
銀獎 | 1名 | 獎金3萬元、獎盃一座 | |
銅獎 | 1名 | 獎金2萬元、獎盃一座 | |
優選 | 7名 | 獎金各1萬元、獎牌各一面 | 1. 於臺南各大古蹟景點販售
2. 於文創購物平台上架得獎商品 |
佳作 | 若干名 | 獎牌各一面 | 作品調整後,將擇優於網路平台上架販售 |
以上得獎者簽署授權暨使用規範同意書後,將獲得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標章認證電子檔使用於該得獎商品之外包裝。 |
繳件內容(寄件封面需黏貼附件二):
序號 | 繳件內容 | 資料型式 |
1 | 報名表1及報名表2 (兩份資料請勿釘黏) |
下載檔案填妥後,列印出紙本並於參賽承諾書上簽名。
報名表1─基本資料(1份) 報名表2─徵選商品資料 (1式5份,若參賽商品為2項,則需繳交2式共10份,以此類推) |
2 | 商品實體 | 1.寄送或親送皆可,若郵寄請妥善包裝,倘有損壞請自行負責。 |
3 | 光碟資料
(光碟封面需標示商品名稱及參賽者名稱) |
內含:
A.報名表1及報名表2電子檔(需為word檔,承諾書簽名處留白即可) B.商品圖片2張(若獲選,將於網站行銷使用,需為JPG檔案,像素1000KB以上,若參賽商品為2項,則需繳交4張,以此類推) |
4 | 商品捐贈同意書或
商品退還申請表 |
1.同意捐贈之商品將由伊甸基金會寄出收據,以茲證明。
2.得獎商品將不退還,並由主辦單位作為相關巡迴展覽使用。 3.若未得獎亦無簽署捐贈同意書之商品,並於10/31前未領回,將全數捐贈予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做為公益活動使用。 |
注意事項及配合義務:
- 主辦單位得運用獲選商品之實體、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得獎者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辦理相關巡迴展覽、發表使用;並積極配合網路上架相關事宜。
- 所提送之商品應遵守著作權法、專利法等相關智慧財產權之規定。主辦單位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以致觸犯法律,得取消參加資格;若為獲選作品,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獲選資格,收回獎勵金並公告之。
-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 凡送件報名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所有附件視為本簡章之一部分。主辦單位對簡章有解釋及變更等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於「文創PLUS-臺南創意中心」網站。
※參賽者可加入文創PLUS會員http://creativetainan.culture.tainan.gov.tw/cht/member/,以取得最新文創消息並可使用文創廠商名片交換平台。(請隨參賽商品寄送名片一盒,將有專人放置於PLUS交換平台供大眾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