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 11 屆全國大學生日語配音比賽
一、 活動名稱:
2018 年第 11 屆全國大學生日語配音比賽
二、 活動目的:
- 藉日語戲劇、動畫配音比賽,增進學生熟練日語的機會。
- 期望藉由戲劇、動畫等情境模擬,促使學生積極融入日語發音、語調的練習,進而提昇日語的口語表達能力。
- 藉活動培養學生的自信心及榮譽心,並促進全國各大專校院間語言學習經驗之交流。
三、 主辦單位:
四、 報名收件日期:
2018 年 02 月 21 日(週二)起至 03 月 13 日(週二)止,紙本報名表以郵戳為憑。
五、 初賽結果公告:
- 初賽結果之公告日期,預計為 2018 年 03 月 30 日(週五)18:00 前。
- 公告處:主辦單位網頁首頁「最新消息」欄─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網頁( http://www.tpcu.edu.tw/bin/home.php之學術單位─商管學院─應用外語系 http://www.afl.tpcu.edu.tw/bin/home.php)。
- 進入決賽隊伍將另以電子信件寄發決賽通知。
六、 決賽日期:
非主修日語組:2018 年 05 月 03 日(週四)。
報到時間為當日 09:00~09:30。
主修日語組:2018 年 05 月 04 日(週五)。
報到時間為當日 09:00~09:30。
七、 決賽地點:
非主修日語組與主修日語組之地點,皆於臺北城市科技大學財經大樓 2 樓國際會議廳。
八、 參賽資格及組成:
資格: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各大專校院在校學生,且須經由學校遴薦者。
- 六足歲以後,未在日本連續住滿 1 年以上,或未曾於日僑學校就讀兩年以上者。
組成:
- 必須由同一學校之學生 4-6 人組隊報名,每名學生僅能選擇一組報名,不得跨組參賽。
- 不得跨校報名參賽。
- 每校可推薦主修日語組及非主修日語組各 1-2 隊參加。
九、 作品及演出規定:
- 影片部分:自選擬配音之戲劇、動畫之片段,片長為 5 分至 7 分鐘為限。惟所選擬配音之戲劇、動畫,必須是本辦法表列具有公播版權之影片。(新增影片部分,請參考附表內容。)
- 影片聲音部分:比賽時,現場螢幕只播放影像,原片聲音設定為靜音狀態。
- 音效部分:所有音效或配樂請依下列規定準備:
- (1)可:參賽者得自行攜帶道具,在現場製造音效效果。
亦可使用大會所提供或自行攜帶之放音機於現場播放原戲劇動畫內之背 景音樂,但背景音樂不可含有該戲劇或動畫之原有其他音效。 - (2)不可:不可直接擷取原戲劇、動畫內之原始音效使用。
不得使用事先錄製之電子合成音效於現場播放。 - (3)注意:不可使用具危險性(如:燃燒爆竹、丟擲玻璃至地板等)之道具製造效果。凡是製造水聲音效時,需自備防止濺濕麥克風設備之擋布,以免損害設備。
- (1)可:參賽者得自行攜帶道具,在現場製造音效效果。
- 影片測試時間:測試影片、麥克風等之時間,以 4 分鐘為限,每逾 1 分鐘,扣總成績 1 分。
- 演出時間:配音演出時間皆以 5 分至 7 分鐘為限。不足 4 分鐘取消資格。不足 4 分半或 8 分鐘以上,各扣總分 5 分。
- 參賽同學上場時,不得明示或暗示校名,違者,扣總分 5 分。
十、 報名資料繳交之種類與方式:
本次比賽分初賽(依先行錄製之配音檔評選)與決賽(依現場配音評選)。報名時,請同時寄出初賽資料與完整資料。 所需之資料及說明如下。
項次 | 項目內容 | 比賽別 | 說明事項 | 注意事項 | 繳交方式 |
1 | 線上報名 | 初賽暨決賽用 |
|
線上報名表與紙本報名表內容須一致。 | 線上填寫報名表。 |
2 | 電子檔報名表 | 初賽暨決賽用 |
|
1.電子檔報名表與紙本報名表內容須一致。 2.本系於收到各校報名資料後,最遲在2018年3月16 日(週五)前,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回信。若未收到本系回覆已收件之電子信答覆,請來電確認。電話: (02)2892-7154 分機 7301 或 7302 程建文老師 |
1.以電子信方式寄出。 2.電子檔資料請寄送至以下電子信箱。 |
3 | 5 至 7 分鐘完整影像檔劇本 | 初賽暨決賽用 | 劇本(日語原文 word 檔)須依劇情先後次序及角色對白排列。 | 以電子信方式寄出。 | |
4 | 紙本報名表 | 初賽暨決賽用 |
|
紙本報名表與線上報名表內容須一致。 | 印出後,以信件寄出。 |
5 | 3 至 5 分鐘 影像與口白結合之檔案 |
初賽用 | 初賽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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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 至 7 分鐘完整影像檔 | 決賽用 | 決賽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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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線上填寫報名表之網址為: https://goo.gl/forms/xS2sYEbRWMeLI1u03)
十一、 決賽報到:
- 參賽同學請在當日指定報到時間前,抵達比賽場地。
- 決賽出場順序於比賽當日報到時,採隨到隨抽之方式決定。逾時則由工作人員代抽,並公佈於會場外。
- 本比賽視比賽隊伍隊數,主辦單位有彈性調整比賽時間之權利。
- 為利比賽順利進行,每個場次安排 4 至 6 支隊伍參與配音比賽。
- 決賽當日請務必攜帶貴校參賽之戲劇、動畫 DVD、VCD 片或隨身碟以為備用。並請事先測試該 DVD、VCD 片或隨身碟是否可以正常播放。
- 請各隊伍先協商得獎時獎金匯入之代表人,請該同學先行影印(1)自己的身分證、(2) 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於現場繳交,以便日後辦理獎金匯入事宜。
- 交通方式請參看本校網頁。網址如下:
http://www.tpcu.edu.tw/ezfiles/0/1000/img/6/49043520.pdf(首頁→訪客→校園簡介→交通路線)
十二、 決賽評選:
- 主辦單位於初賽收件後,將以隱匿校名之方式,委請數位初選評審委員,就報名隊伍所提供之光碟內影片聲音檔,評選出進入決賽之隊伍。進入決賽之隊伍數由評選委員據評分總分依序排名。總隊伍數上限為 15 隊。(主辦單位依評審意見,保留隊伍數調整之權利)
- 評審委員:聘請產、官、學界人士擔任評審。
十六、 比賽現場參賽者站立位置圖:
十七、 備註:
- 若不符合本比賽辦法之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保留其參賽資格。
- 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並於比賽前公開說明規則。
- 比賽場地使用空調,請自行斟酌攜帶保暖衣物。
- 本次比賽相關相片,可加入臉書「全國大學生日語配音比賽」粉絲團瀏覽。
Q&A
Q1:資格部分—如果是外籍生、陸生、僑生,是否具有報名參賽的資格呢? |
A1:目前本比賽以鼓勵本地生學習日語,展現練習日語的成果為主。故暫時未開放外籍生、陸生、僑生與賽(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則可參加)。 |
Q2:資格部分—六足歲以後,曾在日本連續住滿 1 年以上,或曾於日僑學校就讀兩年以上者,為什麼不具參加資格呢? |
A2:六足歲以後,曾在日本連續住滿 1 年以上,或曾於日僑學校就讀兩年以上者,在日語(發音等)程度上,可能具有較佳能力。若參賽,對於在地學習日語的同學具有排擠作用,故保留其參賽資格。 |
Q3:組成部分—同一位學生可以跨校、跨隊或跨組參賽嗎? |
A3:為讓更多同學有機會參加,因此同一名學生僅能報名一隊參賽。例如,若報名了某校主修日語組,即不得同時報名該校非主修日語組;亦不得跨校報名。 |
Q4:組成部分—同一隊隊員裡面只有一位主修日語者,其餘皆為非主修日語組,應該報名那一組呢? |
A4:隊員裡面只要有主修日語組之同學,則不得報名非主修日語組之比賽。 |
Q5:公播版部分—參賽之影片一定要是辦法裡面所列之公播版影片其中之一嗎? |
A5:是的。若報名時挑選的影片不是本校已有公播版權之影片,將不符報名資格。 主辦單位可依據辦法排除其參賽資格。 |
Q6:音效部分—配音之原影片內的配樂可以照樣使用嗎? |
A6:可以。但是該音樂裡面,不可含有其他的特效聲音。 |
Q7:報名部分—為什麼需要蓋印學校關防大印呢? |
A7:由於每校可報名主修組及非主修組各兩隊參加競賽,為避免各系或同學未經過學校程序而自行報名,導致該校發生超過上限隊伍數的狀況,因此希望各隊伍乃經由學校核可報名。一方面是向校方報備,一方面請校方掌控參加之隊伍數。 |
Q8:報名部分—指導老師必須是校內專任老師嗎?可以有兩位以上的指導老師嗎? |
A8:指導老師乃指導配音隊伍之發音、練習等,不論專任或兼任老師皆可。兩位指導老師列名亦可。指導老師的人數儘可能在兩名以內。 |
Q9:報名部分—報名表內劇中之「角色名字」和「稱謂」有什麼不同嗎? |
A9:以「花田一路」為例,一路的爺爺「角色名字」是「花田徳路郎」,也就是他的全名。劇中包括一路還有其他家人都是叫他「おじいちゃん」,所以他的「稱謂」就是「おじいちゃん」。 |
Q10:報名部分—報名時若恰巧遺失學生證,應如何處理呢? |
A10:請向學校申請「在學證明書」,連同紙本報名表郵寄至主辦單位。 |
Q11:報名部分—傳寄電子檔報名表後,主辦單位會回覆什麼內容呢? |
A11:主辦單位在收到電子檔報名表後,會初步核對報名資料。回信給隊伍聯絡人時,會說明收到哪些報名資料,有無缺漏什麼資料等訊息。 |
Q12:評分標準部分—為什麼「音效」不得使用電子合成的音效呢? |
A12:此項競賽除了在日語發音、聲音情感表現及流暢度之外,希望同學能發揮想像力及創造力,利用身邊的道具製造背景效果音效,音效占分為10%。如果同意使用電子合成音效的話,擔心可能會變成電子合成音效大賽。 |
Q13:影片檔部分—可以將背景音樂與比賽用之影像檔結合,於比賽時同時播放嗎? |
A13:比賽時影片會設定成「靜音」,因此無法在同一部電腦裡同時播放影像及結合在一起的背景音樂。請使用其他方式存檔(存載於光碟或MP3、手機等)以播放背景音樂。 |
Q14:決賽部分—決賽劇目公告 3 天後,雖然進入決賽,但卻未收到「決賽通知」時,應該如何處理呢? |
A14:請再次確認聯絡人的信箱(包括:垃圾信件匣)裡有無「決賽通知」?若沒有,請以電話聯繫主辦單位之老師。 |
Q15:比賽錄影與攝影部分—比賽現場是否可以自行錄影與攝影呢? |
A15:由於版權問題及為了尊重各隊伍之權益,比賽進行時請勿錄影。隊伍進入比賽區尚未正式比賽前(測試麥克風時),可委託他人拍照。但比賽一旦開始,請勿拍照,以免干擾了選手,影響選手表現。 |
Q16:比賽錄影光碟部分—主辦單位錄製的影像檔會寄贈給參賽隊伍嗎? |
A16:主辦單位於現場錄製之各隊伍比賽實況的影像檔,將會於後製完畢後,以電子信方式通知報名時之聯絡學生下載之網址。請參賽者於期限內下載。 |
Q17:比賽錄影光碟部分—主辦單位所錄製的比賽實況影像檔,可以放置到 Youtube等影音媒體平台上嗎? |
A17:主辦單位所錄製的比賽實況影像檔,僅供參賽選手參考,以及觀摩其他隊伍的表現。影像本身包含了動畫或戲劇的影像、聲音,仍然有版權限制。請勿自行放置到Youtube等影音媒體平台上,以免被追究侵害版權之責。 |
Q18:比賽獎狀及獎金部分—獲獎者的獎狀及獎金在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呢? |
A18:主辦單位於比賽後,經評審確認獲獎之團體出場序及選手獎次,才揭曉原始校名及選手名單,之後會於現場立即印製獲獎者的獎狀,因此獲獎者皆可於賽後立即領取獎狀。若因原始報名時名字有所誤植,以致無法現場領取者,將於事後重新製作並補發。 若致贈獎金,乃事後由本校會計室統一匯款,而匯款日則視整體活動核銷速度而定,約莫是二到三週。惟核報獎金申請至會計室審核通過後,學校並非單筆處理匯款,而是每月固定日期集中匯款。預計是比賽後一個半月左右可以收到獎金匯款。屆時請聯絡代表學生查核自己的金融帳戶。若兩個月之後仍未收到,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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