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關渡美術館「駐館創作/研究計畫」徵件
一、宗旨: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駐館創作/研究計畫」,旨在促進國際藝術家及策展人之間的文化藝術交流。藉由此項計畫,除增進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與關渡美術館的國際交流管道,並提供本校師生藝術觀摩及學習的機會,更能建立本校與國際藝術社群之活動平台。
二、計畫介紹:
2018年之「駐館創作/研究計畫」將著重於策展研究,歡迎策展人/研究者/藝術家提出以台灣現、當代視覺藝術領域為主之策展/研究計畫。獲選人應於駐館結束前,繳交策展/研究成果提案並作公開發表,本館亦將就成果提案作為日後展覽或出版計畫之評估。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文化部。
主辦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
三、駐館地點:
關渡美術館「藝術家/策展人工作室」。
四、駐館期間:
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駐村時間2星期至2個月為限,視申請計畫內容調整。
五、申請人資格:
具備外國籍身份之策展人/研究者/藝術家(不包含已取得台灣居留證之外籍人士),或旅居國外之中華民國籍策展人/研究者/藝術家,且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報名。
(1)從事視覺藝術專業策展/研究3年以上之經驗。
(2)對於駐館「策展/研究計畫」有濃厚興趣,並提出具體可行方案者。
六、申請方式:
請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官網: http://www.kdmofa.tnua.edu.tw,下載「駐館策展/研究計畫 申請表」。
七、申請送件截止日期:
2018年1月10日。
八、繳交資料:
(1)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駐館創作/研究計畫申請表」。
(2)歷年策展/研究經歷簡報檔(含個人照及相關圖檔/影像資料)。
(3)護照影本。
九、報名及送件:
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Email: kdmofaart@gmail.com(請於電子郵件「主旨」欄註明:2018年「駐館創作/研究計畫」申請)
十、遴選方式:
由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邀請相關委員進行遴選,遴選結果訂於2018年2月12日前公布於美術館官網,並主動通知各申請人。
十一、注意事項:
(1)獲選人於接獲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錄取通知後,應於1個月內與本館確認駐館事宜,逾期視為自動棄權,並得由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聯繫備取人遞補。
(2)獲選人若因故需調整駐館日期,需於原計畫開始日前2個月函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協助調整之。若調整不成,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得不保留其駐館機會,並安排後補人選替代之。
(3)獲選人務須遵守駐館規章,如有違反或損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財物或名譽之情事,美術館得立即停止其權益,並要求獲選人賠償相關費用。
(4)申請人所繳交資料(含作品),如經查證有虛假不實或侵犯他人權益者,美術館得即刻取消其資格,並由申請人負責所涉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