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洋教育教案設計徵選
壹、 緣起:
臺灣是一個被海洋擁抱的島嶼,我們的生活與海洋息息相關,因此希望透過教育的管道讓民眾了解海洋,進而願意親近海洋,最後達到珍惜海洋的目標。教育部於2007公布《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亦在隔年(2008年)將海洋教育納入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第七重大議題,2011年也列為十二年國教課綱中四大教育議題之一,讓海洋教育成為教育環節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從基礎教育開始培養學生的海洋素養。
有鑑於師資品質對國家整體發展的重要性,尤其從師資培育歷程融入海洋教育,以及促進在職教師將海洋教育融入教學,故教育部委託本中心辦理海洋教育教案徵選,並期盼將優質教案編輯成冊,做為未來師培機構推動海洋教育的參考案例。
貳、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二、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參、 徵選規則:
一、 活動日期:
(一) 收件截止日期:107年3月15日(星期四)。
(二) 得獎日期:107年5月7日(星期一),得獎名單於活動網站公告。
(三) 頒獎暨發表日期:107年5月中旬至6月,地點與時間詳見活動網站公告。
二、 徵選對象:
(一) 徵選組別為幼教組、小學組、中學組三組。
(二) 各組再分兩類別:
- 在職教師:現任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幼稚園合格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
- 師資生:徵選期間就讀於設有師資培育相關學系、或設有師資培育中心之大專院校修習師資培育課程的學生及進行教育實習之實習教師資格者(含畢業已修畢師資職前課程者)。
三、 教案形式:
(一) 教案內容:
各組不限科目、領域,徵選教案內容請以「海洋教育或海洋相關概念」(如五大學習主題:海洋休閒、海洋社會、海洋文化、海洋科學、海洋資源)為主軸進行設計。
- 幼教組:教案設計之教學活動以幼教學生為對象。
- 小學組:教案設計之教學活動以小學學生為對象。
- 中學組:教案設計之教學活動以國中、高中職學生為對象。
(二) 教案及格式:
- 海洋教育教案徵選報名表如【附件 1】,請確實填寫資料內容。
- 教案撰寫採A4直式橫書,教案格式如【附件2】,若內容超出表格請自行增加頁數。
- 教案內容可包含多個數位內容(教材、學習單、測驗題、圖片、影片、相關網站、配合教案所拍攝之影片等)。
- 教案作品檔案須以 Word 或 PowerPoint 製作後,轉成 PDF 檔;影音檔以 wmv、mpeg、mpg、rm、avi、mov、swf 等普遍格式儲存;全文內之圖片尚須另以jpg檔儲存。
- 作品中所有引用內容(例如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資源),務必在引用處標明來源出處,以維護智慧財產權。
- 為讓得獎作品後續便於推廣,教案作品如需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可取得之免費或共享軟體。
四、 報名與收件方式
(一) 報名方式:完成線上登錄與郵寄紙本兩者後則報名成功
- 線上登錄報名(至 107 年 3 月 15 日 23 時 59 分截止):請至本中心海洋教育專區網站報名 http://tmec.ntou.edu.tw/files/13-1031-31322.php?Lang=zh-tw
- 郵寄紙本 (至107年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可至專區網站確認是否寄達):送交紙本正本(含附件1到3),信封請貼上教案徵選專用封面(附件 4),郵寄至 20224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收,相關附件請至本中心海洋教育專區網站下載附件1到4 http://tmec.ntou.edu.tw/files/13-1031-31321.php?Lang=zh-tw
- 各組徵選作品每件人數至多3人,以參加1件(含每人1件)為限,不受理跨組作品。
肆、 評選標準:
評選方式:評選過程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由主辦單位針對教案格式及相關要件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得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由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複審,評選最後得獎作品。
一、 評分項目及權重:
評分項目 | 項目內容說明 | 評分比重 |
主題明確與創新 |
|
30% |
內容正確與豐富 |
|
40% |
規劃適切與可行 |
|
30% |
伍、 獎項:
(一) 徵選組別分為幼教、小學、中學三組,各組再分師資生與在職教師兩個類別,每一類別選出特優1名、優選3名、佳作8名,獎項及內容如下(可參考下方說明圖):
(一) 師資生:
- 特優-各1名,新臺幣5,000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 優等-各3名,新臺幣2,000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 佳作-各8名,教育部獎狀乙張。
(二) 在職老師(公私立學校之在職教師,將函請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酌予敘獎,不另頒發獎金) :
- 特優-各1名,嘉獎2次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 優等-各3名,嘉獎1次及教育部獎狀乙張。
- 佳作-各8名,教育部獎狀乙張。
(二) 各組作品如未達所列獎項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或在各組既定總預算下適度調整各獎項名額。
陸、 著作使用權事宜:
一、 徵選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如
【附件3】,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時間、方式、次數及地域進行非營利使用,如提供海洋教育專區瀏覽、集結成冊、海洋教育海報等。
二、 參賽者須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參賽作品如有使用他人之著作或違反著作權法令之情事,一切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涉。
柒、 注意事項:
一、 作品須以中文創作,且不接受翻譯作品。得獎作品如發現有抄襲、已公開發表或違反著作權者,除取消參賽資格外,若有獲獎則追回該作品之獎項、獎金;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因填寫資料錯誤而無法通知相關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二、 作品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開啟或使用,將不列入評選,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三、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辦法中,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主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
四、 請先確認投稿教案資料是否正確無誤後,再寄出教案資料,寄出後則不得修改內容及其附件。
五、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承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或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六、 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計畫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以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資料為準,不另行通知。
捌、 活動聯繫人: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林育旻 先生。
電話:02-2462-2192#1248或02-2463-4906。
E – m a i l :kimforfun@email.ntou.edu.tw。
聯絡地址:20224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綜合三館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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