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臺南市管樂藝術季活動
一、 活動名稱:
2018臺南市管樂藝術季
二、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 承辦單位:
臺南市管樂團
四、 活動目的:
為推廣音樂教育及孕育管樂人才,由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與臺南市管樂團共同策劃「臺南市管樂藝術季」,廣邀國內外優秀音樂團體以音樂交陪的精神,創造不同樂團相互交流的機會,共同參加一年一度臺南管樂盛事。
五、 活動日期:
2018年6月至8月每週六、日。
六、 演出地點:
新化演藝廳
七、 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
八、 報名資格:
臺灣地區各級公私立學校、社團、民間之管樂團體。
九、 報名方式:
請至臺南文化中心網站(http://www.tmcc.gov.tw)下載報名表格。
十、 報名須知:
需檢附下列資料之電子檔(請燒錄成光碟或電子郵件附件):
(一) 報名表1份。
(二) 往年演出之影像資料光碟一份(大約5至8分鐘之曲目演奏1首)。
(三) 活動宣傳之原檔照片2張(※請提供JPEG檔格式,8百萬畫素以上)。
(四) 報名資料寄出後,請務必來電確認報名資料寄達與否。
(五) 送件方式(擇一)請註明『「2018臺南市管樂藝術季」演出報名資料』。
(1) 紙本送件:掛號郵寄至「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32號 臺南文化中心二股 陸小姐收」。
(2) Email送件:tsbandsh@gmail.com
(3) 活動洽詢:0933-908468,廖小姐;06-2692864分機608,陸小姐。
十一、 注意事項:
(一) 申請團隊
(1) 為維護申請團隊自身權益,申請者請提供完整報名資料,資料未齊全者請於截止日前盡速完成補件,以利提供審查委員資料審查。
(2) 本局保有檔期安排、入選與否權利,並針對各申請演出團隊規模、演出經歷、演出內容進行審查作業。
(3) 申請案件將由審查委員依照個案計畫內容進行討論審查,安排演出日期,並酌予提供入選團隊演出費用,以不超過3萬元為原則。審查之結果將於2018年3月14日之前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culture.tainan.gov.tw),並個別通知團隊演出日期、演出費用與其他相關事宜。
(4) 各團隊須配合本局協調規劃之檔期,通過審查之團隊若未能依約參與管樂藝術季演出,確有窒礙難行之處,請於審查結果公告後一個月內盡速與本局進行協調,未能依約演出者,請函文告知主辦單位,以利活動調整。
(5) 本局無償提供演出場地及所屬之硬體設備。
(6) 演出團隊於活動演出中所使用之任何影音、圖片、樂譜等資料需確認無版權疑慮,如有相關版權問題,皆由演出團隊自行負責。
(二) 行銷宣傳
(1) 為維護全體演出團隊之權益,文宣品、節目單均使用本局提供之統一規格。各團隊如有另外自行印製之文宣品,請務必加註「2018臺南市管樂藝術季」系列活動等字樣。本活動標準字由活動承辦人員提供。
(2) 本局協助演出團隊宣傳,各團隊於審查結果公告通知後,請於演出前提供無版權問題且可供編輯印刷之文字、影音資料等,以利平面文宣、媒體行銷作業。
(3) 本局擁有節目之攝影、錄音、錄影、刊印出版、宣傳(含網路)、文宣推廣品製作等相關權利。
(三) 活動異動
(1) 演出活動期間,如遇天災、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影響活動演出,屆時當日演出即宣布取消。另將依當日狀況酌予提供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