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府中搞什麼鬼?」鬼王大比拼!
萬聖節來變裝,十萬大獎等你拿!
府中商圈的萬聖節
充滿了有趣的鬼怪們及時下最夯流行人物
今年,邀請您加入搞怪行列
一起成為令人會心一笑的幽靈鬼怪!
快報名變裝比賽,踩街拚人氣,舞台秀才藝,冠軍就是你!
報名資料
1. 個人或團體皆可報名。
2. 參賽者不得重複報名,違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3. 未滿7歲以下參賽者,需由年滿18歲以上參賽者共同報名為團體報名隊伍。
4. 團體報名以每隊15人為上限
5. 參賽者於本網頁報名完成後,主辦單位將會寄送回覆信及正式報名表至電子信箱,告知報名完成。
若無收到者請自行來電詢問工作小組:朱小姐(02)8797‐7333 分機:108;或mail至2015fuzhong@arteck.com.tw詢問。
活動流程
時間 | 活動項目 |
12:30-13:30 | 參賽隊伍報到 |
13:30-14:00 | 參賽隊伍整裝待發 |
14:00-14:05 | 主持人開場 |
14:05-14:20 | 貴賓介紹與致詞 |
14:20-16:00 | 變裝遊行踩街 |
16:00-18:30 | 變裝比賽 |
18:30-18:35 | 評分統計 |
18:35-18:40 | 頒獎典禮 |
競賽方式
運用彩妝、造型、Cosplay 等方式變裝成各式人物、鬼怪,發揮您的創意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
本次競賽共分兩階段競賽:(皆為必要參加之項目,其一競賽項目缺席者,則喪失參賽資格)
1. 第一階段:於比賽前進行踩街大遊行,踩街過程充分發揮變裝之角色特色與元素,並與沿路店家及民眾互動,於小舞台(公園街上)進行踩街評分,佔總成績20%。
*變裝踩街遊行路線:由中山路一段星聚點前集合,沿著中山路一段往民族路前行,並於民族路右轉後直行,遇到公園街右轉再直行,於重慶路口右轉,前行直到主舞台位置,即完成踩街遊行。
2. 第二階段:依報到順序上台展現獨特變裝造型,並結合該變裝角色作才藝表演(限時30 秒),此階段佔總成績80%。
評選方式
10 月31 日由評審團現場進行公開評選。
1. 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具造型彩妝、表演藝術等領域專業人士共計3名,擔任評審委員於現場進行評分。
2.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比例 | 評分內容 |
踩街創意 | 20% | 踩街表現與流暢度展現、現場人氣 |
主題呈現 | 30% | 主題合宜、趣味性、創意性 |
服裝造型 | 35% | 服裝與化妝等整體視覺展現 |
舞台台風與才藝表演 | 15% | 肢體、自信與臨場反應 |
※ 若才藝表演有音樂相關需求,請參賽者自行準備CD 光碟(避免現場音響無法播放,建議準備多種式),若發生現場音樂無法播放情形,大會僅供一首主題歌曲代替使用。
獎勵辦法
獎項 | 選取名額 | 獎金 |
冠軍 | 1隊 | 新台幣十萬元 |
亞軍 | 1隊 | 新台幣五萬元 |
季軍 | 1隊 | 新台幣三萬元 |
潛力獎 | 10隊 | 新台幣三千元 |
所有參賽隊伍均可獲「我是鬼鬼」參加獎乙份 |
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達新台幣20,000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獎金20%稅率。
2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現場報到須知
1. 報到自10月31日下午13:00開始,於服務台依組別順序梯次報到,並領取參賽順序號碼牌,錯過報名順序則延至13:45統一報名。屆時請攜帶確認報名成功之回覆信件、序號及身份證明文件,13:55 截止後即不再受理,遲到者一律視為棄權。
2. 若有音樂檔,請於報到時繳交,須為合法CD 格式音樂1 片(最多不超過一分鐘),報到時繳交表演音樂CD(並註明隊名)此CD 不予歸還,比賽者請備份。
報到梯次
時間 | 參賽隊伍 |
12:30-12:45 | 1~30號 |
12:45-13:00 | 31~60號 |
13:00-13:15 | 61~100號 |
13:15-13:35 | 100~120、其他(過號) |
13:30-14:00 | 整裝待發 |
參賽相關事宜
1. 參賽隊伍報到時須檢附本人或團體報名之團長身分相關文件報到(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均可),得獎隊伍如有冒名頂替上場,如遭人檢舉並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 1人限參加1組,不得重複報名,違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3. 參賽者變裝內容應符合萬聖節之主題,但不可違反善良風俗或涉及暴力、污穢、煽情裸露等演出,若內容涉及限制性,大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4. 比賽前半小時請至「後台準備區」集合預備,上一隊比賽隊伍出場時,下一隊比賽隊伍請於「舞台預備區」準備,並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且比賽使用之道具,請勿隨意移動,以免影響他人的權益。
5. 除燈光及播音設備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比賽時所需服裝、化妝特效及道具均應自備,若有特殊需求須先向承辦單位進行申請,活動現場不接受臨時提出之要求。
6. 所有參賽單位使用過後的道具,應自行攜回、處理。
7. 比賽隊伍自行舞台佈置之時間,一律計入表演時間。
8. 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9. 主辦單位、委外單位或與主辦單位具有合作、委任關係之第三人有權處理及利用本活動之錄影、相片及成績等相關資料,使用於本活動相關宣傳時,將不另行通知或支付費用。
10.活動前如遇颱風等人利不可抗力之因素,為考量參賽者人身安全,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或更改路線。
11.參賽者經過路口時請務必聽從活動工作人員及交通警員指引。
12.參賽隊伍必須參加踩街活動與舞台表演兩部分,未全程參與踩街活動之隊伍,取消比賽資格,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13.參加比賽所需之音樂選曲不得使用不法音樂,如遭檢舉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提出相關證明,並由參賽隊伍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4.比賽當天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15.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16.本活動已為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200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17.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更改及審議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