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Be With You」台北捷運微電影劇本徵件

得獎名單
2019「Be With You」台北捷運微電影劇本徵件

 總獎金: 18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19-06-17 ~ 2019-08-16

主辦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2-25363001#8163 (葉小姐)

主辦單位Email:ryan6617@gmail.com

本次徵件活動以「Be with you」為故事主題或精神,不論是愛情、友情、親情、懷舊、趣事、青春成長、勵志、生活冒險等,皆可作為題材,由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撰寫長度3至8分鐘的微電影劇本。

目的

邀請創作者以日常生活的真實故事創作劇本,透過微電影劇本徵件活動,使得獎者的劇本有機會拍成微電影,傳達捷運生活的美好與感動。

劇本主題

「Be With You」為故事主題或精神,長度3~8分鐘微電影劇本,可以是愛情、友情、親情、懷舊、趣事、青春成長、勵志、生活冒險等題材,由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獎項

  • 金獎1名:新臺幣10萬元及獎狀1紙。
  • 銀獎1名:新臺幣5萬元及獎狀1紙。
  • 銅獎1名:新臺幣3萬元及獎狀1紙。

報名資格

  • 不限國籍皆可報名,每人限投1件作品,參賽者須為創作者本人,不接受團體報名。
  • 參賽劇本需為原創劇本,劇本應以繁體中文寫作;如非中文創作應附繁體中文譯本。劇本之內容有外國文字時,應書寫原文並加註中譯。
  • 參賽劇本不得為國內外徵選活動得獎作品且必須未曾於國內、外任何報刊、雜誌、網站等形式公開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報名期間

108/6/17上午10時~8/16下午5時

報名方式及報名文件

  1. 至活動網站,點選「我要報名」,填寫報名表
  2. 上傳報名文件:將下列文件壓縮為1個Zip檔案上傳(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0MB)
    身分證明文件(Jpg/Pdf)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劇本Pdf及Word檔案
    (檔名:劇本名稱)
    • 劇本名稱:20字內
    • 故事大綱:無字數限制
    • 劇本內文:依範例格式書寫,3~10頁(範例檔案下載)
    • 直式橫書、字型12級之標楷體、行高18pt
    • 四邊邊界各2公分,頁碼設於頁尾置中
    • 劇本不得註記作者姓名、筆名或其他記號
    • 報名文件一律以上傳檔案至活動官網方式繳交,送出後不得修正與補件,繳交不全或格式不符者不列入評審。
    • 不論獲獎與否,報名文件概不退件,報名者應自留底稿。

評選辦法

評選標準

  • 劇本創意及主題契合度40%
  • 劇本感染力35%
  • 劇本可執行性25%

評選辦法

  • 初選由主辦單位以書審方式辦理,決選由主辦單位代表及5名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
  • 評選小組得視參賽作品內容,決議獎項予以從缺辦理。
  • 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官網及台北捷運FB,並另以email或電話通知得獎者。

注意事項

  • 得獎作品應授權予主辦單位進行微電影拍攝,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內容以符合拍攝之需要。
  • 得獎作品以得獎者為著作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取得全部著作財產權,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出租權等,得獎者承諾在著作權存續期間,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
  • 得獎者需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並於指定時間內完成領獎及簽署著作權授權聲明書,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手續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參賽作品禁止抄襲及轉貼他人資料,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參賽作品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倘發生著作權爭議或侵權情事,概由參賽者主動出面解決並自負全部法律及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金;倘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參賽者應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 劇本內容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倘有違反法規情事,概由參賽者主動出面解決並自負全部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金;倘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參賽者應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獎項價值為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主辦單位提供之獎金為含稅金額),主辦單位將依法先行代扣該獎項10%稅額。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主辦單位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且主辦單位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任何稅捐之支付皆為參加本活動得獎者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 參賽者應清楚載明聯絡方式,如遇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等情形,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 參賽作品均以網路上傳投件,惟因不可抗之天災人禍、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本活動辦法由主辦單位公佈為主,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均已閱讀並同意受本活動簡章及相關辦法規定之拘束。
  • 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解釋之。

聯絡方式

  • 聯絡人: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企劃處行銷課 葉小姐
  • 活動專線:02-25363001#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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