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國信託新銳美術獎」
主辦單位:中國信託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北國際藝術村
宗 旨
為提升國民美學素養暨鑑賞能力,辦理「中國信託新銳美術獎」,鼓勵青年從事藝術研究與創作,厚植臺灣文化軟實力。
徵件主題
首屆「中國信託新銳美術獎」徵件主題為—「共生之所」。
該主題自「We are Family」企業精神出發,廣義延伸「家」的概念,輻射出Habitat,即「原生地」的構想;圍繞「共生之所」主題,創作內容可以是血親之情、土地之愛,也可以是對當代生活的聯想,或是對台灣自然山川、都市景貌的演繹,更可以是偏鄉觀察或社會議題,透過自由詮釋徵件主題,鼓勵臺灣青年藝術家朝國際語彙、時代精神與多元創意方向發展,呈現對身處環境的切身觀察與期盼。
徵件作品主題及規格
一、 創作概念符合「中國信託新銳美術獎」年度主題,並請於報名網站中之「創作說明表」欄位,填寫500字以內之創作理念。
二、 創作形式:不限風格與媒材,但須為可懸掛(上牆)或獨自站立形式。
三、 作品尺寸:作品含框,總體須在150(高) x 200(長) x 60(深)公分以內。
評審與獎勵
一、 由中國信託文教基金會(下稱本會)遴聘具專業成就、知名度、美術比賽評審經驗豐富或現任大學相關科系之美術相關專家、學者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複審與決審工作。
二、 評選獎項:
(一) 第一名「中信新銳美術金獎」1 名:奬金新臺幣50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二) 第二名「中信新銳美術銀獎」1 名:奬金新臺幣 30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三) 第三名「中信新銳美術銅獎」1 名:奬金新臺幣 10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2 名:每名奬金新臺幣 5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五)「佳作」若干名:每名獎狀乙紙。
三、 評選說明
(一) 各獎項(含佳作),評審委員會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
(二) 獎金發給,以報名表之參賽者為獎金課稅之所得人,獎金將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如有變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展覽及收藏
一、經評選獲獎之參賽作品,本會得於台北國際藝術村公開展覽。
二、本會得視各場地狀況決定展出之作品,並依展示規劃及展覽效果調整作品展出區域,且本會保留展出空間最後決定權。
三、本會必要時得要求得獎者親自到場協助佈展或調整展出。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在臺永久居留證,於民國(下同) 68 年次後出生之個人或團體均得參賽。
參賽規則
一、 參賽作品須為107年1月1日後完成之作品,且參賽作品於評審結果公布前不得參與其他公開競賽。
二、 參賽作品如獲選為前三名,得獎之參賽者需簽署著作財產權歸屬同意書(附件一),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將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本會,本會擁有無償重製、編輯、改作、公開展示及對參賽作品進行修改或處分之權利,不需另行對參賽者支付使用酬勞或權利金。參賽者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比賽;本會如於參賽作品獲獎後,始發現參賽資格不符者,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之獎金、獎狀,若造成本會之損害,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 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二) 參賽作品由他人代筆或未擁有著作財產權者。
(三) 參賽作品曾參與其他公開競賽。
(四) 參賽作品經檢舉抄襲或及涉糾紛爭議。
(五) 獲選前三名之參賽作品,得獎者未依本會規定簽署著作財產權歸屬同意書。
(六) 其他違反本簡章規定情節重大者。
投件注意事項
- 徵件簡章公告期間: 108 年 4 月 15 日 – 8 月 30 日 請於中國信託文教基金會或活動網站下載簡章及參賽資料。
- 報名收件日期: 108 年 6 月 1 日 – 8 月 30 日 不符本簡章規定恕不受理。
- 決審入圍公告: 108 年 9 月底前於中國信託文教基金會與新銳美術獎官方網站公告,並個別通知。
- 決審收件:108 年 10 月 1 日 – 15 日專人親送或託運,不符本簡章規定提早或逾期送件,恕不受理。
- 決審結果公告:108 年 11 月 1 日得獎名單於中國信託文教基金會與新銳美術獎官方網站公告,並個別通知。
- 頒獎典禮/展覽:108 年 11 月底 台北國際藝術村 退件申請:另行公告
聯絡方式
E-mail:CTBC@artistvillage.org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
網址:https://www.ctbcculture.org/#!403_news
聯絡人:林雅琦
主辦單位:中國信託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北國際藝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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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中國信託文教基金會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783-5866
- 主辦單位 Email : CTBC@artistvillag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