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屏東縣枋寮鄉鄉徽」徵選活動
壹、活動名稱:
枋寮鄉鄉徽徵選活動
貳、主辦單位: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參、活動目的:
為發揚本鄉文化與宣揚特色,激勵鄉民對本鄉發展共生共榮的情感聯繫,凝聚鄉民的共識,結合各族群與展現多元文化特色之精神象徵,特公開徵選鄉徽(LOGO)藉以將本鄉文化特色以形象識別具體展現。
肆、參選資格:
凡是中華民國以單位或個人名義參加均可,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
伍、參賽者應附表件:
(一)報名表。 (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三)參賽作品。 (四)電子檔。
陸、徵選活動公告及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 108 年 2 月 15 日止下午 16 時截止收件。
柒、評選方式:
一、 第一階段:徵稿結束後,由本所邀集學者、專家及本所相關人員(約七人)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依據活動辦法及評審標準評分、選出前三名。
二、 第二階段:
(一)以網路票選方式決定,得票最高者獲選為本鄉鄉徽。
(二)投票期間:108年2月 27日起至 108 年3 月12 日止。
(三)於 108年 3月 15 日 10時於本所臉書及官網公布票選結果。
捌、總分計算方式:
(一)整體視覺30%、創意表現 20%、主題特色30%、 色彩應用 20%
(二)設計內容說明:
表現枋寮鄉之文化內涵、精神及特色LOGO 之設計造型,力求簡潔而內蘊深義並兼具視覺 美感,色彩搭配採3-4色(含底色)以下為佳。
玖、參選者繳交物件方式及作品規格:
一、書面作品(創作圖稿)
(一) 作品尺寸約為 10X10 公分,列印於直式 A4 印表紙上半部之正中央位置,下半部請以 18pt 黑
色標楷體,每行 15 字將創作理念, 以 300 字數內之文字說明於報名表內。
(二) 標誌圖樣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三) 檔案模式:不可使用手工稿,並標註 CMYK 四色,另不可使用特別色票、金、銀及螢光色。
二、電子檔格式
JPG 或 GIF 檔;最好以 500*500PIXELS;360dpi 為顯示標準(長500 像素*寬 500 像素;檔案解析度:360dpi)請註明檔案名稱,存放於磁片或光碟片。
拾、收件方式:
一、即日起至 108 年 2月15日下午 16 時止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若郵寄以郵戳日為憑】。。
- 郵寄掛號:請將應附表件寄至「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36號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收」,並於信封正面書寫「屏東縣枋寮鄉鄉徽設計徵選活動」(以郵戳日為憑)。
- 網路投稿:請將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參賽作品以pdf檔寄送,並另附作品電子檔。寄送至 flu39@mail.fangliau.gov.tw(如檔案毀損無法開啓,經通知書面補件,逾截止期限,視同放棄)。
- 親自送至本所行政室。
二、郵寄時請妥善包裝,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以致影響評審成績者,由參選者自行負責,主
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事項。
拾壹、獎勵辦法:
一、 第一名:錄取 1 名,全聯禮券5000元整及獎狀乙禎,作品將獲採用為枋寮鄉鄉徽標誌之參考作品。
二、 第二名:錄取 1 名,全聯禮券3000元整及獎狀乙禎。
三、 第三名:錄取 1 名,全聯禮券2000元整及獎狀乙禎。
四、 若收件未達本所錄取標準,獎項得從缺。
拾貳、公佈日期:
108 年 3月15日10時於本所臉書及官網公布票選結果。
拾參、權責與相關規定:
一、 入選作品之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本所所有,本所保有修改之權。
二、 應徵稿件,恕不退件。
三、 應徵作品應為自行設計,不得仿冒抄襲。如經發現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除取消作品作者參賽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相關法律責任亦由作者自行負責。
四、 應徵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五、 入選作品作者,其著作財產權須全部讓與本所,授權本所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本所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六、 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本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七、 得獎者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由枋寮鄉公所開立所得證明。
八、 本計畫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並公告於網站。
拾肆、聯絡方式:
竭誠歡迎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報名徵選,活動詳情請與屏東縣枋寮鄉公所聯絡,行政室承辦人魏丹伶8782012分機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