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憧憬・ 實現」青年鹿樂實踐家計畫

2019「憧憬・ 實現」青年鹿樂實踐家計畫

 總獎金: 10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8-20

【憧憬 • 實現】

一個可以揮灑創意的場域
一群懂得聆聽訴說的孩子
陪伴這群山林、海洋之子
一起夢想與探索未來

一、 依據: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及海外志工獎補助要點。

二、 目的:

本專案計畫係青年服務學習人才培育計畫與鹿樂平臺結合,鼓勵青年運用服務學習準備、服務、反思、慶賀 4 大步驟,依偏鄉學校及所在社區或部落需求,結合自身專業技能,規劃與偏鄉互動之服務學習方案,協助偏鄉教育發展。

三、 目標:

(一)鼓勵青年或組成團隊自行依偏鄉學校需求或創造偏鄉學校需求,規劃與偏鄉學校互動之服務學習實踐企劃,提供偏鄉協助。

(二)提供青年發揮自身專長及技能機會,透過服務學習實踐過程中的反思與互惠,除協助青年探索自我,更能獲得學習效果與成長。

四、 申請流程:

(一)申請資格:

  1. 年滿 18 至 35 歲青年(民國 73 年至 90 年出生)。
  2. 於「超牆青年-Rock the future」網站(https://ydahub.tw/web/public/)/超牆課堂完成大專校院服務學習理念 4 單元課程研讀。
  3. 本國青年可與境外青年共同組隊參與,團隊至少須有 1/2(含)以上為本國青年,境外青年須於企劃執行期間全程參與。

(二)申請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 108 年 8 月 20 日止(本計畫經費用罄,本署得公告結束受理申請)。

(三)申請文件:

  1. 企劃書(附件1、附件1-1、附件1-2):表格請至本署官網(http://www.yda.gov.tw)下載。申請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2. 實踐期程表(附件 2):期程表請提供每日行程及執行內容。
  3. 參與切結書(附件 10)。
  4. 完成研讀「超牆青年-Rock the future」網站大專校院「服務學習理念」4 單元課程證明(請列印網頁學習時數)。

(四) 申請方式:

以個人或團隊方式依偏鄉學校需求或創造偏鄉學校需求,規劃與偏鄉學校互動之服務學習實踐企劃,分為「鹿樂協力組(學校徵求青年)」及「鹿樂技能組(青年徵求學校)」提出申請。

  1. 鹿樂協力組(學校徵求青年):參與鹿樂平臺招募需求,青年或團隊依偏鄉學校所提需求,研提符合該學校需求且具服務學習精神之企劃,申請程序如下:
    • (1)青年或團隊將企劃書紙本(附件 1、附件 1-1、附件 1-2、附件 2)1式 4 份、參與切結書(附件 10)及完成研讀「服務學習理念」4 單元課程證明郵寄國立政治大學鹿樂平臺(以下簡稱鹿樂平臺,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 2 段 64 號逸仙樓 7 樓 706 室),以及電子檔 mail 至鹿樂平臺信箱(ruro2015tw@gmail.com),經初審通過後,由鹿樂平臺與青年或團隊聯繫,洽談企劃內容及媒合相關事宜。
    • (2)如青年與學校均有合作意願,於雙方媒合成功後,青年或團隊須與學校討論修正企劃書,並由青年或團隊於企劃執行 3 週前提交完整企劃書(附件 1、附件 1-1、附件 1-2)、實踐期程表(附件 2)及合作學校同意書(須由學校及校長核章)電子檔予鹿樂平臺信箱確認完成修正後,再轉本署複審,始完成申請程序。
  2. 鹿樂技能組(青年徵求學校):青年或團隊提供自身專業技能或服務給予偏鄉學校協助,青年或團隊研提企劃,申請程序如下:
    • (1)青年或團隊將企劃書紙本(附件 1、附件 1-1、附件 1-2、附件 2)1式 4 份、參與切結書(附件 10)及完成研讀「服務學習理念」4 單元課程證明郵寄鹿樂平臺(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 2 段 64 號逸仙樓 7 樓706室),以及電子檔mail至鹿樂平臺信箱(ruro2015tw@gmail.com)。
    • (2)經初審通過後,企劃內容將上傳鹿樂平臺網站(涉及個人資料部分不予公告)供有意願學校參考。
    • (3)經鹿樂平臺成功媒合偏鄉學校後,青年或團隊須與偏鄉學校討論修正企劃書,並由青年或團隊於企劃執行 3 週前提交完整企劃書(附件 1、附件 1-1、附件 1-2)、實踐期程表(附件 2)及合作學校同意書(須由學校及校長核章)電子檔予政治大學鹿樂平臺信箱確認完成修正後,再轉本署複審,始完成申請程序。

(五)企劃基本規範:

  1. 主題及內涵:規劃具獨特、創意、主題或議題性、與偏鄉學校互動之服務學習實踐企劃。
  2. 內容:須包含企劃發想(動機與目的)、主題規劃內容、執行方法(含事前規劃準備、企劃執行、反思、慶賀及宣傳推廣方式等)、執行期程、預期效益、自我期許等。
  3. 實踐企劃天數應設計至少 7 天以上(可分段執行),企劃實踐期間應自行向保險公司辦理等值或優於 200 萬之旅行平安險,請領獎金時需檢附保險單據。
  4. 執行期間:自媒合成功後開始執行至 108 年 10 月 20 日止。

五、 審查作業:

(一)審查方式:由鹿樂平臺進行書面初審,經初審通過後,由鹿樂平臺與青年或團隊聯繫,洽談企劃內容及媒合相關事宜,完成媒合偏鄉學校後,青年或團隊須與偏鄉學校討論修正企劃書,並由青年或團隊於企劃執行 3 週前提交完整企劃書及實踐期程表電子檔予鹿樂平臺確認後再轉本署複審。本署組成審查小組進行複審,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二)審查時間:隨到隨審。

(三)審查項目及標準:規劃與構想可行性(30%)、具服務學習性及符合偏鄉學校需求(30%)、標竿及創新性(20%)、影響力及效益(20%)。

(四)審查結果:本署以公函通知。

六、 實踐企劃執行及獎(補)助:

(一)入選青年或團隊由本署提供最高新臺幣(以下同)10 萬元實踐獎金協助完成企劃;獎金分兩階段核發。

1.第一階段核撥獎金之 50%:

於企劃執行前檢附下列資料請領:

  • (1)領據(附件 5)
  • (2)存摺影本
  • (3)獎金分配同意書(附件 6)
  • (4)授權同意書(附件 7)
  • (5)保險名冊(附件 4)
  • (6)200 萬旅行平安保險單(要保書)及繳費收據(影本)
  • (7)參與切結書(附件 10)

2.第二階段核撥獎金之 50%:

於企劃執行完成後 1 個月內檢附下列資料請領:

  • (1)領據(附件 5)
  • (2)存摺影本
  • (3)成果報告書(附件 8)
  • (4)執行成果影片(3~5 分鐘)
  • (5)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 11,無則免附)

(二)成果結案文件企劃執行完成後 1 個月內繳交,內容及格式如附件 8。

(三)成果記者會:預定 11 月辦理成果記者會,將邀請參與計畫之青年或團隊分享成果。

七、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一)實踐企劃以未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之作品為限,且需為原創作品,如發現作品有抄襲他人著作之嫌,除取消入選資格外,並將追回獎金,青年及團隊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另青年及團隊應遵守本計畫簡章規範與尊重評審之決議,若因違反規定或經審查未入選時,不得異議。

(二)同一活動企劃,如已獲本署或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其他專案經費補助,不得再依本簡章重複提出申請補助;重複申請案件經查證屬實,取消補助資格,原補助經費應繳回撤案,且 2 年內不得再向本署提出其他補助申請案。

(三)青年或團隊若有下列情事,本署得視情節酌予扣減補助金額、取消入選資格,如青年或團隊已請領獎金者,應於本署通知送達翌日起 30 日內退還款項,逾期未償還者,本署將依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逕送強制執行,且 2 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相關企劃。

  1. 未依相關規定參與本署之活動(成果記者會等)。
  2. 企劃部分內容因故未執行或未滿 7 天。
  3. 自行變更團隊成員或企劃內容,未事先以電子郵件通知本署,且未以電話向本署確認收到該郵件者,或成員退出並未提交放棄參與同意書者(附件 9)。
  4. 未依規定請領獎金者。
  5. 未依限於 108 年 10 月 20 日前完成執行。
  6. 未於企劃執行完成後 1 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

(四)青年或團隊須提供活動照片至少 10 張(每張檔案 1M 以上,須附 10-20 字圖說文字)。

(五)青年或團隊執行之企劃、結案報告及影片等資料,無償授權本署為業務推動之使用。

(六)若經本署通知,青年或團隊應協助本署完成後續業務推廣相關事宜(如專書、分享會、記者會、演講等)。

(七)青年或團隊於各期程應繳交之文件及配合事項,請自行參考文件檢核清單(附件 12)。

(八)本案所得獎金,本署將依法扣繳所得稅後發給,並將依法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九)其他詳如「入選團隊注意事項」(附件 3)規定。

(十)本案實施時程將視狀況調整,如有未盡事宜,本署得隨時修訂並於官網公告。

八、 聯絡人:

(一)國立政治大學鹿樂平臺:吳小姐,電話:(02)29393091#65763,E-mail: ruro2015tw@gmail.com。

(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董小姐,電話:(02)7736-6951、E-mail:yannsy@mail.yda.gov.tw。


相關連結:


  • 主辦單位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9393091#65763
  • 主辦單位 Email : ruro2015tw@gmail.com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