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海洋環保」微電影大賽
一、 活動目的
為深入瞭解海洋資源維護與保育觀念,特舉辦 2019「海洋環保」微電影大賽,公開徵求廣大創意好手,利用手邊各種容易取得的拍攝工具(DV、數位相機、手機等),將創意想法或具教育性質的劇情拍攝成影像參加比賽。
二、 主辦單位:
行政院海洋事務委員會、金門縣政府
承辦單位:
國立金門大學海洋事務中心、國立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
三、參賽資格:
全國大學校院在學生
(一) 可跨校組隊(每隊最多5人),並挑選任一成員之學校報名
(二) 包含日夜間部、碩博士班、在職專班(須附在學證明)
四、 活動時程:
(如有異動,以本校公告為主)
活動內容 | 時程 |
微電影報名資料及作品繳交期限 | 即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下午5時止 |
微電影專家評審期程 | 108年11月11日~108年11月13日止 |
得獎名單公布 | 預計於108年11月15日,公布於國立金門大學及Facebook「國立金門大學 海洋事務中心」粉絲專頁,獲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領獎事宜。 |
五、 作品規格
(一) 影片類型:不限(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等皆可)。
(二) 影片長度:3-7 分鐘(含片頭及片尾)。
(三) 影片形式:動畫或真人拍攝等拍攝手法不拘。不限拍攝影音器材,平版電腦、手機、相機、攝影錄影機器材均可(惟以 HD、Digital Betacam 等為佳)。
(四) 創作主題:以臺灣及金門地區海洋環境維護為題材,融入海洋政策。
(五) 影片格式: 1920*1080 像素以上規格之 MPEG4、MOV、 AVI、WMV 檔案格式,並燒製成光碟。可在一般個人電腦上進行撥放。
(六) 音樂素材:
1. 自行創作。
2. 選用以「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 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七) 對白或旁白:需附正體中文字幕,配音旁白不限。
六、 競賽獎金
(一) 金獎1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12,000元。
(二) 銀獎1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8,000元。
(三) 銅獎1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5,000元。
(四) 佳作2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2,500元。
*視作品成熟度,主辦單位保留獎項可從缺或調整之權利。
※相關獎金須依照各類所得免稅/應稅暨扣繳額度辦理扣繳作業。
七、 評分標準與項目
聘請專業審查委員至少 5 位進行評選,將針對劇情適切性 (切題性)、表現手法(創意性)、視覺設計、剪輯配樂技巧(後製) 等層面進行審查。
評分標準 | 百分比重 |
針對劇情適切性(切題性)
Ø 1.海洋環保宣導(20%) Ø 2.場景展現(10%) Ø 3.劇情配置合理性(15%) |
45% |
表現手法(創意性) | 25% |
視覺設計 | 20% |
剪輯配樂技巧(後製) | 10% |
八、 報名須知
(一) 即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並於時間內親送或掛號(以郵戳為憑)寄送報名相關表單及作品至收件地點。
(二) 報名需具備之表件
1. 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附表一)
2. 參賽作品介紹(附表二)
3.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表三)
4. 肖像授權同意書(附表四)
5.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6. 作品(含 DVD 光碟一式 6份)
(三) 資料繳交:
請於108年10月31日前繳交微電影報名表件及作品(含DVD 光碟一式6份)。
上述資料請於規定期限前送至【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
大學路1號 國立金門大學海洋事務中心,收件者:2019 「海洋環保」微電影大賽收】,親自送件者,請至本校收發室加蓋收件章,逾時不候。
(四) 作品規格請詳閱「五、作品規格」。
九、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不限個人或團體組隊報名。每組參賽者不限報名作品件數,但每件作品須單獨繳交相關報名資料,若以團體報名者,請提供一名聯絡人,作為日後聯繫及獎金核發窗口。
(二) 若為團隊參賽,團隊所有人員皆須簽署「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附件三),並於報名時檢附親筆簽名之正本資料。若資料不齊或未能準時提交,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三)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若不符合本比賽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參賽者得獎資格。
(四) 參賽者參賽作品及所使用之素材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以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作、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情形。
(五) 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有著作權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則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六)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且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圖像、音樂,並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內容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或其他不雅之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七) 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技術或不可歸責主辦單位因素,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毀損等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八) 本活動獎項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導致獎項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項內容,改由等值商品取代,得獎者不得要求兌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九) 所有參賽者應提供作品之原始製作檔案並填寫授權同意書與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若參賽者無法於主辦單位要求期限內提供原始製作檔,或未填寫與寄送授權同意書與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則視為未完成報名,取消參賽資格。
(十) 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於公布得獎、入圍或給予獎品(金)後即移轉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同時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人所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等。如參賽者未滿20歲,則須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同意主辦單位將作品內容應用或重製於相關宣傳物。
(十一)獲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繳稅。
(十二)相關辦法若有異動以官方網站上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有隨 時更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