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科技藝術實驗創新」徵件
科技藝術實驗創新及輔導推動計畫
為鼓勵優秀科技藝術團隊進行跨域藝術創作之實驗計畫,提供跨域資源及技術輔導以支援團隊發展,強化連結及專業應用,文化部委託超維度互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執行單位)辦理「科技藝術實驗創新及輔導推動計畫」,其中之一的子計畫是徵選優秀團隊提出科技藝術實驗計畫。在團隊創作實驗期間,本執行單位提供資源,透過國內外專業團隊、顧問、技術支援團等,提供相關協助資源及專業諮詢,陪伴輔導各團隊進行實驗計畫之創作及執行,所有入選實驗計畫團隊需於期末進行公開呈現。
詳細報名辦法參考:https://reurl.cc/EG9xR
一、徵件對象
徵件對象以科技藝術創作者為主,創作計畫的團隊組成不限制所串聯的、合作的領域與範疇,創作徵件總金額為新臺幣 270萬元整。
- 申請者可為個人或國內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工作室、法人、團體,但合作對象不限國內外之個人創作者或團隊。
- 以科技藝術為主要發展項目,合作領域則不設限,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自然生態、農業、商業、設計、空間、時尚、工業、醫學、科學領域等。
- 計畫可為全新計畫或原計畫再發展,製作和實驗場域不限定於國內進行,惟計畫呈現時須於台灣辦理,且所有權或共同所有權人須包含本國籍成員或單位。
二、作業流程
- 開放徵件:自即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 17:00 截止。
- 書面初審:2019 年 03 月下旬。
- 複審會議:2019 年 03 月下旬,通過初審案件後將通知複審,複審面談時間預計每組 25 分鐘,由提案者準備簡報資料進行說明。
- 結果公佈:2019 年 4 月 1 日。
三、經費
- 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 45 萬元整。
- 第一期:於確認獲選後,須於 2019 年 4 月中旬提交簽約版計畫內容,完成簽約後提撥個案經費 20%。
- 第二期:本執行單位成員與顧問查訪獲選者,了解計畫進行實際狀況,獲選者完成查訪意見回覆確認後,於 2019 年 8 月份提撥個案經費 50%。
- 第三期款:於計畫呈現的發表後 1 個月內,提交計畫結案報告紙本與電子檔、計畫執行期間包含計畫內容之實驗內容具體實證(例:圖紙、規格資料、會議記錄、照片、影片等詳細資料)進行核銷,並於本執行單位通知驗收完成後,憑發票核銷與提撥個案經費 30%。
- 第一、二期款於獲選者提供發票/收據核銷完成起一個月內由本執行單位撥付完成,第三期款於本計劃與文化部驗收查核完畢後進行付款。
四、相關規範
- 基於避免重複補助原則,同一案件已獲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或文化部所屬機關(構)與文化部計畫補助者,不再重複補助。
- 獲選者若因時程延宕、實際內容不符計畫提案、違反本徵選辦法相關規定等,本執行團隊得經由評審委員會審議後撤銷或廢止獲選者權利。申請者須確保所提案內容無涉及侵害他人權利,若有相關責任與造成之損失皆由申請者自行負責,並須賠償本執行團隊因此所致之損失。
- 獲選者應於媒體宣傳稿、文宣品及計畫相關露出中,明列以下文字:文化部 108 年「科技藝術實驗創新及輔導推動計畫」。
- 計劃執行期間:2019 年 4 月 1 日~2019 年 10 月 31 日
五、申請文件及報名方式
- 計畫書應包含下列事項:整體計畫構想、執行規劃、實驗項目、經費規劃、執行日程、團隊組成名單、團隊實績、合作同意書。
- 申請資料需附上申請表格、實驗創作計畫企劃書,與能呈現和輔助計畫內容的影音資料、相關個人證件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 報名方式:申請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andoftaiwan@gmail.com,申請主旨請標註科技藝術實驗創作「實驗計畫名稱_提案單位」,截止日期為 2019 年 3 月 15 日台灣時間下午 5:00 截止。
*徵選說明會
時間:2019年2月27日 下午2:30-4:30
地點: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 (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
六、徵選標準
- 實驗創作計畫於科技藝術節結合的整體表現之獨創性:45%
- 展演之可行性及預期成果:20%
- 結合科技跨界應用之表演實績:15%
- 過去展演成果:10%
- 經費編列合理性:10%
七、「科技藝術實驗創新及輔導推動計畫」執行單位聯繫方式:
主辦:文化部 協辦:Dimension Plus
超維度互動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楊舒涵
電子郵件:andoftaiwan@gmail.com
電話:02-25063990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 286 巷 12 號
相關連結:
- 主辦單位 : 文化部
- 主辦單位電話 : 0912-614795
- 主辦單位 Email : shuhan0515@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