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與公院相遇的悸動」攝影比賽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 2019「與公院相遇的悸動」攝影比賽 活動簡章
一、 活動名稱:
2019國立臺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攝影比賽–《與公院相遇的悸動》
二、 活動目的:
展現公院的活力與特色,增強公院的凝聚力與認同感。
三、 活動辦法:
1. 主辦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
2. 參賽資格:
I. 北大在校生及畢業校友
II. 喜愛攝影的民眾
III. 校內教職員工(含退休) (校內教職員工參賽獲獎僅頒發精美獎狀)
3. 攝影主題:
攝影主題為《與公院相遇的悸動》,作品須於公共事務學院內拍攝(含公院周邊),用照片記錄北大公院的日常,在課堂、活動…之中,捕捉公院的活力與人文特色。
4. 報名方式:
I. 備妥報名表一份(附件一)、作品授權同意書一份(附件二)、作品說明書(附件三),親自遞交至國立臺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辦公室(公共事務學院2樓222)或郵寄至「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辦公室」收,請註明「2019國立臺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攝影比賽」,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II. 照片電子檔(需注意解析度,若過低造成評審無法審查,請自行負責),請寄信至bearjackywang@gm.ntpu.edu.tw,以寄件日期為主,逾期恕不受理。
5. 作品規格:
I. 限彩色作品參賽,拍攝時間須為2018年至2019年,作品張數上限三張,作品說明書上需黏貼4*6亮面相片,不收連作,資料未符合規定者,取消得獎資格,名次依序遞補。
II. 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色彩飽和及銳利度,不得抄襲、拷貝、重製、裝裱加色、重曝、疊片、劃線、接圖、去線、留邊改造及合成。
III. 作品電子檔名需依規定命名,未遵守者不予評審。檔名格式為:姓名.作品名稱.jpg,如:王小花.與公院相遇.jpg。
IV. 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以相同作品參加相關競賽;如涉及抄襲或侵權行為,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侵權行為由創作者自負法律責任。
V. 獲選得獎之參賽者作品及原稿檔案,均授權國立臺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使用於北大相關網站、活動推廣及文宣製作,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VI. 若參賽作品成績未達評審標準,評選委員會得視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
VII. 參賽者若重複得獎,則由主辦單位選出最高獎項一名。
6. 收件日期:
108年09月08日(日)為收件截止日。
7. 評審委員與時間:
邀集本校具攝影專長之師長、學生代表與專家,並於108年9月中旬至9月下旬進行審查。
8. 評審標準:
I. 主題內容 (25%):依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II. 構圖技巧 (30%):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III. 攝影技巧 (3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及取景等優劣評分。
IV. 創作理念 (15%):依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9. 獎勵辦法:
獎項 | 人數 | 獎品 |
第一名 | 1人 | 8000元獎金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1人 | 5000元獎金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 | 1人 | 3000元獎金及獎狀乙張 |
佳 作 | 10人 | 1000元獎金及獎狀乙張 |
(校內教職員工參賽獲獎僅頒發精美獎狀乙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