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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Just Dance 舞力全開」電競賽

2019「Just Dance 舞力全開」電競賽

 總獎金: 200000

最高獎金: 60000

報名時間: 2019-06-21 ~ 2019-07-14

1.賽制說明

比賽賽程

• Just Dance城市巡迴初賽:

1. (7/19) 台南市-西拉雅廣場

台南市新市區西拉雅大道(南科管理局旁)

2. (07/20-07/21) 基隆市-文化廣場

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3. (07/27) 桃園市-桃園市政府前廣場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4. (07/28) 台北市-花博花海廣場

台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

• Just Dance準決賽:

(08/02-08/03) 台北世貿一館A區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5號

• Just Dance總決賽:

(08/04) 台北世貿一館A區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5號

參賽選手資格

  • 各城市巡迴賽初賽報名不限身份、戶籍地、年齡等,所有民眾皆可選擇任何一城市報名參賽,限選擇一城市報名,不可再次報名其他城市初賽。
  • 所有隊員必須能配合參與初賽,如通過預賽,皆必須能配合參與準決賽與總決賽。
  • 所有參賽者必須持有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
  • 每隊報名必須達4人,最多5名選手,4名為正選,1名為後備。
  • 每名參賽者(包含正選、後備)只能代表一隊參賽。
  • 城市巡迴初賽每場次只有15組名額,先完成登記最少4名隊員並完成信箱驗證才視為完成登記,第16支後完成報名隊伍為該場次候補隊伍。截止後,如前15名隊伍中有隊伍未能完整登記,將視為放棄,名額會轉至符合候補資格之隊伍。

賽事自選曲歌單列表

1. Obsesión 6. Sweet Sensation 11. Fire
2. Pac-Man 7. New Reality 12. Fire On The Dancefloor
3. Un Poco Loco 8. Mi Mi Mi 13. Milosc W Zakopanem
4. New Rules 9. New World 14. Not Your Ordinary
5. Adeyyo 10. Water Me 15. Rhythm Of The Night

2.獎金及獎品

賽事獎金獎項

獎金:

  • 第一名隊伍:獎金6萬元。
  • 第二名隊伍:獎金3萬元。
  • 第三名隊伍:獎金1萬元。

獎品:

  • 第一名隊伍:日本來回機票4張。
  • 晉級決賽隊伍:青舍旅館住宿券每人1張。

3.隊伍名單規則

隊伍名單

  • Just Dance賽事的每支隊伍,需要維持4名基本選手(先發),最多可擁有額外1名替補選手。

隊伍名單提交

  • 2019/07/14 pm 12:00以前,所有參賽隊伍都必須登錄隊伍名單,作為網站與轉播時使用,名單請於規定的時間內繳交相關的隊伍資料(包含隊伍成員真實姓名、暱稱、聯絡電話、E-mail與其他主辦單位需求資料等),登錄於《Holyland Game Party》的隊長,須先成為極限電競的會員,延遲繳交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名額會轉至候補合資格隊伍。
  • 若提供的資格不符合或不依照規範,將視為未完成登錄選手作業。
  • 所有已登錄的選手均受比賽規章所約束。

單場比賽更換替補選手

  • 隊伍不可以在比賽進行時提出更換選手上場的要求。

隊伍縮寫名稱及選手遊戲名稱(挑戰生名稱)

  • 隊伍名稱須於繳交登錄名單資料時統一全名,賽程中一律不接受更改。
  • 隊伍名稱不可超過7個全形字母。
  • 隊伍名稱僅可使用:
    • (1)中文字母
    • (2)英文大小寫字母
    • (3)數字 0~9
    • (4)底線
    • (5)字與字間留有空白鍵。
  • 不可使用另外其他隊伍的隊伍名稱、隊伍縮寫。
  • 隊伍名稱不可包含:(若不願配合以下規定,官方有權替換你的參賽選手名稱。)
    1. 粗俗或猥褻字眼
    2. 任何容易造成混淆困擾的名稱
  • 所有參賽隊伍的隊伍名稱、隊伍縮寫及參賽者暱稱必須經過主辦方審核認證後公布於Extreme 《Holyland Game Party》活動頁面中,且於賽事期間不可隨意變動更改。

參賽選手資料備註

參與本賽事的隊伍及選手,需同意配合官方以及《Holyland Game Party》主辦方需求,提供相關照片及選手資料將使用於本賽事之推廣、直播等相關宣傳媒介,及授權Extreme與《Holyland Game Party》使用上述著作(如照片)於網站作為相關網上瀏覽與檢索,並得任意使用選手之肖像及姓名於前述著作(含衍生著作)及一切與該等著作相關之用途上。

4. Holyland Game Party賽事架構

Just Dance城市巡迴初賽賽制

  • 選定一首賽事自選曲進行比賽。
  • 採遊戲分數70%+評審分數30%綜合積分制。
  • 城市巡迴初賽的將挑選各該城市賽積分最高之隊伍作為該城市代表優先晉級準決賽,其餘隊伍按照初賽積分高至低者之次序晉級準決賽,進入準決賽之名額共30組(如有積分同分,將以評審分數高者優先晉級)。
  • 初賽期間,所有比賽將於指定之日期與城市進行。
  • 參賽隊伍的隊長須加入官方Discord進行線上報到,初賽隊伍比賽順序與時間安排將在Discord中公布。
  • 若於現場比賽開始時上場隊伍人數不滿4人將視作棄權。

Just Dance準決賽賽制

  • 選定一首賽事自選曲進行比賽,該場次之比賽歌曲不得與初賽相同。
  • 採遊戲分數55%+評審分數45%綜合積分制。
  • 隊伍按照準決賽積分高至低者之次序晉級總決賽,進入總決賽之名額共10組(如有積分同分,將以評審分數高者優先晉級)。
  • 晉級準決賽隊伍的隊長須加入官方Discord進行線上報到,準決賽隊伍比賽順序與時間安排將在Discord中公布。
  • 若於現場比賽開始時上場隊伍人數不滿4人將視作棄權。

Just Dance總決賽賽制

  • 選定二首賽事自選曲進行比賽,該場次之比賽歌曲不得與初賽及準決賽相同。
  • 採遊戲分數40%+評審分數60%綜合積分制。
  • 隊伍按照總決賽積分高至低者之次序進行排名,前三名為本次賽事的冠亞季軍(如有積分同分,將以評審分數高者進行優先排名)。
  • 晉級總決賽隊伍的隊長須加入官方Discord進行線上報到,總決賽隊伍比賽順序與時間安排將在Discord中公布。
  • 若於現場比賽開始時上場隊伍人數不滿4人將視作棄權。

5.比賽遊戲版本及比賽過程

Just Dance的遊戲版本

  • 賽事期間的比賽均使用Just Dance 舞力全開 2019。
  • 以Nintendo Switch遊戲機進行賽事。

比賽對戰模式說明及狀況處理

  • 遊戲開始後,若發生重大Bug、遊戲停止、系統錯誤、設備故障、斷電及任何導致遊戲無法順利進行比賽等狀況時,該場比賽可以重新開始並採用同樣的歌曲進行重賽。

6.隊伍及選手規範

集合時間

  • 初賽所有參賽隊伍之隊員需在比賽當天開場前1小時進入會場進行檢錄,若於現場比賽開始時上場隊伍人數不滿4人將視作棄權。

彩排時間

  • 主辦方將會安排選手彩排時間公布於官方Discord,敬請各隊報名參賽人員多加利用。

選手規範及注意事項

  • 不得故意製造Joy con斷線情況,若有違規以棄權論。
  • 禁止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如明顯地在舞台上放棄得分機會)

戰隊及選手懲處說明

  • 參賽隊伍與選手的官方粉絲團、相關社群論壇不得隨意發佈傷害《Holyland Game Party》之言論,包含隊伍棄賽、指責任一選手、組織與任何其他官方會認定之負面不當發言。經查證若屬實,官方會將依情況給予隊伍適當的警告或懲處。
  • 參賽隊伍若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災、車禍…)」棄賽,無法準時參與既定之賽事,將禁止日後報名參與Holyland系列賽事;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準時參與既定之賽事時需配合主辦單位另行安排。

7.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懲處

不公平的遊戲

  • 兩個以上的選手或不同隊伍的選手之間的任何協議,例如 :
    1. 私下商議,在兩個或是多個選手裡做私下協定任何比賽內的遊戲相關結果。
    2. 故意讓對手贏一場比賽,或夥同另一支隊伍聯合決定一場比賽的結果或獎金分割。
    3. 違反體育道德或蓄意的破壞性行為,對另一名選手或裁判有不適當或不專業的行為。
    4. 為了贏得賠償,或是其他原因,故意輸掉比賽 / 或是企圖誘導另一名選手做這樣的事。
  • 技術性騷擾,指故意使用任何遊戲中的Bug尋求隊伍優勢;若發生Bug情節時選手需立即通知主辦方。
  • 禁止作弊儀器之使用,以任何形式的作弊器或欺騙儀器。
  • 攻擊性言詞,團隊任一成員不可以使用不當言語 ( 猥褻、粗俗、侮辱、 威脅、辱罵、毀謗、中傷、或攻擊性、令人反感或煽動仇恨及種族歧視) 或由官方人員判定為攻擊性的言詞。
  • 攻擊性習慣 / 侮辱,團隊任一成員不能採取任何行動對著其他隊伍的任何成員做任何的挑釁言語,或煽動任何人做相同的動作,上述狀況是屬於造成侮辱、嘲諷、破壞和諧。
  • 嚴禁發生代替上場的行為,如經發現將視作棄權處理。

不專業的行為

  • 騷擾的行為,騷擾的定義是長時間對其他隊伍成員造成有敵意及困擾的行為且屢勸不聽。
  • 性騷擾,是指不受歡迎的性挑逗。該評估是基於一個合理的人是否會認為該行為是不可取或反感的。
  • 歧視和詆毀,隊伍成員不能蔑視,歧視或使用貶低言語,任一種族、膚色、國籍、社會出身、性別、語言、宗教及政治,或得罪一個國家的人民尊嚴和完整性,以及私人/個人或團體意見或其他意見,財務狀況,出生或其他身份,性取向或任何其他原因。
  • 如果隊伍成員被法律判定有任何的民事/刑事罪責,主辦方人員將可視情節判定該名選手是否可以繼續參賽。
  • 選手行為調查如果主辦方人員確定隊伍成員違反了規章或是Just Dance的服務條款及其他規則,主辦方將可以自行決定懲罰規定,情節嚴重可以判決選手禁賽。
  • 隊伍成員不得參與法律禁止的所有的犯罪活動。
  • 隊伍成員不得從事由主辦方認為是不道德、可恥、或違背了正常道德常規的任何活動。
  • 隊伍成員或管理層不得洩漏被主辦方認定的機密訊息。
  • 隊伍的任何成員或管理層,不得提供任何的禮物、獎勵、金錢或其他給其他隊伍成員或主辦方人員。
  • 任何隊伍的成員或管理層,不得接受任何隊伍所贈送的禮品、企圖影響比賽結果。
  • 任何隊伍成員或管理層,不可以拒絕主辦方工作人員任何合理的指令或決定。
  • 任何隊伍成員或管理層,不可同意或共謀試圖通過法律禁止來影響遊戲或比賽結果。

酒精與藥物

  • 無論參與的是線上或現場比賽,嚴禁飲用酒精、或服用施打任何有可能影響比賽進行的藥劑,否則將會以違反賽事規章而進行懲處。

博弈相關

  • 任何隊伍成員或管理層不可以直接或間接參加外界任何跟《Holyland Game Party》比賽結果有關之賭博行為。

懲罰相關說明

  • 賽事進行中若有隊伍或選手違規,將會進行警告,嚴重情節可能調整逞罰項目或逞罰對象,最嚴重將踢除賽事資格,甚至禁賽《Holyland》系列賽事一定的時限。

發佈權

  • 《Holyland Game Party》的相關賽制、規範、規則的管轄單位為 《Holyland》賽事委員會,《Holyland》賽事委員會成員包含中華一番電競產業發展委員會與極限電競股份有限公司。《Holyland》賽事委員會有權發表一份聲明,說明任一參賽團隊成員受到處罰的原因。所有的隊伍成員或團隊可以在這樣的聲明中引用。而《Holyland Game Party》主辦方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力。

8.賽事轉播

權利

  • 賽事的轉播權利屬於極限電競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所有。其擁有將一個或多個賽事轉播分配給其他經過授權單位使用的權利。未經許可,不得任意散佈或轉播其賽事的相關內容。包括轉播錄影、replay錄影檔等。

隊伍責任義務

  • 隊伍不得拒絕任何經過極限電競股份有限公司或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所授權的賽事轉播。

9.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是官方賽事單位主要的溝通管道,因此請保持更新電子郵件並定期檢查,以避免錯失重要訊息。

LINE@

  • 每個線上賽事主辦方都會架設該遊戲的LINE@,參賽者請務必加入,並注意相關訊息,如有對本賽事疑慮,可於LINE@洽詢官方人員。

Discord

  • 每個線上賽事主辦方都會架設該遊戲的官方Discord作為消息發佈平台,參賽者請務必加入進行簽到,否則官方將會判未報到者棄權。
  • 彩排時間、比賽時間、晉級消息等一切與《Holyland Game Party》賽事有關之訊息將於官方Discord平台發佈。

責任及擔保

  • 所有《Holyland Game Party》的相關資訊,都會以官方賽事單位所使用的電子郵件公告作為優先標準,請隊伍或選手務必留存相關往來信件,如有任何爭議糾紛,也都以信件內容作為佐證,主辦單位不會為任何僅有口頭或非信件內容告知負任何責任或保證。

保密協定

  • 對於任何與賽事官方往來的信件內容,都必須嚴格保密。未經書面許可,不得任意散佈或公開。

10.規章修訂

為確保公平競爭和誠信,在未來的賽事內《Holyland》委員會可能會因任何狀況下修改規則,以完善健全的賽制。

參加活動之人員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或中止本活動或變更同等價值商品之權利。 獎項說明未盡之事宜,依中獎通知單說明為主,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折讓或任何調整事項。

修改、判定罰則的決定權

  • 所有有關《Holyland Game Party》的規則、選手規範、隊伍調度、地點、賽程及舞台規範,以及對違規罰則,《Holyland》委員會擁有隨時修改、刪除條項且不另行通知的權力,同時,在極端的情況下,可能會作出違背該規章的判決,以維護公平競爭與體育精神。

規則衝突

  • 如果本規則中有任一條有全部或部分無效或無法實行的情形,不影響本規則對其他條文之效力。該無效或無法實行的子部分應以最接近意思且不違反本規則之本旨解釋。

10.其他注意事項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以下同)20,000元以上,得獎人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得獎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稅,始寄發贈品。中獎人於本公司之全年中獎總金額累計達1,000元(含)以上,年底時本公司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予中獎者。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Holyland Game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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