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壢好YOUNG聖誕熱舞大賽
守護下一代 打造新未來
2019中壢好YOUNG 聖誕熱舞大賽暨兒少福利宣導活動
壹、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桃園市謝姓宗親會、桃園市議會邱奕勝議長服務處、桃園市議員謝美英服務處
協辦單位:亞洲電台FM92.7、飛揚調頻FM89.5
協辦單位:桃園市街舞協會、桃園青年聯盟、Jump Dance School
貳、辦理方式
(一)參賽資格:
(1)排舞:
18歲以下,每隊參賽人數限3~10人(不含工作人員或指導人員),人數超過或不 足不接受報名,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換或新增團員。各式舞蹈風格皆可,如Jazz、Breaking、Locking、Poping、House、競技啦啦隊、KUSO舞蹈、Hip Hop舞蹈、 民(族)俗舞蹈及現代舞等。
※報名上限20組(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備選5組)
(2) Freestyle 1 on 1 Battle:無資格限制,報名人數無上限。
(二)比賽時程:
(1) 日期: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下午14:00開始比賽,報到時間另行公告。
當日請參賽隊伍攜帶附有照片之身份證件以備核對。
(2) 地點:中壢銀河廣場
(三)評選標準:
排舞:
(1)舞蹈技巧30%、編排創意30%、台風默契20%、音樂剪輯10%、服裝造型10%。
(2)每隊表演時間2-3分鐘。(時間超過評審委員將酌予扣分)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如有同分情況, 由主辦機關召集評審會議評定名次。
Freestyle 1 on 1 Battle:現場評審海選16位晉級,排列對戰選出冠亞軍。
肆、報名事項
報名方式採網路、親送或傳真。報名表需填寫完整團隊介紹及舞蹈名稱等資料,就下列報名方式擇一辦理。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星期日) 截止。
(二)報名方式:相關報名表單請至亞洲電台官網下載
(1)網路報名:詳填相關報名表單後Email至dora613@asiafm.com.tw,標題請註明「中 壢聖誕熱舞大賽-團名」
(2)親送報名:將相關報名表單繳交至亞洲電台桃園總台櫃台
(桃園市桃園區中平路102號22樓)
(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10:00點至18:00)
(3)傳真報名:詳填相關報名表單後傳真至03-2209466。
※報名後請務必主動來電03-2208018 劉小姐,確認是否完成報名程序。另主辦單位不主動退還報名表件,有需要者請自行備份。
(三)報名應備文件:
(1)報名表同意書。
(2)團體影音資料同意書 <由主要聯絡人填寫即可> 。
(3)未滿20歲者,頇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四)獎勵辦法:
排舞 | 1 on 1 Battle |
冠軍 獎金1萬元+獎座 | 冠軍 獎金5仟元+獎座 |
亞軍 獎金8仟元+獎座 | 亞軍 獎金3仟元+獎座 |
季軍 獎金5仟元+獎座 | |
優選2組 獎金3仟元+獎狀 |
※獎盃、獎狀與獎金為團體一份,成員將不各別頒發
五、注意事項:
(1) 報名時資料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比賽後若有資料不符,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該隊所獲得之成績(名次)並繳回所領之獎品。
(2) 參賽隊伍需擔保參加本比賽所使用之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均合法取得公開使用權無誤;如遭相關著作權所有人或第三人提出異議,願負起一切法律責任。
(3) 參賽隊伍請自備合法音樂 MP3 格式,以隨身碟或光碟 CD 存放(勿燒取DVD格式),如有無法播放或是故障情形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報到時一併繳交。
(4) 各參賽隊伍對其他參賽者資格有異議者,頇於該隊比賽結束後10分鐘內,向主辦單位提出參賽者身份之查驗,逾時不予受理。
(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臺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頇依規定填寫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不具得獎資格。
(6) 凡參加比賽隊伍之指導老師,於隊伍進行比賽開始時,一律不得在現場以口令、手勢等示範指導。
(7) 上一隊比賽隊伍出場時,下一隊比賽隊伍請於「預備區」準備,並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比賽時叫號3次不到視同放棄。
(8) 比賽進行嚴禁使用鞭炮、紙片或煙粉等不易清潔之道具;參賽隊伍如有使用道具,應自行將道具帶下舞台,使其回復原貌,以利下一隊伍進行比賽。
(9) 當日比賽舞蹈內容使用權歸主辦單位與作者共同所有,並授權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媒體宣傳、推廣、出版、轉載、展示、重製與編輯等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不另計酬。 (10)依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填寫的個人資訊代表您已授權並同意本單位因應本活動所需之 身份確認、聯絡及活動服務資訊之使用。
(11)得獎名單將於當日公佈,請各決賽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佈及進行頒獎。
(12)活動期間由主辦單位統一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13)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承辦單位公告為準,另承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活 動細項或暫停活動等權利。
(14)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