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壢好YOUNG聖誕熱舞大賽

2019中壢好YOUNG聖誕熱舞大賽

 總獎金: 37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2-15

主辦單位: 桃園市謝姓宗親會桃園市議會邱奕勝議長服務處桃園市議員謝美英服務處

主辦單位電話: 03-2208018(劉小姐)

主辦單位Email:dora613@asiafm.com.tw

守護下一代 打造新未來

2019中壢好YOUNG 聖誕熱舞大賽暨兒少福利宣導活動

壹、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桃園市謝姓宗親會、桃園市議會邱奕勝議長服務處、桃園市議員謝美英服務處

協辦單位:亞洲電台FM92.7、飛揚調頻FM89.5

協辦單位:桃園市街舞協會、桃園青年聯盟、Jump Dance School

貳、辦理方式

(一)參賽資格:

(1)排舞:

18歲以下,每隊參賽人數限3~10人(不含工作人員或指導人員),人數超過或不 足不接受報名,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換或新增團員。各式舞蹈風格皆可,如Jazz、Breaking、Locking、Poping、House、競技啦啦隊、KUSO舞蹈、Hip Hop舞蹈、 民(族)俗舞蹈及現代舞等。

※報名上限20組(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備選5組)

(2) Freestyle 1 on 1 Battle:無資格限制,報名人數無上限。

(二)比賽時程:

(1) 日期: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下午14:00開始比賽,報到時間另行公告。

當日請參賽隊伍攜帶附有照片之身份證件以備核對。

(2) 地點:中壢銀河廣場

(三)評選標準:

 排舞:

(1)舞蹈技巧30%、編排創意30%、台風默契20%、音樂剪輯10%、服裝造型10%。

(2)每隊表演時間2-3分鐘。(時間超過評審委員將酌予扣分)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如有同分情況, 由主辦機關召集評審會議評定名次。

 Freestyle 1 on 1 Battle:現場評審海選16位晉級,排列對戰選出冠亞軍。

肆、報名事項

報名方式採網路、親送或傳真。報名表需填寫完整團隊介紹及舞蹈名稱等資料,就下列報名方式擇一辦理。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星期日) 截止。

(二)報名方式:相關報名表單請至亞洲電台官網下載

(1)網路報名:詳填相關報名表單後Email至dora613@asiafm.com.tw,標題請註明「中 壢聖誕熱舞大賽-團名」

(2)親送報名:將相關報名表單繳交至亞洲電台桃園總台櫃台

(桃園市桃園區中平路102號22樓)

(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10:00點至18:00)

(3)傳真報名:詳填相關報名表單後傳真至03-2209466。

※報名後請務必主動來電03-2208018 劉小姐,確認是否完成報名程序。另主辦單位不主動退還報名表件,有需要者請自行備份。

(三)報名應備文件:

(1)報名表同意書。

(2)團體影音資料同意書 <由主要聯絡人填寫即可> 。

(3)未滿20歲者,頇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四)獎勵辦法:

排舞 1 on 1 Battle
冠軍 獎金1萬元+獎座 冠軍 獎金5仟元+獎座
亞軍 獎金8仟元+獎座 亞軍 獎金3仟元+獎座
季軍 獎金5仟元+獎座  
優選2組 獎金3仟元+獎狀  

※獎盃、獎狀與獎金為團體一份,成員將不各別頒發

五、注意事項:

(1) 報名時資料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比賽後若有資料不符,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該隊所獲得之成績(名次)並繳回所領之獎品。

(2) 參賽隊伍需擔保參加本比賽所使用之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均合法取得公開使用權無誤;如遭相關著作權所有人或第三人提出異議,願負起一切法律責任。

(3) 參賽隊伍請自備合法音樂 MP3 格式,以隨身碟或光碟 CD 存放(勿燒取DVD格式),如有無法播放或是故障情形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報到時一併繳交。

(4) 各參賽隊伍對其他參賽者資格有異議者,頇於該隊比賽結束後10分鐘內,向主辦單位提出參賽者身份之查驗,逾時不予受理。

(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臺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頇依規定填寫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不具得獎資格。

(6) 凡參加比賽隊伍之指導老師,於隊伍進行比賽開始時,一律不得在現場以口令、手勢等示範指導。

(7) 上一隊比賽隊伍出場時,下一隊比賽隊伍請於「預備區」準備,並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比賽時叫號3次不到視同放棄。

(8) 比賽進行嚴禁使用鞭炮、紙片或煙粉等不易清潔之道具;參賽隊伍如有使用道具,應自行將道具帶下舞台,使其回復原貌,以利下一隊伍進行比賽。

(9) 當日比賽舞蹈內容使用權歸主辦單位與作者共同所有,並授權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媒體宣傳、推廣、出版、轉載、展示、重製與編輯等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不另計酬。 (10)依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填寫的個人資訊代表您已授權並同意本單位因應本活動所需之 身份確認、聯絡及活動服務資訊之使用。

(11)得獎名單將於當日公佈,請各決賽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佈及進行頒獎。

(12)活動期間由主辦單位統一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13)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承辦單位公告為準,另承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活 動細項或暫停活動等權利。

(14)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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