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冬戀宜蘭溫泉季「礁溪溫泉舞」影片徵選活

2019冬戀宜蘭溫泉季「礁溪溫泉舞」影片徵選活

報名時間: 2019-11-05 ~ 2019-11-20

主辦單位: 礁溪鄉公所礁溪鄉民代表會宜蘭縣觀光協會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3-9881038

主辦單位Email:service@hotspring.org.tw

活動說明:

藉活動炒熱冬戀蘭陽溫泉季的話題,增加礁溪溫泉的曝光率,吸引更多人來到礁溪旅遊。

溫泉舞影片徵選活動,由主辦單位提供溫泉水美人表演約30秒的溫泉舞示範,並提供主辦單位指定背景音樂,供民眾參考學習,請民眾組隊報名參加競賽。

  • 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
  • 主辦單位:礁溪鄉公所、礁溪鄉民代表會、宜蘭縣觀光協會、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
  • 承辦單位: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
  • 協辦單位:宜蘭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湯仔城溫泉產業暨觀光發展協會。

活動辦法

  • 影片主題:以冬戀蘭陽溫泉季「礁溪溫泉舞」為主題,化身溫泉代言人,透過溫泉意象主題音樂結合舞蹈,拍攝行銷礁溪溫泉影片。
  • 不限性別、年齡,皆可參加,如參賽者未滿20歲者,切結書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應由法定代理人簽章。
  •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團體報名,不限參賽人數,以團隊方式參賽者,須授權指派一名代表人,由代表人填寫報名表資料,參賽作品由代表人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獲獎作品由代表人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肖像權授權使用同意書與獎品領取,獲獎獎品請自行分配。
  • 多名參賽者請確實填寫 ,截止後恕不接受增加、刪減或變更參賽者。

影片規格

  • 參賽作品以主辦單位提供的音樂檔30秒為準,舞蹈動作以教學示範影片為參考。
  • 影片格式:MP4/MOV/1920*1080(HD)。
  • 參賽作品之拍攝不限國籍、不限語言、不限拍攝對象,更不限拍攝用器材。
  •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若獲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上傳之影片須加註「2019冬戀蘭陽溫泉季-礁溪溫泉祈水感恩禮」等字樣,方取的參賽資格。

報名方式

  • 收件日期: 108年11月 5日至108年11月 20 日
  • 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網站下載

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hot.spring.industry/

參賽者請依下方三步驟完成報名即可。(若作品經評選後獲獎,參賽者須提供主辦單位原始檔作品光碟一份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故請保留原始檔案,屆時將有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上傳影片作品至Youtube頻道,並設定公開,影片標題須以冬戀蘭陽溫泉季「溫泉舞」-中文姓名(團隊名稱)-作品名稱。 至協會粉絲專頁,下載活動簡章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線上填寫報名表單並回傳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即完成報名。

九、評選方式

  • 初審: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依照活動辦法規定審查,評估內容是否符合主題、規格、清晰度、投稿日期、是否有不宜觀賞等客觀條件,通過初審者,主辦單位會將其影片放在官方粉絲專頁,供粉絲投票。
  • 複審:由專業人士評選,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評分標準 佔比
網路票選 參賽者投稿作品,網路人氣按讚與分享次數 30%
創意 內容原創創意呈現 30%
主題呈現 內容扣合主題,製作與表現技巧 40%

※備註:

主辦單位收到影片連結檔,將上傳至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facebook粉絲專頁,供大家投票。網路票選評分機制,網路人氣「按讚次數」與「分享次數」加總,排名第一為100分,第二名99.5分,依序遞減0.5分,所得分數再乘以評分佔比30%,即為網路票選評

十、獎勵辦法

獎項 獎金/獎品 人數
1 第一名 獎金NT$ 5,000、獎牌一座 一名
2 第二名 獎金NT$ 3,000、獎牌一座 一名
3 第三名 獎金NT$ 2,000、獎牌一座 一名
4 佳作 獎金NT$ 1,000、獎狀一張 二名

十一、獲獎方式及繳交資料

  • 獲獎名單將公佈於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FB,並以E-MAIL與手機通知,不另寄獲獎通知信函。
  • 獲獎回覆程序:獲獎作品需提供獲獎人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資料,將作品原始檔(MP4 / MOV)光碟、報名表正本、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與肖像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一併寄回主辦單位,經確認完整後始算完備。

十二、競賽時程

項目 時間
收件時間 108/11/5(二)~11/20(三)
線上瀏覽/投票時間 108/11/21(四)~11/30(六)
獲獎名單公佈 108/12/5(四)

十三、注意事項

  • 影片由主辦單位提供背景音樂,內容舞蹈動作必須符合溫泉元素。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參賽者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利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獲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參加者獲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且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參賽作品所有內容(不包含配樂)必須為原創,配樂須使用原創或無版權音樂,嚴禁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傷害他人商譽/名譽或不雅作品之內容。參賽者亦不應有透過任何不正當之方法直接或間接影響網路人氣「按讚次數」與「分享次數」結果或其客觀性(包括但不限於:以虛設帳號創造按讚次數或分享次數、以任何利誘方式吸引或購買按讚次數或分享次數)。如發現違反上開事項或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他人檢舉、主辦單位查覺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獲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請勿拍攝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該內容及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 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歸「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所有。依著作權法,「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有所有相關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且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獲獎者須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若不同意著作權歸屬,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 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依政府規定獲獎者之獎金須申報扣繳憑單,獲獎人於兌獎時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參賽作品均不退稿,未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不會以任何形式使用。
  •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接受本簡章各項規定,並接受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粉絲專頁公佈之。若是參賽者無法接受粉絲專頁變更後結果,則參賽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 如有未盡事宜,以主辦單位決策之

十四、聯絡方式

  • 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
  • 總幹事:杜國生0910-299901
    副總幹事:林曼玲0933-243658
  • 相關活動訊息詳載於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FB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hot.spring.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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