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北市文化貢獻獎徵選
宗旨:
新北市政府為表彰及獎勵深耕新北文化,對保存、傳承、形塑、推廣等有特殊或重大貢獻者,期望進一步帶動新北藝術創作、文史研究及文化發展,讓文化深入生活並發揚光大,特頒予文化貢獻獎。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候選資格:
凡對新北文化有特殊或重大貢獻之個人或團體,不限設籍於新北市。
參選方式:
- 採推薦或自薦方式辦理
- 由個人、團體、依法立案之法人或承辦單位外之政府機關推薦。
推(自)薦時應以書面(格式如附件)詳敘事蹟,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含報名表格電子檔案),於承辦機關公告截止日前提出,且不得互相舉薦。
獎項:
每年舉辦1次,舉薦得獎者若干。
獎勵:
擇期舉辦頒獎典禮,每位得獎者均頒贈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為原則。
受理推(自)薦期間:
108年8月1日至9月30日止(郵戳為憑)
收件:
請郵寄至或送達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
地址: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請註明參加「2019新北文化貢獻獎」遴選,參選資料表請提供電子檔案,信箱)
遴選辦法:
- 初選(形式):由承辦單位進行文件資格檢閱。
- 決選(實質):遴選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遴選委員會組成:
由新北市市長為召集人,文化局局長為副召集人,人數為9至15名(含正、副召集人)。
迴避原則:
- 遴選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等親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受推薦者。
- 遴選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與受推薦者有共同權利或共同義務之關係者。
- 推薦單位之負責人、推薦人不得擔任遴選委員會委員。
- 有具體事實,足認遴選委員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其他注意事項
- 參選資格或提交內容如有偽造等不實狀況經查實,取消參選資格,如已得獎並獲頒獎金,撤銷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
- 參選者投件時表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對主辦單位之決定,不得提出異議。
- 本簡章內容若有未盡事宜,另行發布。
相關連結:
- 2019 新北市 文化貢獻獎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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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新北市政府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9603456分機4497 (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