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三十一屆「我是銘傳人」銘傳文藝競賽
專屬銘傳人的文藝競賽
銘傳人的文藝魂,來自宇宙的神來之筆與突發奇想,你擁有天馬行空的秉賦,大刀闊斧的行動力,立即解放這股猝不及防的衝動,衝向銘傳文藝的大宇宙吧!
本屆徵文項目包括文學類(中文小說、中文散文、現代詩、英文創作)、影像類(微電影、校園攝影、歌曲創作、四格漫畫),共二大類八小組。
活動辦法
一、主辦單位:
銘傳大學秘書處
二、協辦單位:
銘傳大學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三、徵文對象:
具銘傳正式學籍之學生(交換生不得參加)
四、徵文項目:
文學類 (中文小說、中文散文、現代詩、英文創作)、影像類 (微電影、校園攝影、歌曲創作、四格漫畫)
類別 | 組別 | 獎金 |
文學類 | 中文小說組 子題:不限 | 首 獎/獎金20,000元 |
中文散文組 子題:不限 | 首 獎/獎金8,000元 | |
英文創作組 子題:銘傳人 | 首 獎/獎金8,000元 | |
現代詩組 子題:不限 | 首 獎/獎金6,000元 | |
影像類 | 微電影組 子題:銘傳人 |
首 獎/獎金30,000元 |
校園攝影組 子題:銘傳人 | 首 獎/獎金7,000元 | |
歌曲創作組 子題:銘傳人的青春旋律 | 首 獎/獎金10,000元 | |
四格漫畫組 子題:銘傳人 | 首 獎/獎金6,000元 |
五、收件日期:
109年3月3日截止。
六、徵文說明:
1.各組獎次、獎金、投稿方式、投稿限制、子題說明,依各組投稿單辦理。
2.投稿方式:將參賽作品依指定格式上傳至活動官方網站。
3.每人每組投稿件數依各組規定,每人每組得獎數以最佳成績二件為限。
4.各組投稿作品如未臻水準,評審老師得建議調整獎項。
5.投稿作品須未在任何書籍、報刊雜誌、網路平台發表,亦不得侵權或抄襲,若經檢舉或告發屬實,作者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亦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追回獎項與獎金。
6.得獎作品之著作權為作者所有,唯須無償授權本校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該著作。
7.投稿者檢附報名資料,僅供銘傳大學於投稿者就學期間推廣文藝獎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移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8.得獎同學須繳交個人清晰半身照及100字以內得獎心得,並出席第31屆銘傳文藝獎頒獎典禮(預訂於109年4月舉行)。有課者核給公假,如未能出席典禮,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9.本活動獎金為競賽獎金,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代為扣繳及申報。
10.徵文詳情請洽秘書處新聞組,電話:(02)28824564分機2324。
11.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修正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