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二屆「花現龍井之美」攝影比賽

2019第二屆「花現龍井之美」攝影比賽

 總獎金: 115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2-10

主辦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農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3147940、04-26396511轉262、04-26396511轉263

主辦單位Email:fanmarkloren@yahoo.com.tw

一、活動宗旨:

臺中市龍井區農會為改善耕地土壤理化性質,增進農田地力,輔導農民充分利用土地,以達最大生產效益;另一方面,綠美化農村景觀,於二期水稻轉作景觀花卉,配合政府政策,積極推廣栽種景觀作物。承蒙台灣電力公司基於關懷農民、回饋地方,而促使農業永續經營。為了鼓勵農民持續植栽,藉由各界照相機鏡頭展現成效,特舉辦第二屆「花現龍井之美」攝影比賽。

二、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三、贊助單位:

臺灣電力公司臺中火力發電廠

四、主辦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農會

五、承辦單位:

中華攝影雜誌社

六、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均可參加比賽。

七、比賽主題:

拍攝日期應為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5日 42天期間,臺中市龍井區花田的綠肥及景觀作物,例如:波斯菊、向日葵… 等田園相關人文、生態、景觀以及田園農作花海風貌與台電綠色環境相互呼應,並著重畫面美學與氛圍的呈現。

八、作品規格:

一律輸出 6吋X 8吋(或長邊8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須拍攝RAW或JPG檔,張數不限,連作(組照)不收。限使用數位相機,有效像素須高於1,200萬,均須保留檔案之EXIF中繼資料(相機資訊),不得插點擴檔。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拷貝、重製、裝裱、加色、重曝、疊片、格放、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評審結果,入圍作品必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

九、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星期二)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郵遞者請於信封內放入硬紙板保護照片並以掛號交寄。參賽作品因郵寄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收件地點:100臺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收,信封上請註明「第二屆『花現龍井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十一、評審及公布:

1.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評選結果2020年1月下旬公布於龍井區農會網站 http://ljfa.org.tw、FB龍井區農會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longjingfa 、中華攝影網 http://www.chphoto.com.tw 以及 2月1日出版之「中華攝影」雜誌。

十二、獎項: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 50,000元、獎狀乙面、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2.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 30,000元、獎狀乙面、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3.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 10,000元、獎狀乙面、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4. 優選獎:5名,獎金新台幣 5,000元、獎狀乙面、附獎中華攝影雜誌2年份。

5. 佳作獎:35名,獎品農特產品、獎狀乙面、附獎中華攝影雜誌1年份。

十三、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公開發表」之定義:參賽作品限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包括其著作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均不得於平面、網路、社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公開提示,亦不得於上開各類媒體重複投稿、參賽)。

2.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事宜,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徵件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有肖像權、著作權與拍攝時間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

3.參賽者使用遙控無人機或搭乘任何航空器進行攝影時,須遵守相關法令(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國家安全法、民用航空法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之自治規定等),違反者須自負所有責任。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就該參賽攝影作品提供已依相關法令申請及核准使用遙控無人機之證明或就該參賽攝影作品出具未違反法令之切結書,未提供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4.入圍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應於接獲「入圍通知」後3日內繳交中華攝影雜誌社以供審核。數位檔案應具備1,200萬畫素以上之品質,「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不得插點擴檔,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取消入圍資格。

5.為避免無法提供入圍作品檔案,12月份任一日不在國內之得獎者,請先將全部參賽作品的檔案,包含「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燒錄於光碟,連同參賽作品(照片)於12月10日前一併交寄,逾時不受理。

6.參賽作品背面應以「透明膠帶」粘貼報名表,勿使用膠水,並詳填各項資料;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名」處須親自簽名,確保參賽資格。

7.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使用於區政刊物、文宣、製作專輯、月曆、海報… 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

8.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9.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10%,外籍人士20%)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未達2,000元者得免扣繳。

10.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11.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本農會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十四、簡章下載:

攝影比賽專網: http://www.chphoto.com.tw/2ndljfpc.htm

十五、洽詢方式:

拍攝龍井區花田事宜:龍井區農會推廣部 04-26396511分機 262、263

比賽規格等攝影事宜:中華攝影 陳小姐 02-23147940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