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十八屆「土木技師盃」攝影比賽
一、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暨本會攝影社
二、 主 題:
(1)真善美的悸動(任何感動人心的照片均可)
(2)工程之美(任何表現工程之美的照片)
(3)本公會所主辦之各項活動的照片(含國內外旅遊、社團活動及研討會…等)
三、 參加資格:
本會會員及會務人員(含眷屬)。
四、 作品規格:
1.凡透過「數位相機」或「行動裝置」(廠牌不拘),1000萬像素以上,或底片機,本人拍攝的作品皆可參賽。
2.限6*8吋(影像長邊等於8吋、短邊不限)彩色或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數位照片皆可),每一會員(含眷屬)及會務人員(含眷屬)最多10張為限。
3.參賽作品不得護貝、加色、翻拍連作及電腦數位合成,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需未曾在國內外獲獎或在刊物公開刊登。
5.得獎作品著作權屬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及得獎者共同持有。
五、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108年11月29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以公會收文戳記為準)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 160 巷 8 號 1 樓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信封上請註明 「第十八屆土木技師盃攝影比賽」。
公會傳真:(02)27053638 電話:(02)27050899轉11分機 陳小姐
六、 參加辦法:
1.參加者詳填:比賽名條-「會員證號、作者姓名、勾選參賽組別、聯絡電話、作品名稱、作品簡單描述、攝影地點及時間」,浮貼於作品背後。
2.金、銀、銅牌得獎者只能擇一錄取;參賽者作品入選金、銀、銅牌者,佳作最多入選一張。
3.得獎作品得獎人需於通知五日內交付底片或數位檔(1000萬像素以上的 RAW 或 JPG)供主辦單位審核,否則以棄權論,由後續得獎者遞補。
4.比賽分成兩組,參賽者擇一參賽。
(1)一般組:所有省公會會員及眷屬皆可參賽(但以前曾在公會攝影賽得過金、銀、銅牌者,不得參加。如有誤入將取消資格);
(2)精進組:所有省公會會員及眷屬皆可參賽。
七、 獎 勵:
金牌二名,各得獎牌一座及獎金伍仟元
銀牌二名,各得獎牌一座及獎金肆仟元
銅牌二名,各得獎牌一座及獎金參仟元
佳作六名,各得獎狀一面及獎金壹仟伍佰元各組佳作錄取張數,視參賽作品的質量,評審當日由評審委員會議定。
八、 評 審:
訂於民國 108 年(2019 年)12 月中旬,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委員會,於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公開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