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十四屆「中山區五常社區之美寫生比賽暨歡【螢】回家五常傳愛」活動
一、活動宗旨:
為了發展本市中山區社區環境關懷與居民對社區文化之自我認同,藉以促進學校與社區之間友善互動的良性循環關係,提升學生成就多元化和績效卓越化的教育目標,特舉辦第 14 屆「五常社區之美寫生比賽暨歡迎回家五常傳愛」活動,期待與居民營造美好之學習與觀摩情境,讓社區民眾認同活動之價值並熱烈參與,從而激發大家關愛社區文化、欣賞社區生態景觀,陶冶社區美感意識,進而創造優質與和諧的社區文化。
二、活動目標:
(一)發展民眾及青少年美的感受能力,提供藝術創造及發表機會,藉以肯定其多元能力並營造社區及校園的藝術人文氣息,從中培養社區民眾的文化內涵。
(二)運用社區資源促進學校校務經營發展,形塑學校與社區之有效聯結。
(三)發展本校「人文素養‧生活智能」之本位課程,教導學生從事學習與探索活動,涵養學生優雅氣質,增進其自信心與參與關懷社區的藝文活動,促進學校與社區之間的關懷、互動的良性循環。
三、指導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工程管理處圓山公園管理所。
四、主辦單位: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家長會、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美術班家長後援會。
五、協辦單位: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小學、臺北市立五常國民小學家長會、下埤里辦公室、行仁里辦公室、行政里辦公室、行孝里辦公室、民福里辦公室、江寧里辦公室。
六、贊助單位:
仁義獅子會、華麗扶輪社、百合扶輪社、華欣扶輪社、葉林傳議員、信義房屋、雄獅文具。
七、活動時間:
108 年 11 月 16 日(六)上午 09:00 至 12:00。
八、活動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榮星公園內。(※若遇雨天照常舉行,比賽地點移至五常國中校內舉行。
活動辦理訊息於 11 月 15 日(五) 17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頁。)
九、參加對象:
對於藝術創作、戶外寫生有興趣的社區居民、青少年學生(含國中、小)及幼兒,歡迎闔家熱情參與。
十、報名時間及地點:
10 月 21 日(一)起至 11 月 11 日(一),向各校輔導室辦理報名,本校輔導室亦接受報名,電話:25014320#117 林子涵小姐,或於比賽當天上午直接到現場報名。
十一、 寫生比賽服務站:
位於榮星公園靠近龍江路旁之涼亭內。供參賽者現場報名、領取比賽用紙及比賽後收件處。(雨天備案:活動場地移至五常國中校園內舉辦。校址:10476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 430 巷 1 號)
十二、 寫生比賽組別:
依不同年級和組別分別評審之。
【1】 幼兒組
【2】 國小 1.2.3 年級組
【3】 國小 4.5.6 年級組
【4】 國中組普通班
【5】 國中組美術班
十三、 獎勵:
(一)各組分別錄取:
特優 2 名:頒發獎金 1000 元、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
優選 5 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
佳作 6 名:頒發獎狀乙紙。
(二)各組優勝作品於本校校慶(108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六)展示於東側穿堂,以彰顯本活動主題的教育意涵和激勵作用,且校慶當日頒發各組優勝得獎人之獎金、獎狀與獎品。
十四、 評審:
聘請美術專業教師擔任。成績揭曉後,將公佈於本校網站,供民眾上網查詢。
十五、 經費:
由本校家長會贊助及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六、 注意事項:
(一)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均不另致酬。
(二)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主辦單位網站最新消息公佈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三)畫作領回時間:109 年 1 月 2 日(星期五)至 1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00-下午 4:00至本校輔導室領回。逾期概由主辦單位統一處理。
(四)本活動聯絡窗口:本校輔導室(02)2501-4320*117 林子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