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長治火燒庄忠義文化祭・親子寫生比賽
一、 實施目的:
為了使在地鄉親學子可以深刻的體驗在地文化的珍貴,邀請大家一同報名參加寫生體驗,先以歷史解說帶入情境,並實地導覽紀念公園、裝置藝術等地方,以加深印象。
二、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屏東縣長治鄉公所
(二) 承辦單位:
泉沐創意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三、 參加對象:
對繪畫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
(一)國小幼兒組
(二)國小中高年組
(三)國中組
五、 比賽方式:
1. 報名時間於11月18日(一)至11月27日(三)截止
2. 採現場繪畫比賽方式,於12月1日(日)上午8點前至長興火燒庄烈士祠紀念公園現場報到繪畫,請參賽者自備繪畫工具。
3. 加蓋大會印章之畫紙於9點停止發放,參加比賽者請依規定時間報到參賽,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選。
4. 題材盡量以六堆戰役之歷史文化有關予以加分。
5. 得獎作品需借單位於成果展上展示。
六、 評審及獎勵:
(一)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3名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二)評選標準:色彩30%、創意30%、構圖40%。
色彩:色彩之豐富度以及協調性。
創意:圖畫的呈現方法,以及創意內容。
構圖:整體作品之協調性,豐富度以及繪畫技巧等。
(三)獎勵:
獎項\組別 | 國小幼兒組 | 國小中高年組 | 國中組 |
第一名(1名) | 2000元 | 2000元 | 2000元 |
第二名(1名) | 1500元 | 1500元 | 1500元 |
第三名(1名)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佳作(2名)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單位:新台幣
(四)備註:各組均可獲獎金及獎狀乙紙。如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五)評審委員會得視參賽者作品水準酌予調整各組獎勵名額。
(六)頒獎:預訂於12月07日(星期六)下午6時30分在長興國小彩虹館辦理頒獎典禮,如有更改將於本鄉網站公告通知。
七、 附則:
(一)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無限期、次數、各型態媒體宣傳、展覽、網路刊登權等,及進行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不再另予通知或致酬原作者。
(二)參賽者即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三)不可使用已經書寫好的樣本,亦不可墊底複寫,經評審委員認定有描寫或代寫之嫌疑,即不列入評審。
(四)如有代為題字、冒名頂替、身分證明文件不實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如經查明確有上情,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 獎狀、獎金。
(五)洽詢電話:泉沐創意娛樂股份有限公司(07)2693016分機21蘇先生。
(07) 2693012傳真
(08) 7368215分機65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