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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願景工程Action「綠生活實踐+」影音競賽

2019願景工程Action「綠生活實踐+」影音競賽

 總獎金: 660000

最高獎金: 2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0-31

主辦單位: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

主辦單位電話: 02-86925588

主辦單位Email:udnfund@udngroup.com.tw

影音競賽活動介紹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承辦「王惕吾先生新聞獎學金」超過廿年,深知學生不僅注重個人學習成長,更透過社會參與、服務學習、公益實踐等行動,向社會各角落伸出關懷的手。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是聯合報系於西元(下同)2011年的60週年社慶時,對台灣許下的承諾,提出並實踐媒體角色的新定義:「形塑影響、策動轉變」,要以媒體力量為台灣帶來正向改變。

新媒體時代,每個人都是媒體。2019年,聯合報系邀請校園青年一起參與這個新時代,用影像記錄讓台灣更好的積極作為,並上傳到社群媒體,參加「願景工程Action影音競賽」活動(下稱本活動),共同喚起社會關注、促成正向改變。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王惕吾先生新聞獎學金」及「聯合報系願景工程」(下稱主辦單位)將依據評選、網路投票結果贈獎。

影音競賽2019主題

2019「願景工程Action影音競賽」向校園影音好手廣發武林帖,歡迎大家參加今年「綠生活實踐+」影音競賽。

影音作品可以是自己環保生活的實踐,例如:不用吸管、零塑膠袋、能走樓梯就不搭電梯、包裝紙減量(或一張包裝紙用十遍)、我家零廚餘、挑戰一週零垃圾、月減電費大作戰等…;或者記錄團體、企業或個人落實節能減碳的各種創意與行動,例如:開會絕不用瓶裝水或紙杯、騎自行車上班、公司不用一次性便當盒…。

許多在我們想像雷達之外的綠生活點子,都非常歡迎以影音記錄,透過參賽,與更多人分享,讓環保、節能、減塑、保護生態的理想,在生活中落實。

影音競賽活動說明

參賽資格

1. 國內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進修推廣部學分班與在職進修班)之個人或團體(二人以上團體,需推派其中一位作為代表人)。2. 報名個人或團體代表人須出具學生繳費或在學證明文件。3. 同一個人或代表人如有2件以上參賽作品,不限報名次數。4. 參賽作品須未曾參加其他競賽、未取得任何獎項及未授權第三人使用。5. 須加入聯合報系會員。

參賽作品規格

1. 應於2019/01/01到2019/10/15期間進行拍攝製作。2. 長度限1~3分鐘內,影片類型與風格不拘。3. 解析度應為1920(W)×1080(H)之mp4格式檔案,並成功上傳至YouTube,以網址為報名依據,且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者時為止。4. 片頭僅可出現作品名稱,片尾最後請接入主辦單位所準備的影片檔,影片下載處。5. 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6. 得獎者須提供作品原始檔下載連結,影片解析度應為1920(W)×1080(H)之mp4格式檔案。

報名流程

1. 參賽作品上傳至YouTube,標題設定為【2019願景工程Action─綠生活實踐+】自訂主題(如:一筷走天下)。2. 加入聯合報系會員並完成會員開通。3. 進入「2019願景工程Action影音競賽」活動官網登入會員,並完成報名程序。4. 系統將自動發送確認信,收到確認信後即完成報名流程。

影音競賽活動時程

◎ 報名:2019/09/16~2019/10/31

◎ 初選:2019/11/01~2019/11/10,2019/11/15公布決選入圍名單

◎ 決選及人氣票選:2019/11/15~2019/11/30

◎ 贈獎典禮:2019/12

贈獎典禮預計2019年12月舉辦,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布,並以電子信函通知入圍者。

入圍者若無法出席贈獎典禮,應事先以書面(或email)通知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始得由他人代為出席/領獎,若無人領獎則視同放棄,獎項不另遞補。

主辦單位得於聯合報系(含平面及網路)針對上述得獎者進行採訪及報導露出,並得在其他媒體刊登或委託其他媒體配合報導。

影音競賽獎項獎金

本活動希望校園學子成為台灣社會改變的力量,鼓勵個人或團體關注環保、生態、節能、減塑等議題,提出並執行綠生活方案,設立行動獎與人氣獎,合計贈獎新台幣60萬元整。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響應活動精神,特設立「台灣大永續推手獎」,提供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

行動獎

  • 首獎 1名,20萬元
  • 二獎 1名,15萬元
  • 三獎 1名,10萬元
  • 佳作 10名,1萬元

人氣獎

  • 人氣獎 1名,5萬元

台灣大永續推手獎

  • 評審獎 1名,6萬元

影音競賽評選方式

初選

參賽者完成網路報名後,主辦單位將檢視參賽者學生資格、作品完整度與相關證明資料,資料不齊備者視同放棄。參賽者須通過主辦單位的初選始具有被票選資格:

  1. 文件齊備
  2. 切合主題(50%)
  3. 影片品質(50%)

【行動獎】決選

  1. 切合主題(30%)
  2. 影片品質(30%)
  3. 以生動、創新方式記錄個人、團體或企業之綠色環保行動(40%)。

【人氣獎】網友票選

凡擁有Facebook帳號之民眾,登入「2019願景工程Action影音競賽」活動網站,即可參與投票。每人每日限投3票,同一件作品每日限投1票。投票結束後,統計票數最高者獲人氣獎。

1. 投票資格:如有以下情況之一,主辦單位有權拒絕或撤銷投票資格:

  1. 偽造、冒用或未經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之Facebook帳號,且經查證屬實者。
  2. 其他危及本活動公平性或有其他違反法令之情事者。

主辦單位保有審視民眾投票資格或刪除爭議票數之權利。

2. 投票期間

投票時間從2019年11月15日上午09:00起,至2019年11月30日晚間23:59止,以本活動官網時間為準。主辦單位將於2019年12月於本活動官網上公布最終票數。

台灣大永續推手獎

期待作品呈現自身或企業如何實踐環保生活,甚至推動、鼓勵他人響應活動,共同促進環境永續。例如,號召家人共同執行一週零塑膠袋、企業號召大眾一起為公益團體募資蓋太陽能板屋頂等。

影音競賽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或得獎者應保證參賽作品未有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並保證參賽作品未曾發表或參與其他競賽。參賽者如有違反上述任一保證,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括自行處理解決所引發之爭議與糾紛,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座,如有致主辦單位或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受有損害(包含律師費、訴訟費、罰款、和解金等),參賽者、得獎者應負完全賠償責任,參賽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2. 參賽作品應為原創,不得使用有侵權或有侵權之虞的圖像或影片等,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有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參賽者、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獎金。
  3.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參賽者須自行備份。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者不得撤回或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個人或團體代表人需負擔10%之稅金,且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者,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並由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供得獎者申報綜合所得稅。若得獎者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台灣大永續推手獎」得獎者亦需簽署由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提供之相關文件,倘無法配合,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5. 得獎者非為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按給付額扣繳20%;給付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的鐘點費等執行業務報酬,每次給付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得免予扣繳,惟仍應填報免扣繳憑單。
  6. 得獎者須簽署本活動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倘無法配合,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參賽者、得獎者同意將作品無償、於全球、永久授權主辦單位將作品之全部或一部,於聯合報系電子媒體(如為「台灣大永續推手獎」之得獎者,需另外授權於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電子媒體)進行重製、公開傳輸、播送、上映、編輯、改作或其他利用,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以便主辦單位及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進行後續宣傳及行銷活動,且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得獎者及給予報酬。
  7. 「台灣大永續推手獎」得獎者亦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得獎時,得獎者即應將該參賽作品無條件無償永久授權予主辦單位及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使用(包含但不限於公開上映、公開播送、重製或再授權予其他第三人),並應配合簽署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所提供之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以便主辦單位或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進行後續宣傳及行銷活動,且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得獎者對主辦單位及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之使用不得主張任何權利及收取費用。
  8. 如就「台灣大永續推手獎」之授權及獎金支付所生之一切爭議,均應由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負責出面處理,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9. 參加網路人氣投票活動時,參賽者應正常使用票選系統,如經查獲有灌票、或其他人為或非正常使用致干擾票選程序之事宜,除該facebook帳號使用者之任何投票均不列入計算,參賽者亦直接失去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獎金。
  10.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填妥依主辦單位或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要求之領獎文件後領取獎項,逾期則視為棄權,且不再補發。領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得獎者資料不符時,主辦單位或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無證明文件或文件內容不符,主辦單位或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得不予頒發獎項。
  11. 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通知入圍訊息,如因參賽者填寫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參賽者時,視同參賽者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12.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保留對本活動的最終解釋權、追回獎項、獎金和獎品的權利。
  13. 主辦單位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得獎時間、得獎公布、獎項內容與數量有修改權利,且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修改後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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