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A+設計競賽

2019 A+設計競賽

 總獎金: 1240000

最高獎金: 16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4-16

一、競賽目的

A+創意季自2010年舉辦以來已邁入第10屆;十年來A+創意季於國內設計展經營出特色區隔,並成為中部地區最具規模的設計盛會。

【2019A+創意季】活動為配合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轉型更名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並延續前【2018A+創意季】成果,繼續以設計力深化「文化資產」議題為核心。
本屆活動將順勢更名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2019 A+創意季】 (A+ Creative Festival),將於5/9-5/13假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舉辦,是全臺唯一中央部會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所舉辦、供全國大專校院設計系參加的設計展賽;今年活動將續辦「校院科系推薦代表作品」,廣邀國內文資、建築、設計及藝術相關科系校院共優秀作品同參與,內容包括作品展覽、設計競賽及戶外周邊活動等。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文化部 主辦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執行單位/ 台灣設計聯盟

三、報名資格

  • (一) 全國各大專校院相關科系所在學學生(不限年級)之作品創作者均可報名。
  • (二) 作品可以個人或團隊創作,作品可跨不同類別報名參賽。

四、報名類別

五、競賽方式

(一) 報名時間:

自公告報名日起至4月16日(二)
18:00 (台北 GMT+08:00) 截止。

(二) 報名方式:

  1. 請至文化資產園區網頁(https://tccip.boch.gov.tw/)下載參… A+創意季】活動官方網站(http://www.a-plus-creative-festival.com.tw/)線上報名,完成報名後將取得一組帳戶。
  2. 請於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填寫「2019 A+創意季設計競賽」參賽作品資料表,上傳「2019 A+創意季設計競賽」參賽作品資料表,勾選著作權同意書,即完成報名手續。

(三) 報名審核:

  1. 各參賽類別以作品為單位受理報名;創作者需符合報名資格,不限應屆畢業生,不限年級、科、系、所。
  2. 初審入圍之作品均須參加「2019 A+創意季設計展」,如作品未全程參展,將取消得獎資格。
  3. 為了確保競賽的公允性,各類別競賽之作品所參賽之校院未逹3系所以上者,評審團有權調整該類別的獎項。
  4. 全國各校院得以科系(所)為單位具名推薦一件代表作,參加該系所所屬競賽類別,並直接進入決選資格;科系所推薦代表作品報名程序,請參閱「2019 A+創意季設計競賽」校院科系推薦辦法。

六、初審作品繳交資料

(一) 繳交期限:

自公告報名起日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二)18:00 (台北 GMT+08:00) 截止(同報名時間)

(二) 以作品(件)為單位線上填寫資料:

  1. 填寫參賽報名表
  2. 線上繳交參賽作品資料表
  3. 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三)初審作品繳交資料注意事項:

  1. 線上報名時,請填寫完整作品名稱:勾選類別,並自行確認上傳圖文資料能正確瀏覽與清楚辨識;若因上傳過程出錯導致作品資訊不清致影響評審初審結果,參賽者須自行承擔。
  2. 請儘早完成報名及作品上傳;越接近截止時間進行作品上傳,易有網路壅塞或網站負荷過大導致作品上傳不完全的問題,執行辦單位勢將無法開放線上補報名或補繳作品資料,若因此影響參賽資格,參賽者須自行承擔。
  3. 報名數位媒體類參賽者,建議可將操作流程拍成30至60秒短片說明展示其特色及重點,於線上報名時檢附可觀看之作品連結網址;為保障參賽作品能被評審完整觀看權益,請將參賽作品設定非公開影片,使擁有連結者方能觀看。

七、決選作品繳交資料

(一) 繳交期限:
自公告入圍決選作品日至2019年4月30日(二)18:00(台北 GMT+08:00)截止。

(二) 以作品為單位線上繳交資料

八、評選標準

(一) 作品對產業創新與對社會福祉的貢獻:40%

(二) 作品對運用設計學理與技法的專業度:40%

(三) 作品展示的完整度:20%

各類別評審團得依上述評選標準另訂評選細則。

九、評選期程

(一)執行單位邀請國內外產、官、學代表籌組各類別專業評審團,進行初審及決選作業。

(二) 初審:由各類別評審團依據各該類別之作品「參賽作品資料表」進行線上初審作業,初審結果於 4月中旬公告於活動官網(確切時間另行公告),並由執行單位發送入圍決選作品 e‐mail 通知函。

(三) 決選:由各類別評審團主委召集各類別評委,依據評選標準細則於展場實地參訪作品進行評比,必要時得請入圍作品創作者現場進行說明

(四) 頒獎:108年 05 月 13 日辦理頒獎典禮,現場公布各類別得獎名單 (如有更動將另行公告)

(五) 獎項:承辦單位就各類別評審團之決議,保有調整各類別獎項與名額之權利

十、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嚴禁仿冒或抄襲,如有不符辦法之簡章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承辦/執行單位將召集評審團會議處,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其所屬學校若獲 A+創意季團體獎項,亦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

(二) 入圍決選之參賽作品,均須參加「2019 A+創意季設計展」現場 展出;作品未能參展將取消得獎資格。

(三) 主辦單位有權運用得獎作品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進行宣推,參賽者應無償配合;參賽者須自行完成作品智財產權之保護措施。

(四)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對於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五) 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違者經舉發將喪失參賽資格。

(六) 每件作品可以報名參賽不同類別,惟各校院所具名推薦之代表作,只能報名參加該系所屬專業競賽類別;設若同一件作品重覆入圍跨類別並獲獎時,將由評審團於決選代為擇定獲獎獎項。

(七)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均不退件。

(八) 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執行單位將依法代扣繳規定的稅額。

(九) 凡報名參加本項競賽者即視為充分了解辦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同意完全遵守簡章所述之各項規定。

(十) 本簡章最終執行版本,將以官網公告之內容為準,倘若有未盡事宜之處,承辦/執行單位保有動態調整辦法之權利。

【2019 A+創意季】-聯絡窗口

執行單位:台灣設計聯盟
承 辦 人:陳小姐
電 話:02-2720-9677 #122
傳 真:02-2720-9752
電子信箱:2019aplus@gmail.com
地 址:110台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2號1樓


相關連結:


  • 主辦單位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720-9677 #122
  • 主辦單位 Email : 2019aplu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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