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DIA中國設計智造大獎
一、大獎定位
中國設計智造大獎(以下簡稱“大獎”)創立於2015年,是我國工業設計領域首個國際化的學院獎,是當代創新設計評價、推廣與合作的平台,也是一個創意轉向產業與未來的實體創新加速器。
大獎以“人文智性、生活智慧、科藝智能、產業智庫”為核心價值觀,倡導設計回歸“智造”本源,匯聚世界創意資源,以期“集大成智慧,塑智造未來”。
二、2019關注熱點
本屆大獎重點關注數字經濟影響下社會與產業的廣泛轉型,挖掘智能製造、社會創新等領域的優秀範例。
三、獎項設置
本屆智造獎設金獎(2項、100萬/項)、銀獎(10項、20萬/項)、銅獎(10項、10萬/項)、佳作獎(約300項,以最終結果為準)。
同時,大獎繼續開展“設計義烏專項獎”,設一等獎(2項、15萬元/項)、二等獎(3項、10萬元/項)、三等獎(5項、5萬元/項)、優秀獎(10項、1萬元/項)。
四、參賽類別
(一)智造獎
- 文創產品:注重人文美學和可持續發展的設計,包含文化禮品、文教用品、器物包裝、時尚穿戴、餐飲器皿、家具燈具、社會創新等領域的產品與服務;
- 生活日用:注重功能創新和交互方式的設計,包含電子數碼、家用電器、廚房衛浴、老年用品、母嬰用品、玩具樂器、運動休閒、防災防護等領域的產品與服務;
- 產業裝備:注重效率提升和體驗友好的設計,包含交通運輸、醫療設備、建築裝備、農林裝備、軍用裝備、辦公設備、機械工具等領域的產品與服務;
- 科技前沿:注重人工智能、區塊鏈、3D打印、混合現實等前瞻技術在各領域的創新應用,包含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智慧城市、智慧農業、智能製造、機器人等領域的產品與服務;
- 信息交互:注重用戶體驗和商業模式創新的軟件設計,包含工業生產、效率辦公、城市服務、醫療健康、交通出行、休閒娛樂、社交通訊、生活家居、教育培訓等領域的數字產品與服務;
(二)設計義烏專項獎(主題:自品牌)
- 文體用品:包含書寫工具、收納器具等辦公文教類產品,健身器材、戶外運動裝備等體育用品,及其他類文體用品;
- 玩具產品:包含飾品、節慶、穿戴等裝飾類玩具,音樂、繪畫等藝術類玩具,科學、教育等科教類玩具,拼圖、積木等啟蒙益智類玩具,及其他類玩具產品;
- 箱包產品:包含票夾、卡包、鑰匙包等小件包,斜挎包、單肩包等挎包,學生包、運動包、戶外包等背包,拉桿箱、商務箱、電腦包等功能專用類包,及其他類箱包;
- 其他產品:包含創意包裝、時尚穿戴、日用家居、戶外休閒等創意類小商品。
五、參賽對象
(一)參賽主體
全球任何國家和地區的企業單位、設計機構、科研機構及個人皆有參賽資格,參賽者須遵守《中國設計智造大獎參賽須知》的相關要求。
(二)作品要求
無知識產權糾紛的工業產品設計、軟件產品設計以及軟硬件結合的系統創新設計均可參賽。
未上市的參評作品,要求能在復評前公開展示其功能模型或樣機;已上市的參評作品,要求上市時間未超過兩年。
六、參賽辦法
(一)報名方法
大獎採用公眾報名與專家提名並行選拔機制。公眾報名作品需參加初評環節,專家提名作品經組委會審核後可直接進入復評環節。為彰顯大獎的公正性,提名專家與評審專家實行互相獨立的工作機制。同一作品不可同時申報智造獎和專項獎。所有參賽者須登錄大獎官網(http://www.di-award.org/)進行報名。
(二)報名時間與費用
本次大獎所有作品的報名期限為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5月28日24時(北京時間),其他時間概不受理。組委會不收取報名費用。
七、評審辦法
(一)評審環節
智造獎包含初評、復評、總決賽三輪評審環節。初評採用在線圖文評審方式、復評採用現場實物評審方式、總決賽採用現場答辯評審方式。
“設計義烏”專項獎包含初評和復評兩輪評審環節,初評採用在線圖文評審方式、復評採用現場實物評審方式。
(二)評價標準
大獎立足智能製造大時代背景,獨創“金智塔”評價體系,包含三層標準:一是基礎標準,強調“設計之技”,包含功能性、美學性、技術性、體驗性、可持續性等評價因子;二是核心標準,強調“設計之道”,包含民生貢獻度、產業貢獻度和未來貢獻度等評價因子;三是頂層標準,強調“設計之力”,包含社會影響力、行業示範力等評價因子。
“設計義烏”專項獎依託智造獎“金智塔”評價體系,側重設計方案的原創性、可實現性和商業價值。
(三)評委構成
大獎在全球範圍內邀請權威專家擔任評委。為凸顯設計的跨界整合性,加強評審的全面性,除邀請設計領域專家以外,還引入科技、商業、媒體等其它相關領域專家參與評審。
八、參賽價值
(一)獎盃證書
獲獎者將獲得獎盃及獲獎證書一份。參加本年度佳作展的作品將獲得“參展證書”,贈予組委會的獲獎作品可獲得“收藏證書”。
(二)徽標授予
獲獎作品均可獲得“中國設計智造大獎”徽標終身免費使用權。
(三)行業交流
獲獎者將受邀參加本年度頒獎典禮等系列活動,與來自全球設計界、學術界、媒體界、產業界等各行業代表面對面交流合作。
(四)產業轉化
大獎已與百餘家創投機構、孵化平台、製造企業、政府機構聯合搭建“DIA產業創新平台”。優秀參賽者將獲邀參與當年度的產業轉化系列活動,包括資本對接、產品孵化、知識產權拍賣等。
同時,“設計義烏”專項獎將於復評後在義烏開展產業轉化活動,由義烏市政府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獎勵最高20萬元的“創新設計券”(詳見大獎官網資料下載)。
(五)媒體推廣
大獎已與全球百餘家主流媒體建立覆蓋不同行業和渠道的媒體推廣網絡。總決賽、頒獎典禮等重要活動將進行網絡直播,進一步增強優秀設計的社會影響力。
九、日程安排
中國設計智造大獎參賽須知
(一)知識產權
- 參賽者須是參賽作品的設計方或所屬方(相關知識產權的權利方),參賽作品與他人沒有任何知識產權糾紛(迄今未發生或已妥善處理知識產權糾紛)。對於正在申請(備案)相關知識產權證明但尚未取得授權的作品,參賽者需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對於在獲獎後仍然沒有取得相關知識產權證明的作品,組委會有權要求參賽者作出書面保證。
- 如獲獎作品存在知識產權瑕疵或爭議的,組委會有權撤銷獲獎資格,召回獎狀、獎盃等榮譽,追回獎金。如因參賽作品存在知識產權瑕疵或爭議造成主辦方、承辦方等單位經濟、名譽方面損失,主辦方、承辦方等有權要求相應參賽者賠償,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經濟損失、名譽損失、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鑑定費等費用。
- 所有參賽作品的知識產權歸作者所有。
(二)宣傳與保密
中國設計智造大獎有權使用參賽者提交的材料進行與大獎有關的宣傳推廣活動,包含但不僅限於拍攝、展覽、新聞報導、整理出版等。若有特殊保密要求,參賽方需在報名完成後的5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可公開作品,組委會不承擔由於公開展示所導致的損失。
(三)報名信息
報名信息須如實填寫,一經提交不可修改。如參賽者在提交後發現報名信息填寫有誤的,組委會有權不進行任何修改;如出現虛假信息,組委會有權撤銷該作品的參賽資格及榮譽,並追回獎金;為保障評審工作的有序進行,組委會及評審委員會有權根據賽事規則及作品實際情況,調整作品的參賽類別。
(四)報送資格
僅作品的設計方或所屬方(相關知識產權的權利方)具有參賽資格,但不可重複報名。為避免重複報名,請於報名前與相關參與方確認。若發現重複報名,由此引發的榮譽及獎金歸屬問題,由參賽者自行解決,組委會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若重複報名的雙方無法在組委會規定時限內協調一致,組委會有權撤銷該作品的參賽資格及榮譽,並追回獎金;同一作品不可同時申報智造獎和專項獎。
(五)結果通知
所有評審結果等重要通知將通過官網及報名系統進行發佈,請參賽者密切關注以上信息渠道。若因參賽者自身原因錯過重要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時反饋而影響評審、領獎等事宜的,所有後果由參賽者自負。
(六)作品寄送
- 根據中國設計智造大獎的評審規則,所有初評入圍參賽者及通過審核的提名參賽者須寄送實物或樣機參加復評。郵寄地址、時間、寄送要求等信息將統一在本年度《作品寄送說明》中另行說明,《作品寄送說明》將與初評結果同時公佈。參賽者未按要求準時寄達的,將視為放棄復評資格。
- 寄送參賽作品所產生的運輸、保險、關稅等所有費用均由參賽者承擔。
- 參賽者須在《作品寄送說明》中規定的時間內如實錄入寄送及回寄信息,用於組委會收件核對和作品回寄。組委會僅依據信息錄入情況承擔作品相應安全保管責任。
- 中國設計智造大獎的所有評審和佳作展將在專業場所進行,並根據相關行業標準進行運輸、保管和評審。如有保險需求,請參賽者自行購買。
- 評審委員會將在復評現場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使用操作,參賽者須自行將作品安裝調試至可使用狀態。若需委託組委會代為安裝調試的,須提供詳細安裝視頻或說明。
(七)作品回寄
- 原則上組委會不主動承擔回寄責任,如需組委會代為回寄,請在寄出前填寫回寄信息,逾期概不受理。
- 組委會僅統一安排兩次作品回寄時間:“一次作品回寄”(頒獎典禮之後,僅回寄未獲獎作品)和“二次作品回寄”(佳作展之後,僅回寄獲獎作品)。為保證大獎評審、展覽等活動的正常進行,所有參賽者不可在非回寄時間內要求回寄其作品。
- 因回寄所產生的運輸、關稅等一切費用由參賽者自行承擔,回寄至中國境內的,組委會將使用到付方式進行寄送;回寄至境外的,參賽者還須提供國際快遞賬戶扣費賬號。
- 參賽者未及時提出回寄請求的,組委會將收取“延期管理費”,具體費用標準參照當年度的作品寄送說明。組委會在確認收到打款後方可安排回寄,且回寄時間由組委會指定,不承接任何急件。
- 未在規定日期內錄入回寄信息,且未在2019年9月31日前主動聯繫組委會提供完整回寄信息的,組委會將視為參賽者自動放棄該作品實物的所有權。
(八)贈予與收藏
- 組委會僅收藏符合要求的獲獎作品,並授予《中國設計智造大獎收藏證書》。
- 原則上,獲得獎金的作品須贈予組委會。如有後續研發用途,體量過大難以運輸或作品價值超過所獲獎金的作品,獲獎者須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經組委會認定後可改為贈予比例模型或樣機。
(九)總決賽與頒獎典禮
所有入圍智造獎總決賽的參賽者須指定專人參加總決賽,否則將視為放棄獎項及獎金角逐資格。所有獲獎者將受邀出席當年度頒獎典禮,所有差旅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十)證書、獎盃及獎金發放
- 本屆大獎組委會為獲獎作品頒發榮譽證書(電子版)。所有證書均在本年度總決賽之後,在報名系統中自動生成,參賽者須自行下載。
- 本屆大獎組委會將在頒獎典禮上為到場的獲獎者頒發獎盃,每件作品限一座獎盃,未到場者則視為自動放棄獎盃。
- 本屆大獎組委會根據評審結果為獲獎作品頒發獎金,獎金發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財稅規定及流程,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打入報送方指定的個人賬戶或者其所在單位(包含其分公司)的企業賬戶內。
國內獎金接收方可為單位或個人賬戶,國外獎金接收方僅可為個人賬戶。若獎金接收方與報送方為不同單位或個人,則需額外提供由報送方簽字蓋章的書面授權書。
(十一)參賽者的作品一經提交,則默認同意以上條例,大獎組委會保有最終解釋權。
中國設計智造大獎免責條款
(一)若參賽者因自身提交信息有誤而致其後在宣傳、印刷、展覽等賽事活動中被錯誤公示,組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因參加中國設計智造大獎而導致參賽者、獲獎者或其他第三方之間產生權益糾紛時,主辦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三)由於作品本身存在易碎、易刮傷、易脫漆、結構複雜等潛在危險而導致的非人為故意損壞的,組委會概不負責。
(四)所有作品的外包裝,皆不在組委會的安全保管範圍內。對於外包裝的破損和丟失,組委會概不負責。
(五)因參賽者未及時在系統有效錄入“寄送信息”的作品,組委會不承擔任何安全保管責任。作品寄送及回寄過程中的任何丟失或損壞,組委會概不負責。
(六)因參賽者未及時在系統錄入“獲獎信息”而導致的證書未生成的,或因參賽者提交錯誤信息而導致證書信息有誤的,組委會不負責進行再次生成,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組委會按上述參賽須知第(六)條第4款,進行評審、展覽、移動、保管,作品如有丟失或損壞,組委會概不負責。
(八)組委會按上述參賽須知第(六)條第5款,組委會因幫助參賽者安裝、拆卸、調試而造成的任何損壞,組委會概不負責。
(九)由天災、戰爭或國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作品丟失或損壞的,組委會方面無賠償責任。
(十)參賽者的作品一經提交,則默認同意以上條款,大獎組委會保有最終解釋權及裁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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