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五屆艾杰旭(AGC)雲林縣國小兒童繪畫比賽

得獎名單
2019第五屆艾杰旭(AGC)雲林縣國小兒童繪畫比賽

 總獎金: 36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9-30

主辦單位: 艾杰旭(AGC)顯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5-5370988分機2281

主辦單位Email:tsrn43943868@gmail.com

一、 活動緣起:

艾杰旭(AGC Display Glass Taiwan Inc.)為世界頂尖的玻璃產品製造商,自西元2000年在雲林縣(斗六)設立顯示玻璃製造廠,以雲林為中心,據點展開至台南、桃園等地,19年來大量召募雲嘉南子弟,提供就業機會,並持續且長期關注雲林在地的環境保護和藝術文化發展,以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

回顧2015年開始舉辦的第1、2屆旭硝子『愛台灣.畫雲林』、第3屆的愛護地球『藝起來』、第4屆『藝』起暑遊趣雲林縣國小兒童繪畫比賽,受到雲林在地學童及鄉親們的熱烈迴響,今年將繼續與環球科技大學及雲林縣美術協會合作辦理第5屆繪畫比賽,希望透過這項比賽為我們台灣下一代搭建一個鼓勵創作、綻放童真、收穫成長的藝術分享平台。

二、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文化處
  • 主辦單位:艾杰旭(AGC)顯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承辦單位:環球科技大學觀光與生態旅遊系
  • 協辦單位:環球科技大學公共關係中心、環球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雲林縣美術協會

三、 參賽資格:

限雲林縣縣內國小的學生,以107年9月的年級為依據,分成以下三組:

  • 國小低年級組:雲林縣縣內國小一、二年級。
  • 國小中年級組:雲林縣縣內國小三、四年級。
  • 國小高年級組:雲林縣縣內國小五、六年級。

四、繪畫主題:「藝」起畫童年

童年~是每個人生命過程中,開啟人生的重要起點!

在每個人的童年孕育發展期間,往往包含自幼學習成長環境的影響、和家人或親鄰童伴之間生活互動的童年記憶..等情事。

因此,

~今年2019艾杰旭(AGC) 第5屆雲林縣國小兒童繪畫比賽,誠摯地邀請各位小朋友,將童年的趣事記憶透過繽紛的畫筆,『藝』起彩繪出屬於你的快樂童年。

五、作品規格須知:

  1. 參加徵選之作品尺寸為四開圖畫紙,使用的媒材不拘。參賽作品如不符比賽規格,視同放棄;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報名表相關送件內容填寫不全,主(承)辦單位將保留審核報名通過與否之權利。
  2. 每人限投乙幅作品,且不得為共同創作,作品必須未發表、未得獎亦未與其他比賽重複投稿,如有臨摹、代筆、抄襲或不符合規定者,經發現屬實,主辦單位可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

六、參賽方式:

  1. 作品一律採用掛號郵寄方式報名,寄至承辦單位統一收件,參賽者請自行妥善包裝密封,若因包裝不良、填寫錯誤導致寄送過程中所造成之破損或遺失,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2. 參賽者請填妥下列文件併同作品寄送承辦單位:
    • (1)參賽報名表(詳如附件一)
    • (2)個人切結聲明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詳如附件二)
    • (3)參賽作品標籤(詳如附件三)
    • (4)收件地址:640 雲林縣斗六市嘉東里鎮南路1221號
      環球科技大學 公共關係中心 張先生收
    • (5)承辦單位專線與信箱:05-5370988分機2281 / E-mail: tsrn43943868@gmail.com
    • (6)本簡章與報名表下載處: https://web.twu.edu.tw/~sutr/index.php?fillID=46

七、截止時間:

即日起至108年09月30日(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八、評選辦法:

敬邀國內數位知名美術相關專家進行作品審查。

  1. 評分標準─主題契合度(40%)、技巧與美感(40%)、創意性(20%)。
  2. 參賽流程時間表
    1. (1) 參賽作品徵件報名作業:即日起至108年09月30日(一)止。
    2. (2) 作品評審作業及得獎名單公布:108年10月31日(四)前。

九、獎勵辦法:

  1. 獎項
    1. (1)各組取前三名,各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第一名5,000 元(1名)、第二名獎金2, 000 元(2名)、第三名獎金1,000 元(3名)。
    2. (2)各組取六名佳作,各頒發獎狀乙紙及精美獎品一份。
  2. 上述獎項名額,得視入選作品之水準及應徵件數之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十、獎項頒發:

  1. 於評審作業結束後,於108年10月31日(四)前在環球科技大學與艾杰旭(AGC)顯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由承辦單位以電話或專函通知得獎者參與頒獎程序,頒獎典禮與作品展示訂於108年11月16日(六)在環球科技大學舉行,隨後並將進行得獎作品公開展覽。
  2. 主辦單位得視參選作品內容保留獎項增減之權利。

十一、其他說明:

  1. 本活動參賽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經送件即視同同意本案參選辦法所有規則,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艾杰旭(AGC)顯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於相關業務範圍內,對所有參賽作品之公開展示、陳列、圖文宣傳、出版品使用等相關非商業行為之用途,日後不得有所異議。
  2. 經評審作業完成選出之得獎作品,其內容及相關智慧財產權著作由主辦單位艾杰旭(AGC)顯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所有權利,對於全部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所有重製、修改、或相關使用之權利。得獎作者不得再對機關行使創作人格權之主張。
  3. 參賽作品於競賽過程、頒獎後,如有發現不符合本簡章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召開評審團審議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方之權益損失或其衍生之法律訴訟賠償,一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4.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能提出具體證明其他參選作品違本簡章相關規定外,不得有所異議。
  5. 本簡章及參賽辦法如有未盡之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暫停並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得視必要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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