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八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2019第八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總獎金: 178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9-30

2019第八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簡章

一、主旨:

為紀念朱玖瑩老師推廣書法藝術及發揚傳統文化,並期使臺灣書法藝術與教育永續傳承,特舉辦第八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二、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參賽資格:

全國凡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按比賽之分組自由報名參加。

四、比賽分組:

(一) 國小中低年級組(4年級以下)

(二) 國小高年級組(5、6年級)

(三) 國中組

(四) 高中職組

(五) 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

(六) 長青組(需年滿65歲以上)

五、比賽程序:

(一) 初賽:按比賽相關規定說明辦理,由評審委員自各組選出30名(得視參加比賽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參加決賽。

(二) 決賽:

  1. 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揮毫書寫。
  2. 入選決賽名單、決賽時間、地點、詳細規定於108年10月25日前公布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活動訊息。決賽時間、地點,另行專函通知。決賽得獎者訊息將於108年11月18日前公布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活動訊息。

六、初賽收件:

(一) 初賽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

(二)收件方式:可親送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外註明「參加第八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收件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古蹟營運科 蔡小姐 收

洽詢電話:06-3901101。

七、比賽相關規定:

(一) 初賽:每人以1件為限,字體不限,內容自選,不限制落款。

(二) 初賽作品規格除國小中低年級組、高年級組為四開直式書寫(約70×35公分)外,其他各組均以對開條幅直式書寫(約135×35公分)為準,請以傳統書法作品格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作品不須裱褙。並填寫比賽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右下角,規格不符或未貼報名表者不予評審。

(三) 本項比賽不得重複描筆書寫,參加初賽之作品須為個人原作,違反者將取消評審資格。

(四) 得獎人作品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出版、展覽之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 參賽者請遵守比賽規定,作品如有抄襲、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著作權等情事者,如經查明確有上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資格(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獎牌、獎狀及獎品。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比賽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七)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均不予退回。

(八) 決賽各組書寫題目由主辦單位現場公布,參加決賽者請自備書寫工具及墊布(墊布不得有九宮格或米字格),比賽用紙尺寸與初賽相同,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兩張)。

八、評審及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

(二)各組分別遴選第一、二、三名各一名,優選獎三名,佳作獎五名。(所有獎項得視參加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

(三)各組獎勵內容如下: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國小中低年級組 5,000元及獎牌、獎品 2,000元及獎牌、獎品 1,000元及獎牌、獎品 500元及獎狀、獎品 獎品及獎狀乙紙
國小高年級組 6,000元及獎牌、獎品 3,000元及獎牌、獎品 2,000元及獎牌、獎品 1,000元及獎狀、獎品 獎品及獎狀乙紙
國中組 10,000元及獎牌、獎品 5,000元及獎牌、獎品 3,000元及獎牌、獎品 2,000元及獎狀、獎品 獎品及獎狀乙紙
高中職組 12,000元及獎牌、獎品 8,000元及獎牌、獎品 5,000元及獎牌、獎品 2,500元及獎狀、獎品 獎品及獎狀乙紙
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 20,000元及獎牌、獎品 12,000元及獎牌、獎品 8,000元及獎牌、獎品 3,000元及獎狀、獎品 獎品及獎狀乙紙
長青組 20,000元及獎牌、獎品 12,000元及獎牌、獎品 8,000元及獎牌、獎品 3,000元及獎狀、獎品 獎品及獎狀乙紙

※ 備註:獎金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四)本次獎金均採用匯款方式辦理,各組獎品、獎牌及獎狀一律採用郵寄。

九、各組前三名及優選得獎者,其作品將由文化局予以展覽。

十、報名表:

請以正楷書寫填寫報名表,勿用鉛筆,報名表請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楚者不予評審。

備註:【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舉辦「第八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之規定,告知台端下列事項,請於填寫報名表時詳閱:

  1. 本局取得台端的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目的在辦理本次及日後推廣「第八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等作業,使用台端的個人資料(如報名表所列)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得獎成果及聯絡方式等,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之地區為臺灣地區。
  2. 台端於填具本報名表後,仍得主張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各項權利。
  3. 台端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聯繫資料,惟台端若拒絕提供上述資料,本局將無法受理本次報名。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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