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愛『水』台北」彩繪水稻田全國攝影比賽

2020「愛『水』台北」彩繪水稻田全國攝影比賽

 總獎金: 5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6-28

主辦單位: 台北市七星農田水利會財團法人台北市七星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維謙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523919

活動宗旨:

期望透過攝影鏡頭記錄愛水( 美 )的台北,以彩繪水稻田為主題,記錄台北水文化景觀美好的片刻

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主辦單位:

台北市七星農田水利會、財團法人台北市七星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維謙基金會

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醒吾科技大學觀光休閒系、旅運管理系、SRI 保育型農業環境學會

參賽主題:

( 一 ) A 組:平等里彩繪水梯田
( 二 ) B 組:關渡彩繪稻田參賽辦法

一、參賽資格:

1. 個人社會組:全國攝影愛好者不限年齡,需以彩繪稻田為主題。每人每主題最多僅可投稿一張作品.
2. 學生團體創意組:以二至六名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生組成,比賽照片以四張照片連作作品為一組。

二、 報名方式:

1. 請至 http://www.dakai.url.tw 進行線上報名,依指示填寫報名資訊,並將作品依指定方式上傳。
2. 請列印報名系統的報名表、簽名完成的著作權聲明書,並將參賽照片數位檔案燒錄至光碟,一併以掛號郵件於報名截止日期以前( 以郵戳為憑 ),郵寄至維謙基金會,信封並請註明『攝影賽』。

三、 報名及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09 年 06 月 28 日晚上 24 時止。

四、 作品規範:

1. 上傳作品須為 JPG 格式的數位影像檔案,每張照片大小以不超過 3 MB 為限。
2. 主辦單位對電腦讀取有關影像檔案上傳或格式之錯誤,概不負責。
3. 學生團體創意組請以『4 張照片為一組之連作作品』參賽。並提供作品名稱與 500 字以內的作品說明。
4. 攝影作品直橫不拘,但團體賽 4 張照片需方向一致。
5. 參賽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在參賽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
6. 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檢驗作品,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五、 評 審:

承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將於 109 年 07 月 6 日公開評審。另外,依據網路投票結果,選拔最佳人氣獎。

六、 獎項:

二處彩繪稻田主題分別授獎

( 一 ) 個人社會組:。

1、 金牌獎各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紙。
2、 銀牌獎各一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紙。
3、 銅牌獎各一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紙。
4、 優等獎各十名,獎金 1,000 元,獎狀乙紙。
5、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各一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紙。

( 二 )學生團體創意組:

1、 金牌獎各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紙。
2、 銀牌獎各一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紙。
3、 銅牌獎各一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紙。
4、 優等獎各十名,獎金 1,000 元,獎狀乙紙。
5、 最佳人氣獎各一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紙。

七、 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預計於 109 年 07 月 13 日公布於財團法人維謙基金會網站( http://www.weichien.org/ ) 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八、 頒獎日期:

配合主辦單位頒獎儀式,日期另行公布。得獎者經承辦單位通知,但未能於頒獎日親自出席者,應於一個月內,前往財團法人維謙基金會,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領取,同時應出示可資證明得獎人或委託人之身分證件,供承辦單位核對,逾期不再提供領獎。

九、 參賽規則與聲明:

1、 參賽照片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冒借、拷貝、仿冒,且未經公開刊登發表,評審後如被檢舉經承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項不再遞補;如已領獎項者,承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參賽作品如有侵犯他人權利概由參賽者負責。
2、 非指定之二處彩繪稻田作品或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賽。
3、 參賽作品及原稿底片、電子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承辦單位有修改、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刊登、製作、廣告、宣傳及刊印等無限次數使用之權利,不另給酬.凡繳交作品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4、 參賽作品若因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5、 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結果,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參賽作品未達錄取標準,各獎項得從缺。
7、 參賽作品經投稿後一律不退件( 包含資格不符者 )。
8、 凡得獎者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費用。
9、 凡參賽即視為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 協 )辦單位補充解釋。
10、 主辦單位提供參賽者電子參賽證明一紙。

十、 洽詢方式:

如有未盡事宜請洽 財團法人維謙基金會 ( 02 )2752-3919。
台北市大安路一段 96 巷 1 號 4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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