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捕捉光影.拍出八里之美」發現八里之美攝影比賽

2020「捕捉光影.拍出八里之美」發現八里之美攝影比賽

 總獎金: 87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0-07-01 ~ 2020-08-31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2-2610-2()621分機153(蔡小姐)

為探索八里地方獨有自然景觀、人文及特色建築,八里區公所「2020發現八里之美攝影比賽」開跑了!希望透過廣邀各路攝影好手運用鏡頭,拍出八里驚艷攝影作品,共計要選出12件優秀作品,第一名可獲得現金3萬元整。動心了嗎?快拿出你的相機,Show出你的獨特作品,優渥獎項等您來挑戰!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致力推廣觀光旅遊不遺餘力,民眾來到八里不僅可以暢遊浪漫左岸,與家人在文化公園一同體驗文化探索及環境地貌的兒童共融遊戲場,更可登高觀音山,五星級美景盡收眼底。

本次參賽作品主題以八里區日景為主,透過不同角度拍攝八里區自然生態、宗教人文藝術、觀光景點及在地特色景觀建築,徵件日期自109年7月1日( 三 )起至109年8月31日( 一 )止( 以郵戳為憑 ),參賽者請填妥相關資料及參賽作品郵寄至新北市八里區公所社會人文課( 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 ),並於信封註明「2020發現八里之美攝影比賽」。更多相關活動資訊請參閱: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網站( http://www.bali.ntpc.gov.tw ),或電話洽詢2610-2621分機153。

新聞聯絡人: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 )26102621分機 153


2020「捕捉光影.拍出八里之美」發現八里之美攝影比賽 簡章

一、活動目的:

以八里區日景為主,透過不同角度拍攝八里區自然生態、宗教人文藝術、觀光景點及在地特色,以期能運用在區政行銷上。

二、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三、參賽對象:

本國籍年滿18歲(9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熱愛攝影的民眾皆可報名參加。

四、比賽方式:

(一) 攝影主題:

以八里區日景為主,透過不同角度拍攝八里區自然生態、宗教人文藝術、觀光景點及在地特色,以期能運用在區政行銷上。

(二) 拍攝時限:

作品限於109年7月1日起迄109年8月31日活動收件截止日期止,須保留檔案Exif中繼資料(相機資訊)備查。

(三) 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需含實體相片1張(需沖洗8×12吋相片,作品不得後製,且不得留白邊之彩色相片)與數位格式檔案(檔案大小為10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2274×1704 pixel以上之JPG檔、RAW檔或TIFF檔,若作品為傳統底片相機拍攝之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瞄為1000萬畫素以上之JPG檔)。

2. 檔名編寫: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電子檔光碟片上請書寫作者姓名、聯絡電話、光碟內共含幾張相片(需與沖洗照片相同)。

3. 參賽者詳填:姓名、作品名稱、文字說明、聯絡電話、攝影地點等 (參賽資料表如附件),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

4. 參賽作品請包裝完整,若因運送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作品損壞,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

5. 參賽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報名表,並依規定詳細填寫表內各項資料。

(四)評分辦法:

1. 評分標準:

• 主題內容(佔25%):依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 構圖技巧(佔30%):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 攝影技巧(佔3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優劣評分。
• 創作理念(佔15%):依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 備註:拍攝內容需為本活動之相關內容。

2. 評選時間及得獎作品展出時間將另行通知於活動網站。

3. 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評選、頒獎日期及地點,詳情請密切注意活動網站。

五、獎項

1. 優勝獎項:

獎 項 人 數 獎 勵
第一名 1 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壹紙。
第二名 1 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狀壹紙。
第三名 1 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壹紙。
優選獎 3 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狀壹紙。
佳 作 6 獎金新臺幣2千元,獎狀壹紙。

六、收件地點:

1. 機關名稱: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2. 郵寄地址:24944 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
3. 請於信封正面書寫 「2020發現八里之美攝影比賽」,另參加作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

七、收件日期:

自即日109年7月1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截止(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及親自送達不予受理。)

八、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
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洽詢方式: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網站 http://www.bali.ntpc.gov.tw/ 或撥打電話02-26102621分機153蔡小姐。

十二、領獎日期:

另行通知,並公佈於新北市八里區公所網站。

十三、相關規定:

1、 參賽作品除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外,如經檢舉確定非在本區內所拍攝或非本人作品,將取消得獎資格。

2、 參賽作品需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且為本人原創並擁有攝影著作權,並需以本人名字投稿,同時所送交之攝影作品不得插補點擴檔、裝裱、加色、翻拍、電腦合成、彩繪、疊片、護貝,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 參賽作品背面需黏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或不齊全者,不予評審。

4、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5、 作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必要之編輯、整理、印刷書面刊物,亦同意以電子方式儲存利用(如影像掃瞄、光碟形式或電腦網路連結),並授予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網路、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展覽等形式)及轉載之權利,不另給酬及通知。

6、 各項得獎者不得重複,獎勵名額可視參賽水準予以從缺。

7、 得獎者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10%所得稅。

8、 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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