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頭城吉祥物」徵選競賽
(備註: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一)活動名稱: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競賽
(二)主辦單位:頭城鎮公所
(三)執行單位:宜蘭囝仔活動企劃顧問有限公司
(四)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只要具創意發想之個人或團隊皆可投稿。
(五)報名時間: 109/04/13(一)-109/6/3(三) 24:00 止
(六)報名方式:
請至 https://lihi1.com/mrsRp 下載報名表單並且選擇下列方式報名。
1.報名相關表件 E-MAIL 至 ilan.ken1215@gmail.com
(紙本文件另郵寄或親送至 260 宜蘭縣宜蘭市嵐峰路二段 20 號)
2.投票網站報名
(紙本相關資料請郵寄或是親送至 260 宜蘭縣宜蘭市嵐峰路二段 20 號) 。
3.紙本郵寄至宜蘭囝仔活動企劃顧問有限公司
(地址:260 宜蘭縣宜蘭市嵐峰路二段 20 號)。
(七)每人(團隊)參賽件數最多二件,參賽者不可同時參與其他團隊。
(八)以團隊方式投稿者,投稿時需填寫「參賽團隊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並指定一團隊代表人,本所發送通知及獎金發放時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九)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投稿時請一併繳交,團隊報名者未成年成員需分別繳交)
(十)參賽資料須包含:報名表單、作品說明(含作品名稱、靈感來源、設計理念、 延伸用途)、設計圖稿等。
(十一)徵選活動期程:
程序 | 時間 | 說明 |
徵件報名期間 | 109/04/13(一)-109/6/3(三)24:00 止 | 至粉絲專頁或指定頁面下載報名表單並且選擇下列方式報名。
1.報名相關表件 E-MAIL 至 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競賽小組信箱。 (紙本文件另郵寄或親送至執行單位) 2.投票網站報名(紙本相關資料請郵寄或是親 送) 。 3.紙本郵寄至宜蘭囝仔活動企劃顧問有限公司(地址:260 宜蘭縣宜蘭市嵐峰路二段 20 號)。 |
網路票選 | 109/06/08(一)109/06/21(日)24:00 止 | 網路票選出最佳人氣獎 2 名,並且提供抽獎禮品給投票的民眾。 |
作品評選 | 109 年 06 月 08 日(星期一) | 由主辦單位邀請評審委員,以書面文件針對各組報名隊伍之作品進行評選。 |
頒獎記者會 | 109 年 07 月 01 日(星期三) | 得獎者拿著吉祥物看版,參加頒獎記者會,如有要事,需檢具授權書委請他人代理。 |
(十二)比賽辦法
設計主題:
吉祥物為人物、動/植物或其他均不拘,但須與能代表頭城鎮的(如:人文風情、自然環境、歷史文化或觀光物產等)其中一個元素有關,其餘讓創作者自行發揮,不特別做限制。
設計規格:
參賽作品之設計圖稿應以數位方式創作(以 Photoshop、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軟體繪製彩色圖稿,解析度不得低於 300 dpi,圖稿須有吉祥物正、反面、側面(2 面)之個別設計圖以及作品說明(說明應包括吉祥物含義的解釋、設計創意說明、字體說明、標準色彩說明 CMYK 值或 RBG 值等),以 500 字為上限。
報名資料(可先交掃描檔、電子檔,正本仍須後付):
1. 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競賽報名檢附文件自主檢核表
2. 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基本資料表(附件 1)
3. 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作品說明表(附件 2)
4. 2020 頭城吉祥物圖像表(附件 3)
5. 切結聲明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親簽並掃描成 PDF 檔或圖片檔提供) (附件 4)
6. 參賽團隊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個人免提供) (附件 5)
7. 未滿 20 歲參賽同意書(參賽者滿 20 歲免提供) (附件 6)
8. 2020 頭城吉祥物設計檔案之 JPG 電子檔及 AI 或 PSD 原始設計檔(檔案名稱請以該作品之作者姓名-作品名稱-指定畫面儲存,例:張三-頭城星
光豚-正面.JPG)
注意事項說明
1. 請依「2020 頭城吉祥物徵選競賽報名檢附文件自主檢核表」為第一張,依序確實填寫相關文件,團體報名者請推派授權代表人,若未確實填寫則失去參賽資格。
2. 每件參賽者作品皆應附上由設計者本人簽署同意活動辦法之 《切結聲明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未簽署者視同無條件棄權。
3. 比賽作品應有完整設計架構,包括:設計圖檔、作品名稱、設計理念等。
4.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填個人真實資料,作品稿件正面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5. 實際評選出之組數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標準,該獎項得以「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總分相同時,其名次由評審團決議定之。
6. 作品內容必須是自行創作之原創設計,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圖案、標章、商標等或侵權、抄襲;不可惡意使用不雅圖片,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評分內容 | 比例 |
設計概念完整度 | 富含頭城在地精神、特色、獨特性,並深化形象大使之內涵,以及設計概念之完整度 | 35% |
作品原創性 | 作品之獨特性及創意表現 | 20% |
構圖美感 | 圖像構成的技巧性、色彩運用及整體質感 | 20% |
作品應用之可行性 | 考量放大、縮小,並可用於各式材質紀念品、文宣、吉祥物實體化、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 25% |
獎勵規劃
1.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NT$50,000 元、獎狀乙張
2.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NT$20,000 元、獎狀乙張
3.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NT$10,000 元、獎狀乙張
4. 網路人氣獎(2 名):獎金新台幣 NT$3,000 元、獎狀乙張
※獎項共計有 5 名,總獎金 8 萬 6 仟元整。
徵選活動規範
1. 得獎者及得獎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之相關事宜。且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並有權以任何形式複製及改編有關圖片、設計稿、理念等,並將之上網建置運用、對外公開展示等行為,俾利推廣宣傳本項競賽及帶動頭城觀光產業發展。
2. 得獎者須參與頒獎記者會(日期為:109 年 07 月 01 日),無法出席需檢具授權書,委請他人代理。
3. 凡報名參加本徵選活動,即視為確實了解徵選規則,並願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4. 參賽設計圖稿及作品說明表需自行備份,所有參賽稿件辦理單位不負退件保管之責。
5.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6. 參加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出版、展出、有任何授權行為,參加比賽之原創設計作品,嚴禁抄襲、盜用設計,參加或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取消參賽、得獎資格,如已領獎,將追繳頒發之所有獎勵, 獎位不遞補。如造成主辦單位或第三人等任何一方權益損失,其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