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全國大專校院「人文科技創新遊程」企劃競賽
一、 活動目的:
為培養學生獨立思考,激發創意潛能,增進學生團隊合作、創意發想及整合能力;同時促進校際間同儕交流與觀摩砥礪,特舉辦「人文科技創新遊程」企劃競賽,藉此提供青年學子執行行銷活動企劃以及增進學術交流的機會。
本競賽鼓勵參賽學生結合校園與地方資源,實踐創新的精神,為競賽主題設計一份與[推廣城市活動]有關之行銷企劃案,並融入人文科技的構想,發揮創意與企劃整合能力,達到理論與實務結合之綜效,故邀請各大專院校學生一同共襄盛舉。
二、主辦單位:
三、指導單位:
教育部
四、參加對象:
(一) 全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二) 採團體組隊競賽方式,每組人數以 2-6 人為限,且參賽過程中不得臨時更換成員。
(三)參賽隊伍設隊長 1 人,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參賽事宜,對外代表該隊發言。
(四)參賽隊伍均須有一位指導老師。
五、活動時程:
(一) 初賽:―作品收件:109 年 5 月 08 日(五) 前 完成參賽報名並繳交書面
時間8:30~9:009:00~9:159:15~9:309:30~12:0012:00~12:30
流程
參賽隊伍報到開幕致詞與決賽規則說明休息與各組準備決賽隊伍進行企劃競賽報告,每隊不超過 10 分鐘評審講評與頒獎典禮企劃書;
―作品審查:109 年 5 月 22 日(五) 由專業評審進行參賽團隊之企劃書評審;
―入圍公告:109 年 5 月 29 日(五) 於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行銷管理系網頁公佈入圍決賽名單;
(二) 決賽:
―作品收件:109 年 6 月 10 日(三) 參加決賽隊伍當場繳交決賽簡報紙本;
―決賽:口頭簡報與結果公布:109 年 6 月 10 日(三) 8:30~12:30
六、活動地點:
決賽地點:德明財經科技大學綜合大樓 A506 會議廳
七、決賽當天日程:
109 年 6 月 10 日(三)
時間 | 流程 |
8:30~9:00 | 參賽隊伍報到 |
9:00~9:15 | 開幕致詞與決賽規則說明 |
9:15~9:30 | 休息與各組準備 |
9:30~12:00 | 決賽隊伍進行企劃競賽報告,每隊不超過10分鐘 |
12:00~12:30 | 評審講評與頒獎典禮 |
八、「初賽」報名暨交件規定:
(一) 先至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行銷管理系網頁「2020 全國大專校院[人文科技創新遊程]企劃競賽」下載並繕打報名表。
(二) 並於 109 年 5 月 08 日(五)前(郵戳為憑) 將參賽報名表以及書面企劃書“掛號”郵寄至 114 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一段五十六號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行銷管理系 張育芳老師收 電話: (02) 2658-5801#5722 email: changyufang@takming.edu.tw
註:請先將報名表 E-mail 至張育芳老師信箱,並請於文件寄出後跟張育芳老師確認。
(三)企劃書格式:
1. 內容以 A4 紙 15 頁為限(含封面、目錄、附錄)。
2.字體與格式不拘。
3.附上參考資料來源。
4.企劃書內容請勿標明學校名稱、系所名稱、指導老師及學生姓名,以示競賽之公平性。
九、「決賽」應檢附資料及規定:
1. 決賽隊伍於決賽當天 109 年 6 月 10 日(三)當場簽到並繳交紙本簡報。
2. 依據報名順序,由決賽隊伍每組以 10 分鐘為限,上台以 PPT 方式呈現企劃內容。
十、 評審方式:
(一)初賽:由本活動之專業評審進行參賽團隊之企劃書評審,並評選出優等之隊伍晉級參加決賽;評分標準如下:
1. 主題性 (30%):符合主題及方向性
創意性 (30%):概念及視覺呈現的原創性、獨特性等
完整性 (20%):整體計畫與特色資源之融合與呈現、與主題扣合程度等
可行性 (20%):整體企劃之可行性,包含資源整合與經費規劃之合理性
(二)決賽:評分標準如下
1. 簡報企劃內容:40%
2. 遊程特色與吸引力:20%
3. 表達能力與簡報技巧:20%
4. 台風與團隊精神:20%
十一、 獎勵辦法:
決賽優勝獎項:
- 第一名:一組 獲得獎金5千元整,電子獎狀一只。
- 第二名:一組 獲得獎金3千元整,電子獎狀一只。
- 第三名:一組 獲得獎金2千元整,電子獎狀一只。
- 第四名:一組 獲得獎金1千元整,電子獎狀一只。
- 第五名:一組 獲得獎金1千元整,電子獎狀一只。
- 第六名:一組 獲得獎金1千元整,電子獎狀一只。
註:得獎的組數與獎金需視實際報名組數與成績狀況做調整,必要時可從缺。
十二、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如為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予評選,另冒名頂替之作品將追究責任。
(二) 參賽作品以原創未對外公開發表為限,並不得抄襲他人作品。參賽者需保證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智財權、肖像權等情形,若有任何侵權行為,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經他人檢舉或經執行單位查證抄襲屬實,得獎獎金及獎狀則全數收回,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三) 參賽者提出之所有相關資料,無論得獎或入選與否均不退還,請自行備份保留副本。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著作權視同放棄。
(四)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享有無償使用、修改、重製、改作、散布、發行、公開展覽、宣傳、攝影出版、發表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 (畫冊、光碟、網路、軟體) 發行等使用權利,得獎人不得異議。
(五) 凡參加本活動之參賽者,即視同同意並遵守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解釋、更改及變動之權利,並對競賽結果有最終決定權。
(六) 因新冠病毒疫情之影響,主辦單位視狀況可調整競賽時間、地點與獎勵方式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