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投「觀光首都。街舞盃投」街舞比賽

2020南投「觀光首都。街舞盃投」街舞比賽

 總獎金: 150000

最高獎金: 70000

報名時間: 2020-09-08 ~ 2020-09-21

主辦單位: 南投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2-23022032#178

主辦單位Email:nantoustreetdancebattle@gmail.com

一、活動宗旨

南投為眾所皆知的觀光大縣,在後疫情時代,除了重啟國旅觀光風潮,更希望藉由街舞比賽作為號召,帶大家走進南投城市注入全新活力,同時給舞者們一個全新的舞台,期望有更美好的未來。

2020南投「觀光首都。街舞盃投」街舞比賽

二、報名方式

分為表單報名及IG報名兩種方式

( 一 )表單報名

1.填寫連結表單相關資料。

報名表單( 加入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MNcJGxBCtCtKkskw8 )

2.上傳初審60-90秒內的舞蹈影片,請務必將影片連結設為公開。

3.主辦單位確認後會發出報名成功通知。

( 二 )IG報名

1.追蹤nantoustreetdancebattle南投街舞比賽 Instagram帳號。

2.上傳至個人Instagram社群帳號,初審60-90秒內的舞蹈影片。

3.貼文並標註 @nantoustreetdancebattle。

4.設定貼文公開並標註指定Hashtag:

#2020NantouStreetDanceBattle

#2020南投街舞比賽

#觀光首都街舞盃投

#高額獎金等你來拿

#不分組排舞賽事

5.主辦單位會私訊報名帳號,參賽者填寫相關資料後確認報名成功。

三、比賽時程

( 一 )報名日期:即刻起 至 2020/09/21 21:00

( 二 )初審( 書審 ):2020/09/25( 五 )前公布名單

( 三 )決賽:2020/10/03( 六 ) 08:00-17:30

四、決賽地點:

南投縣 車埕鐵道文化廣場

五、比賽資格:

每隊比賽人數以2至10人為限,不限性別與年齡

六、評審標準及規則

( 一 )評分標準:舞蹈技巧60%、動作精準度10%、台風10%、音樂10%、造型創意10%

( 二 )比賽時間初審:每隊60-90秒影片,書面審查

( 三 )決賽:每隊180-300秒

每隊演出時間未達或超過限定時間者,以10秒為扣分單位,每超過10秒,扣每位評審之原始分數1分,未滿10秒以10秒計算。

七、評分說明

( 一 )初審:

邀請2位專業評審擔任比賽評分,評分方式採取100分為滿分,成績加總為總分。將依照成績高低排列出各組前30名隊伍進入決賽。( 採評審不記名公佈分數 )

( 二 )決賽:

邀請3位專業評審擔任比賽評分,評分方式採取100分為滿分,3位評審成績將加總為總分。將依照成績高低排列出各組優勝隊伍。

八、成績公布

( 一 )初審:

將於截止報名後5天內公布進入決賽名單

( 二 )決賽:

現場公佈名次,隨即辦理頒獎儀式,並之後將成績表公布在活動網頁。

九、獎勵方式

採團體獎勵制度,前三名擔任為南投觀光形象大使,至少須無償配合拍攝一支觀光短片。

  • 冠軍1隊 新台幣70,000元+獎盃1座
  • 亞軍1隊 新台幣35,000元+獎盃1座
  • 季軍1隊 新台幣20,000元+獎盃1座
  • 最佳魅力獎 5隊5,000元+獎狀1只

十、報到流程

1.需提供隊伍所有人員證明身份之文件( 身分證、健保卡、護照等等 ),報到時現場查驗,未通過者恕無法參與比賽。

2.提供比賽音樂檔案( USB或CD ),恕不接受手機播放;並告知是「定點下音樂」或是「先下音樂」

十一、其他說明

1.活動重要通知將會以E-mail 及電話聯絡,請務必填寫正確,若因個人疏忽而無法聯絡,恐喪失權益,敬請見諒。

2.入選決賽之隊伍,初審、決賽沒有限制使用相同曲目進行比賽。

3.預計將於決賽當日上午進行比賽隊伍報到手續,逾時未到之隊伍,主辦單位將保留其參賽之權利。

4.初審將以書面審查評分;決賽現場提供隊伍彩排時間,時間以主辦單位現場安排為準。

5.比賽結果將於現場公布並頒獎,並於活動一週內公告於活動網站。

十二、注意事項

1.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1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則依規定扣繳20%稅率。

2.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台幣1,000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得獎人,屆時得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若不願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不法音樂等行為,如遭相關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另若造成主辦方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參賽隊伍須自備合法音樂曲目,若涉及著作財產權,則不得公開傳輸及商業發行。主辦單位得於現場要求簽署版權切結書,參賽隊伍需自行負責相關責任。

5.比賽報到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或健保卡至報到處檢核,人員應與報名時相同,現場不得更換或增減。若有資格不符,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6.各參賽隊伍對其他參賽者資格有異議者,須於該隊比賽結束後10分鐘內,向主辦單位提出參賽者身分之查驗,逾時不予受理。

7.舞台禁止擅自黏貼影響競賽之物品。

8.倘因音響、燈光、舞台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導致比賽無法正常進行,經評審同意可重新表演;倘非上述因素而中止,視為主動棄權。

9.易致危險之道具及物品不得攜帶,以免發生意外。

10.比賽全程活動拍照錄影,參賽者視同同意活動照片及影片智慧財產權與肖像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不另行支付相關報酬。

11.決賽勝出之優秀隊伍及MVP選手,若有需要應配合主辦單位活動後續宣傳之安排。

12.決賽選出之優勝隊伍,須同意配合南投縣政府所主、協辦之活動表演邀約演出。

13.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14.凡參加活動人員,將由主辦單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及理賠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15.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 如有同分情況,將召開評審會議評定名次 )。

16.本計畫經主辦單位奉核後實施,如有變動及未盡事宜,以官方網站公布之最新訊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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