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華民國柔道錦標賽
一、 主 旨:
為提倡全民體育之訓示,配合體育運動人口倍增計劃,發展柔道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
二、 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奧林匹克運動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高雄市社會局、高雄市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柔道體育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
高雄市柔道有段者協會
五、協辦單位:
高雄市立海青工商、高雄市立福誠高中、高雄市立文山高中、高雄市立中正高工、高雄市立翠屏國中小、高雄市立中庄國中、高雄市立大義國中、高雄市立明義國中、高雄市立茄萣國中、高雄市立立德國中
六、比賽日期:
109年10月5日至10月9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計五天。
七、比賽地點:
高雄市立海青工商職業學校體育館( 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1號 )
八、比賽分組:
( 一 )團體組每隊七人( 正選五名,候補二名 )
01.特別組( 限年齡滿40歲以上,報名需有兩隊以上始可舉行比賽 )
02.社會男子甲組( 上段者,限體重 )
03.社會男子乙組( 未上段者,限體重 )
04.社會女子甲組( 上段者,限體重 )
05.社會女子乙組( 未上段者,限體重 )
06.大專男子甲組( 限一般院校有段者,限體重 )
07.大專男子乙組( 限一般院校無段者,限體重 )
08.大專女子甲組( 限一般院校有段者,限體重 )
09.大專女子乙組( 限一般院校無段者,限體重 )
10.高中男子組( 不分段級,限體重 )
11.高中女子組( 不分段級,限體重 )
12.國中男生組( 限體重 )
13.國中女生組( 限體重 )
14.國小男生組( 限體重 )
15.國小女生組( 限體重 )
※大專體育相關科系請報社會男女甲組
( 二 )個人組:
1.社會男、女甲、乙組
2.大專男、女甲、乙組
3.高中男、女生組
4.國中男、女生A、B組( B組限國一新生 )
5.國小男女生A、B組( 國小B組限四年級以下學生 )
九、參加資格:
凡具有柔道練習經驗者均可報名參加:
( 一 )團體組:
1.國內各團體、學校均可報名參加,年齡限制如下:
2.大專、高中、國中、國小組均得為在學之學生,並以學校名義報名參加,學生年齡限制如下:
( 1 )高中組:20歲以下( 民國8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
( 2 )國中組:16歲以下( 民國93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
( 3 )國小組:12歲以下( 民國97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
※ 國小B組不得參加團體賽
( 二 )個人組:
1.大專、高中、國中、國小組均得為在學之學生,並以學校名義報名參加,年齡限制同團體組之規定。
2.國小B組年齡限制( 10歲以下;民國9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並得為在學學生四年級以下者。
3.國小組男女生A組第八級為特別級,僅限體重在60.1公斤以上及超齡之在學學生( 但以14歲以下為限,即民國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參加。
4.如以各柔道館名義之報名者,須加註就讀學校之校名。
十、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10日( 星期四 )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 不按報名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
十一、 報名手續及費用:
( 一 )一律採郵寄報名,請依團體或個人組報名表報名並連同現金袋或匯票、支票掛號郵寄,請寄至803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93號 黃顯華老師收,行動電話 0932-785-904,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先將電子檔案寄至報名專用電子信箱: kings11111@yahoo.com.tw( 主旨請填寫報名單位名稱 )。
報名表請由本會網址: http// www.twjudo.com.tw 下載報名。
( 二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 三 )報名後全隊未參賽,若遇天災或無法避免之情形,所繳費用於扣除行政作業相關費用後歸還餘款。
( 四 )報名費用如下:
1.團體組:
( 1 )社會、大專、高中組:每隊新臺幣壹仟貳百元整。
( 2 )國中、國小組:每隊新臺幣柒佰元整。
2.個人組:
( 1 )個人組社會、大專、高中組:每人新臺幣叁佰元整。
( 2 )個人組國中、國小組:每人新臺幣貳佰元整。
※各報名單位於9月10日( 星期四 )報名截止前,未將報名費繳清者,視同報名無效,恕不排入競賽規程內。
十二、比賽分級:
( 一 ) 團體組:社會男女甲乙組、大專男女甲乙組之級數體重如下:
( 1 )社會男子甲乙組、大專男子甲乙組:依體重分為七級
( 甲組:上段者、 乙組:未上段者 )
- 第一級:60.0公斤以下
- 第二級:60.1至66.0公斤
- 第三級:66.1至73.0公斤
- 第四級:73.1至81.0公斤
- 第五級:81.1至90.0公斤
- 第六級: 90.1至100公斤
- 第七級:100.1公斤以上
( 2 )社會女子甲乙組、大專女子甲乙組::依體重分為七級
( 甲組:上段者、乙組:未上段者 )
- 第一級:48.0公斤以下
- 第二級:48.1至52.0公斤
- 第三級:52.1至57.0公斤
- 第四級: 57.1至63.0公斤
- 第五級:63.1至70.0公斤
- 第六級:70.1至78.0公斤
- 第七級:78.1公斤以上
( 二 ) 個人組
( 1 )社會男子甲乙組:依體重分為四級( 甲組:上段者者、 乙組:未上段者 )
輕量級:60.0公斤以下 中量級:60.1至73.0公斤重量級:73.1至90.0公斤 超重級:90.1公斤以上
( 2 )社會女子甲乙組:依體重分為四級( 甲組:上段者者、 乙組:未上段者 )
輕量級:48.0公斤以下 中量級:48.1至57.0公斤
重量級:57.1至70.0公斤 超重級:70.1公斤以上 ( 三 ) 大專男子、女子組體重分級和社會男子組、女子組相同 ( 四 ) 高中男、女生組:
1.高中男生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 第一級:55.0公斤以下
- 第二級:55.1公斤至60.0公斤
- 第三級:60.1至66.0公斤
- 第四級:66.1至73.0公斤
- 第五級:73.1至81.0公斤
- 第六級:81.1至90.0公斤
- 第七級:90.1至100.0公斤
- 第八級:100.1公斤以上
2.高中女生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 第一級:45.0公斤以下
- 第二級:45.1公斤至48.0公斤
- 第三級:48.1至52.0公斤
- 第四級:52.1至57.0公斤
- 第五級:57.1至63.0公斤
- 第六級:63.1至70.0公斤
- 第七級:70.1至78.0公斤
- 第八級:78.1公斤以上
( 五 )國中男生A組:依體重分為十級
- 第一級:38.0公斤以下
- 第二級:38.1至42.0公斤
- 第三級:42.1至46.0公斤
- 第四級:46.1至50.0公斤
- 第五級:50.1至55.0公斤
- 第六級:55.1至60.0公斤
- 第七級:60.1至66.0公斤
- 第八級:66.1至73.0公斤
- 第九級:73.1至81.0公斤
- 第十級:81.1公斤以上
( 六 )國中男生B組( 限國一新生 ):依體重分為十級
- 第一級:34.0公斤以下
- 第二級:34.1至38.0公斤
- 第三級:38.1至42.0公斤
- 第四級:42.1至46.0公斤
- 第五級:46.1至51.0公斤
- 第六級:51.1至56.0公斤
- 第七級:56.1至61.0公斤
- 第八級:61.1至67.0公斤
- 第九級:67.1至74.0公斤
- 第十級:74.1公斤以上
( 七 )國中女生A組:依體重分為九級
- 第一級:36.0公斤以下
- 第二級:36.1至40.0公斤
- 第三級:40.1至44.0公斤
- 第四級:44.1至48.0公斤
- 第五級:48.1至52.0公斤
- 第六級:52.1至57.0公斤
- 第七級:57.1至63.0公斤
- 第八級:63.1至70.0公斤
- 第九級:70.1公斤以上
( 八 )國中女生B組( 限國一新生 ):依體重分十級
- 第一級:32.0公斤以下
- 第二級:32.1至36.0公斤
- 第三級:36.1至40.0公斤
- 第四級:40.1至44.0公斤
- 第五級:44.1至48.0公斤
- 第六級:48.1至52.0公斤
- 第七級:52.1至57.0公斤
- 第八級:57.1至62.0公斤
- 第九級:62.1至68.0公斤
- 第十級:68.1公斤以上
( 九 )國小男、女生A組( 限國小五、六年級 ):依體重分為八級
- 第一級:30.0公斤以下
- 第二級:30.1至33.0公斤
- 第三級:33.1至37.0公斤
- 第四級:37.1至42.0公斤
- 第五級:42.1至47.0公斤
- 第六級:47.1至53.0公斤
- 第七級:53.1至60.0公斤
- 第八級:特別級:60.1公斤以上或超齡( 14歲以下為限 )。
( 十 )國小男、女生B組( 限國小四年及以下 ):依體重分為七級
- 第一級:26.0公斤以下
- 第二級:26.1至30.0公斤
- 第三級:30.1至34.0公斤
- 第四級:34.1至39.0公斤
- 第五級:39.1至44.0公斤
- 第六級:44.1至50.0公斤
- 第七級:50.1公斤以上
十三、比賽規則:
採用國際IJF總會審定公佈之最新國際柔道比賽規則。
十四、 比賽制度:
( 一 )團體組:4隊以上採單淘汰( 含 ),3隊以下採循環賽。
( 二 )個人組:4人以上採單淘汰( 含 ),3人以下採循環賽。
( 三 )國小組不得使用關節法、勒頸法及捨身技,其餘規則不變。
( 四 )國中組不得使用關節法。
( 五 ) 每隊報名教練最多限制2人。
十五、 獎 勵:
( 一 )團體組:
團體組第一、二、三名由本會頒發團體獎杯乙座、獎牌乙只、獎狀乙張
( 含前三名單位教練,獎狀乙張 ),以資鼓勵。
( 二 )個人組:各組各級1、2、3、3名由大會頒發獎牌乙只、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十六、抽籤:
9月13日( 星期日 )下午1時,於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93號公開抽籤,未到場由本會派人代抽,事後不得異議。
十七、注意事項:
( 一 ) 1.報到時間: 國小組、國中組:10月5日( 星期一 )下午1時起至3時止。
- 高中組:10月7日( 星期三 )下午1時起至3時止。
- 大專組、社會組:10月8日( 星期四 )下午1時起至3時止。
2.報到地點:高雄市立海青工商體育館( 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1號 )
3.裁判會議:10月5日( 星期一 )下午2時開始。
4.會議地點:高雄市立海青工商體育館3樓
5.領隊會議:10月5日( 星期一 )下午3時開始,國小、國中組。
- 10月7日( 星期三 )下午3時開始,高中組。
- 10月8日( 星期四 )下午3時開始,大專組、社會組。
6.會議地點:高雄市立海青工商體育館3樓
7.開幕典禮:10月6日( 星期二 )上午11時。
8.開幕地點:高雄市立海青工商體育館
9.過磅時間:
( 1 )10月5日( 星期一 )下午2時起至4時止,只過磅國中、國小男女團體組及國小個人男女生B組,逾時以棄權論。
( 2 )10月6日( 星期二 ) 下午2時起至4時,只過磅國中男女個人A、B組及國小個人男女生A組,逾時以棄權論。
( 3 )10月7日( 星期三 ) 下午2時起至4時,只過磅高中團體、個人全部,逾時以棄權論。
( 4 )10月8日( 星期四 ) 下午2時起至4時,只過磅社會、大專團體及個人全部,逾時以棄權論。
( 5 )10月9日( 星期五 )上午7時30分起至8時00分止,增設當日過磅。
( 二 )選手過磅及參加比賽均應具備下列證件:
1.社會甲乙男、女組攜帶身分證。
2.大專、高中、國中組攜帶學生證及健保卡或身分證( 缺一不可 )。
3.國小男、女組一律攜帶健保卡、在學證明書( 須貼照片,並加蓋章戳 )。
4.國中、國小未有身份證者,必須攜帶健保卡及學生證、在學證明書,缺一 不可。
( 三 )凡未帶或未帶齊證件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 四 )若身分證遺失,能提出戶政事務所出具臨時身分證明書者( 須貼有照片, 並加蓋章戳 )其與身分證具有同等效力。
( 五 )團體出場選手體重限制如下:依國際柔道規則量級為準
1.社會男女甲乙組( 大專男女甲、乙組 ):先鋒限 1、2 級,次鋒限 1、2、3 級,中堅限2、3、4級,副將3、4、5級,主將5、6、7級,體重同團體之級數體重分級。( 依體重順位 )。
2.高中男女生組:先鋒限1、2、3級,次鋒限2、3、4級,中堅限3、4、5 級,副將限 4、5、6 級,主將限 6、7、8 級,體重同個人組分級。
( 依體重順位 )
3.國中男生組:先鋒限1、2、3級,次鋒限3、4、5級,中堅限5、6、7級,副將6、7、8級、主將8、9、10級,體重同個人組分級。( 依體重順位 )
4.國中女生組:先鋒限1、2、3級,次鋒限3、4、5級,中堅限5、6、7級,副將6、7、8級、主將8、9級,體重同個人組分級。( 依體重順位 )
5.國小男女生組:先鋒限1、2級,次鋒限3、4級,中堅限4、5級,副將限5、6級,主將限6、7級,體重同個人組分級。( 依體重順位 )
6.超齡、超重之選手禁止參加團體賽( 未依體重順位取消全隊比賽資格 )。
( 六 )依規定限期內辦妥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之要求。
( 七 )凡經本會、中華民國柔道總會、全國大專柔道委員會、臺灣柔道協會、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段級審查委員會通知升段格式測驗者,不得報名參加乙組之比賽,違者如經大會查覺或他隊抗議成立,則取消「全隊」比賽資格與成績,並提交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 八 )凡以不正常手段或違背柔道精神之團體或個人參加比賽,經大會查證屬實或他隊抗議成立,則取消「全隊」或「個人」比賽資格與成績,各該單位之教練、管理及個人均須負連帶責任,並提交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 九 )團體組每人限參加一隊。若個人組同時報名參加兩級比賽者由本會裁定排入較重一級比賽。( 報名費不予退還 )。
( 十 )為顧及比賽選手之安全及法律責任問題,凡未滿 18 歲之男、女選手應備有家長同意書( 須由家長或教練同意並簽名、蓋章 )違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 十一 )凡參加比賽選手,務請準備潔淨且合乎規定之柔道服裝,並攜帶拖鞋.毛巾。
( 十二 )女性選手懷孕者不得報名參加比賽。
( 十三 )女子選手柔道衣內應穿著白色圓領衫( 嚴格執行 )。
十八、 申訴:
( 一 )凡爭論事項,本規程未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 二 )有關選手資格問題,應於領隊會議時提出,會後概不受理。比賽糾紛之申訴,應由領隊或教練於該場賽事雙方選手未離場前即時提出申訴書,交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裁決。
( 三 )凡經提出申訴者,須同時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如申訴成立,則退還保證金。若所提事項經議決無效,則沒收該保證金充為本次大會獎品費。
十九、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佈之。
※請各參與人員依需要自行投保人身險。
相關連結:
延伸閱讀:
- 【轉知.更新】中華民國柔道體育運動協會舉辦「2020年中華民國柔道錦標賽」賽事資訊: 一、依據中華民國柔道體育運動協會109年7月24日柔體龍字第1090004號函及109年9月3日柔體龍字第1090021號函辦理。 二、舉辦日期:109年10月5日至9日。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月10止。 四、報名請至該會網站: http://www.twjudo.com.tw/ 五、 檢附競賽規程電子檔乙個。
- 檢送中華民國柔道體育運動協會辦理2020年中華民國柔道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文件內容 一、依據中華民國柔道體育運動協會109年9月3日柔體龍字第1090021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09年10月5日至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計五天。 三、比賽地點:高雄市立海青工商職業學校體育館(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1號)
- 中華民國柔道體育運動協會辦理『2020年中華民國柔道錦標賽』詳情如附件 相關檔案 0689_001 pdf(88.34 KB) 點閱數:4 資料更新:109-09-04 18:38 資料檢視:109-09-04 18:38 資料維護: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