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兒童認識勞動權益四格漫畫徵件競賽

得獎名單 得獎作品
2020年兒童認識勞動權益四格漫畫徵件競賽

 總獎金: 95000

最高獎金: 3500

報名時間: 2020-09-15 ~ 2020-10-15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720-8889轉3344

主辦單位Email:DL-00482@mail.taipei.gov.tw

一、 活動目的

為推廣校園勞動教育再向下扎根,規劃以本市國民小學中、高年級學生為對象,辦理兒童認識勞動權益四格漫畫徵件活動,期藉由競賽式活動設計,鼓勵教師將勞動教育融入繪畫教學並指導學生參加四格漫畫創作,進而啟發學生對勞動尊嚴及職場環境之認知與關心,以提升未來公民勞動素養。

二、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三、 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 參賽資格:

臺北市公( 私 )立國民小學之中、高年級學生

五、 徵件期間:

109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六、 參賽組別及件數

( 一 ) 參賽組別以年級分為二組:

1.「中年級組」( 3、4年級 )
2.「高年級組」( 5、6年級 )

【註:報名組別以參賽學生於本活動徵件期間( 109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之學籍年身分為準,例如:某生109年9月15日時就讀國小5年級,則其應報名之參賽組別為「國小高年級組」。】
( 二 ) 作品應以「學校」為單位送件,每位學生限報名「1件」作品,每校各組至多提送5件作品參賽。

七、 徵件內容

( 一 ) 以四格漫畫方式,針對下列主題進行創作:

1. 以家人或親友之勞動經驗或工作樣貌為題,描繪其勞動身影、勞動故事或職業甘苦等。
2. 以遵守勞動法令、認識相關勞動權益為題,描繪基本的勞動權益,例如:勞工加班雇主應給加班費、雇主應為員工投勞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拒絕職場過勞、打工應注意之勞動權益…等。
3. 其他勞動相關主題,例如:性別工作平等、勞動時事及啟發…等。

( 二 ) 取材可參考網站:

1.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校園扎根延伸閱讀專區 https://bit.ly/3b9lqUs2.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影音文宣/政府出版品/( 勞動易讀手冊《我要上班了第一冊》教案與教材簡報 ) https://bit.ly/2Wr76lW3. 全民勞教e網/專題特區/勞動教材專區/勞動教育繪本( 《小獺的冒險日記》、《原來我很重要》 ) https://bit.ly/2xRgIMH4.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國民中小學推動勞動教育計畫 https://bit.ly/2WmE9Yt

八、 徵件作品規範

請依下列規格及說明繳交作品,不符規定者,作品將不予列入評審。

( 一 ) 紙張尺寸及材質:限以橫式四開紙張( 約52公分*38公分 )或四開圖畫紙規格( 約54公分*39公分 )作畫,紙張材質不限。
( 二 ) 限以「四格漫畫」樣式呈現,請以十字方式將紙張均分為四格,作圖順序範例如下:

順序1 順序2
順序3 順序4

【請依照上圖格數順序繪製作品】

( 三 ) 作品須為紙本及平面作品,用色採黑白或彩色皆可,不限媒材類別,但不接受電腦繪圖作品。
( 四 ) 除圖像外,可加上簡要文字、對白、旁白等,說明圖像意涵、故事情境或心得啟發等。
( 五 ) 請繳交作品原始手稿,不可繳交作品複本。
( 六 ) 作品請勿護貝或裱框。

九、 報名與收件方式

( 一 ) 報名方式:請以「學校」為單位,繳交以下資料

項目 備註
1.原稿作品 請妥善包裝
2.參賽報名表 ( 如附件1 ) 請直式黏貼於作品背面右側
3.參賽作品一覽表 ( 如附件2 ) 請勿黏貼,隨同作品繳交,並同步填寫google線上表單
4.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 如附件3 )

請直式黏貼於作品背面左側
5.文件袋( 紙箱 )封面( 如附件4 ) 請黏貼於包裝作品文件袋( 紙箱 )封面

( 二 ) 收件方式

作品請於109年10月15日( 四 )前,以「學校」為單位送件,統一由校方收齊參賽作品後,依附件4格式填妥寄件資訊並逐一檢視報名資料後,黏貼於包裝作品文件袋( 紙箱 )封面,透過下列方式之一繳交作品:

1. 郵寄:

請將作品等應繳交資料,裝入文件袋( 紙箱 )並完整包妥後,以掛號方式,寄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東北區北市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2020年兒童認識勞動權益四格漫畫徵件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未妥善包裝或未以「掛號」方式寄送,致有損壞或遺失等情事,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2. 親送:

請於徵件期間之周一至周五( 政府機關上班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親送作品至北市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2020年兒童認識勞動權益四格漫畫徵件活動小組」,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東北區。

( 三 ) 資料補件

報名資料如未齊全者,主辦單位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補件,請於收到通知後3日內,以郵寄或親送方式補齊資料,逾期未補件者或報名資料填寫不全、錯誤,致無法聯繫者,作品將不列入評審。

( 四 ) 主辦單位洽詢窗口

相關問題請洽 ( 02 )2720-8889/1999分機3344 ,勞動教育文化科林小姐,電子郵件: DL-00482@mail.taipei.gov.tw

十、 評審作業

由主辦單位聘請勞動及美術領域專家學者共5人召開評審會議,針對徵件作品予以評分,並就各組選出得獎作品。評審得視作品數量及水準,酌予調整各組獲獎名額或從缺。

十一、 評審標準

主題表達( 40% )、創意發想( 30% )、美術創作( 30% )。

十二、 獎勵規則

獲獎學生及其指導教師同時給予獎勵,分別就「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擇特優3名、優等5名、佳作10名,獎勵分配如下:

( 一 ) 參賽學生獎勵

獎 項 獎 金 獎 狀
特優 3名 3,500元/名 獎狀1紙/名
優等 5名 2,500元/名 獎狀1紙/名
佳作10名 1,000元/名 獎狀1紙/名

( 二 ) 指導教師獎勵

獎 項 獎 金 行 政 獎 勵
特優 3名 1,500元/名 嘉獎 1支/名
優等 5名 1,000元/名 嘉獎 1支/名
佳作10名 500元/名 嘉獎 1支/名

備註:各學校得參照本表行政獎勵額度,依權責酌予敘獎。

十三、 得獎公布及頒獎作業

( 一 ) 評審結果得獎名單預計於109年11月間在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官方網站( https://bola.gov.taipei/)/最新消息專區公布,並行文通知獲獎學校。
( 二 ) 獲「特優」及「優等」獎項之師生,主辦單位將安排於本市市政會議,接受市長頒發獎狀公開表揚,領獎事宜將另行通知。

十四、 其他注意事項

( 一 ) 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個人」創作,並無參加任何比賽或評選,另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有冒名投稿、抄襲剽竊、誹謗或侵害第三人權利之情事,如有違反,將取消參賽資格,得獎作品必須返還獎狀及獎金;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著作,須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若有損害他人權益之糾紛或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
( 二 ) 學校報名之參賽作品件數,應符合本簡章規定,超出規定件數之作品,將不予列入評審。
( 三 ) 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複製留存。
( 四 ) 另每件作品限1名指導教師,並請督導及檢視參賽作品無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惟作品如未經指導,報名表之指導教師欄位請填「無」。
( 五 ) 同一指導教師指導之獲獎作品超過1件者,不限制獲獎件數,依各該獲獎作品獎項給予獎金;惟行政獎勵部分,最高可累計獲嘉獎2支。
( 六 ) 每件參賽作品皆須填寫「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如附件3 );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指定第三人無償使用,主辦單位並具有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發行、出版、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以及不限時間、地域、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同意對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授權使用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 七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額度超過新臺幣 1,000 元者,須列入
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獲獎者。
( 八 ) 參加本活動視為瞭解及認同本簡章各項規定,如有違反本簡章規定者,作品不予列入評審;已獲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獎項不另遞補 ),並須返還獎金及獎狀;如因可歸責於參加者事由,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參加者應負賠償之責。

十五、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及對本簡章內容之最終解釋權;修改訊息將逕於主辦單位官方網站( https://bola.gov.taipei/)/最新消息專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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