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北線上音樂廳。愛樂賞析「At Home With Music」徵件

入選名單
2020新北線上音樂廳。愛樂賞析「At Home With Music」徵件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5-14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Email:AI9104@ntpc.gov.tw

一、 徵件時間:

開放徵件至5/14截止。

二、 徵件說明:

(一) 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二) 請備妥下列資料

:書面資料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親送或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指定收件地址;電子資料須於109年5月14日23:59(臺灣時間)之前完成上傳。

1. 書面資料:
(1) 報名表5份。
(2) 「2020新北線上音樂廳-愛樂賞析《At Home With Music》」甄選切結書1份。
(3) 登記立案於新北市之演藝團隊應檢附立案證明1份。

2. 電子資料:
(1) 演出內容影音檔案(長度以30分鐘為限),須於片頭壓上(嵌入)作曲家/曲目(包含中英文)及演出者等資訊至少5秒,影片格式至少1080P。
(2) 自行上傳至Youtube網站,標題格式為「2020新北線上音樂廳-愛樂賞析《At Home With Music》_○○○(報名者名稱)」,並將連結e-mail至 AI9104@ntpc.gov.tw (E-mail主旨同影片標題)。

(三) 書面資料親送或郵寄收件地址:

22042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新北市文化局藝術展演科收,請於信封註明「『2020新北線上音樂廳-愛樂賞析《At Home With Music》』甄選報名」。郵戳為憑。

(四) 申請資料未齊者予以通知補件,未於規定期限內(3日)補齊資料者則予以退件。

甄選辦法

一、 主旨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對本市藝文團隊、產業以及整體社會環境之衝擊,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稱本局)為陪伴新北市藝文團隊及音樂家渡過這段時期,並以音樂撫慰人心,讓民眾安心在家的同時還能學習音樂相關知識,特訂定本辦法提供新北市音樂家及團體申請以發揮其專才,運用解說式音樂會的概念推廣充滿溫暖、美麗的樂曲,讓民眾在家也能接觸音樂、認識音樂,並藉此使社會獲得更多的愛與正能量。

二、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 報名資格:

(一) 個人:設籍新北市,於民國91年(西元2002年)5月14日前出生,年滿18歲以上者。若有伴奏,則伴奏不需符合上述資格,伴奏及重奏之認定將由專業評審委員依曲目判定。
(二) 團體:
1. 登記立案於新北市之演藝團隊。
2. 組團報名者,應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且團員需全體符合前述年齡及設籍條件之資格。

四、 企劃內容:

(一) 演出樂器及類別
1. 不限樂器及類別,包含古典音樂及傳統音樂類,可使用鋼琴、弦樂、管樂、打擊樂等西洋樂器演奏或聲樂演唱,亦可使用南管、北管、八音、現代國樂(笛、簫、笙、嗩吶、箏、揚琴、柳琴、琵琶、阮、三弦、胡琴、擊樂組合)等傳統樂器。
2. 曲目可為西洋古典音樂或傳統音樂,曲種不限,惟應以能傳達「溫暖」、「愛」、「希望」或類似之關懷情感等正向特質的曲目為主。

(二) 拍攝內容包含樂曲示範及口述講解,以一首曲目為原則,長度以30 分鐘為限。

(三) 解說方式以淺顯易懂為主,一般民眾可清楚理解。

五、 報名方式與報名期限:

於民國109年5月14日前備妥以下書面資料,郵寄至:220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新北市文化局藝術展演科(請於信封標明「『2020新北線上音樂廳愛樂賞析《At Home With Music》』甄選報名」(以郵戳為憑);另須於109 年5月14日23:59(臺灣時間-時區GMT+8)之前完成電子資料上傳。

(一) 書面資料(詳附件一):
1. 報名表5份(含報名者及所有協演人員基本資料、演出曲目名稱、講述內容大綱)。
2. 「2020新北線上音樂廳-愛樂賞析《At Home With Music》」甄選切結書(個人組由個人填寫,團體組由代表人填寫)
3. 登記立案於新北市之演藝團隊應檢附立案證明。

(二) 電子資料:
1. 演出內容影音檔案(長度以30分鐘為限),須於片頭壓上(嵌入)作曲家/曲目(包含中英文)及演出者等資訊至少5秒,影片格式至少
1,080之解析度。
2. 自行上傳至Youtube網站,標題格式為「2020新北線上音樂廳-愛樂賞析《At Home With Music》_○○○(報名者名稱)」,並將連結e-mail 至AI9104@ntpc.gov.tw (E-mail主旨同影片標題)。

(三) 投件注意事項:
1. 繳交資料若不齊全或未符規定者,不予受理,所有資料須依規定準備齊全,於期限內寄達本局,逾期亦不受理。
2. 所繳交至本局之報名文件,本局依作業需要留存,爰不復交還報名者,請參賽者依個人需要自行備份報名資料。

六、 評審方式:

採資格審查及複審二階段辦理:
(一) 資格審查:由本局就申請者提送之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檢視申請資格、各項文件是否符合規定。有記載不全或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不全者,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受理評審。
(二) 複審:由本局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就所徵得書面及電子資料進行分組評審,遴選入選名單。評分標準包含曲目適切性、解說內容、影片完整性等。

七、 甄選結果公布及獎勵:

(一) 甄選結果預計109年6月上旬(暫定)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網址: http://www.culture.ntpc.gov.tw/
(二) 將甄選出20名獲選者(若未符評審標準得從缺)。
(三) 本局將依獲選者之演出形式及規模給予獎金獎勵,獎金金額最高為新臺幣5,000元,實際核定額度另行通知。
(四) 獲選者之影片將由本局安排期程於相關Facebook粉絲頁等網站露出,活動期程預計為6-9月。
(五) 獲選者須與本局訂立簡易契約;團體組獲選者由立案團隊或選定代表人(自行組團)與本局訂立簡易契約,並於影片公開播放後二週內檢具領據,辦理獎金撥付(簡易契約詳附件二)。

八、 獲選者權益與義務

(一) 獲選者須提供本局經合法授權且可供編輯之文字、照片資料,授權由本局做為宣傳使用。
(二) 獲選者(個人組為個人,團體組為立案團隊或選定代表人)應同意提供之電子資料無償授權本局公開播放,並同意無償授權本局及獲選者之再授權人宣傳使用(含網路宣傳)。
(三) 本局得保有修正、變更、取消、暫停本甄選辦法部分或全部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逕由本局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本局網站。

主辦單位聯絡方式: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展演科 陳小姐
(02)22534417分機102 / AI9104@ntpc.gov.tw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