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比賽

得獎名單
2020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比賽

 總獎金: 1140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2020-06-05 ~ 2020-06-10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3-5626091轉63(徐小姐)

主辦單位Email:hsinchuglass2020@gmail.com

壹、計畫目標:

一、 為推廣玻璃藝術與設計,鼓勵玻璃創作及對玻璃材質、複合媒材等之運用,進而提昇國內玻璃、藝術創作與設計應用之水準。
二、 藉由作品展出提升大眾對玻璃的認識及鑑賞,進而促進玻璃設計藝術及玻璃媒材設計應用之發展。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文化部
二、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參、參加辦法:

一、 作品:

以玻璃為主要元素,以符合永續循環為概念或主題;作品需為完整呈現之實際創作。

二、 類別:分四類組。

1. 第一類組:單一媒材類:完全以玻璃為材料所設計、製作之藝術創作。
2. 第二類組:複合媒材類:以玻璃為主,其他材料為輔所設計、製作之藝術創作。
3. 第三類組:工業設計類:應用材料為玻璃的創新產品,參賽範圍於紡織鞋布、智能裝備、消費電子或其他( 食品、家居用品、戶外用品、包裝印刷等 )行業相關並具有前瞻性、實用性的工業設計產品或作品。
4. 第四類組:文創設計工藝類:以玻璃為主,其他材料為輔進行設計,須為具實用性並符合在地玻璃業者開發需求之產品項目。獲獎作品將授權予玻璃業者合作進行開發量產。
4-1 杯子 ( 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聯繫電話03-5385185#228黃先生 )
4-2 花茶壼 ( 仟庚企業有限公司,聯繫電話:0987301997洪先生 )
4-3 瓶器 ( 春池玻璃有限公司,聯繫電話03-5389187洪小姐 )

三、 參加對象:

不限國籍,對玻璃藝術創作有興趣之個人;團體或單位參賽請推派一名代表進行報名。

四、 參加件數:

第一至三類及第四類1至3項,每人每類每項限報1件作品( 至多6件 ),並依參賽組別各別填寫( 附件三 )。

五、 參加方式:

分為二階段徵選。

1.初選:以作品照片與設計圖稿評選出初選入圍作品。
2.決選:由專業評審團分類組以作品原件評選出得獎作品。

六、 送件方式

1. 初選作品圖照收件
( 1 ) 109 年 6 月 5 日( 五 ) 至 6 月 10 日( 三 ) 17:00 止,以電子郵件或信件寄送比賽簡章檢查表( 附件一 )、基本資料( 附件二 )、作品說明( 附件三 )、初選作品設計圖稿( 附件3-1 )、聲明書( 附件四 ),逾時恕不受理。
初選以照片為準,亦可繳交設計圖稿作為輔助;參選者照片需以專業水準拍攝照片,照片與圖稿請務必清晰。
( 2 ) 作品照片規範:
A.繳交完整作品全貌照片 8×10 吋( 203×254 mm )正面照 1 張,並依角度或精細度之不同,再拍攝2張照片,照片正面不可簽名或置上任何標籤、LOGO,照片背面右上角黏貼初選作品標籤( 附件3-2 )。每件作品共繳交3張照片。
B.電子檔以 300dpi 以上之全彩 jpeg 檔繳交。
( 3 ) 設計圖稿規範:
A.繪圖方式與紙張種類不限,手工、電腦繪圖皆可,繪製三視圖尤佳。
B.所有實際設計圖稿僅繪製於同一張A4紙,正面不可簽名或置上任何標籤、
LOGO,於畫卡紙板背面右上角黏貼初選作品標籤( 附件3-2 )。
C.電子檔以 300dpi 以上之全彩 jpeg 檔繳交。
( 4 ) 收件資訊:
新竹市玻璃工藝博物館
寄送地址:30068 新竹市東區東大路一段 2 號聯絡電話:03-5626091轉63徐小姐
金玻獎徵件小組電子郵件信箱: hsinchuglass2020@gmail.com

(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2020 新竹市金玻獎|姓名|作品名稱」 )
2.決選原件收件
109 年 7 月 14 日( 二 )至 7 月15 日( 三 )止,每日 11:00 起至 17:00 止。親自繳交實體作品與決選作品標籤( 附件3-3 )至收件單位,逾時恕不受理。決選作品內外請自行處理防震保護,外裝請以便利儲藏運輸之包裝外殼( 例:錦盒、木盒 )。
收件地點:風 livehouse
收件地址:30068 新竹市東區東大路一段 1 號
金玻獎徵件小組電子郵件信箱: hsinchuglass2020@gmail.com

七、 責任:

承辦單位對徵選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或作品材質脆弱、徐冷不良、作品本身結構及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遭受損害者,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八、 保險:

參賽作品,保險期限自作品收件起至退件截止日止,保額最高賠償金每件作品均以新台幣貳萬元整計;各類作品經決審獲入選以上獎項者,每件作品保額均以新台幣伍萬元計;惟得獎獎金超出新台幣伍萬元者,以實際獎金金額投保。

九、 獎項及獎勵:

為鼓勵新生代參加金玻獎,特別增設「新秀獎」,不分類組,年齡限制於35歲以下,透過專業評審團評分,發掘更多潛力設計新秀,看見新生代的無限創意及可能。

金玻獎

獎項 類組 名額 金額( 新台幣 )
金玻獎 第一~三類不分類評選 一名 給予獎金壹拾伍萬元、金玻獎獎座,得獎作品需參加2020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展覽。
第一名 第一、二、三類組 各評選一名 給予獎金捌萬元、獎座,得獎作品皆需參加2020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展覽。
第二名 第一、二、三類組 各評選一名 給予獎金陸萬元、獎座,得獎作品皆需參加2020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展覽。
第三名 第一、二、三類組 各評選一名 給予獎金肆萬元、獎座,得獎作品皆需參加2020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展覽。
優選 第一、二、三類組 各評選一名 給予獎金參萬元、獎座,得獎作品皆需參加2020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展覽。
佳作 第一、二、三類組 各評選一名 給予獎金貳萬元、獎座,得獎作品皆需參加2020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展覽。
新秀獎 不分類,

創作者 35 歲以下

六名 給予獎金壹萬元、獎座,得獎作品皆需參加2020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展覽。

文創設計工藝獎

獎項 類組 名額 金額( 新台幣 )
特選 第四類組 三名 給予獎金捌萬元、獎座,得獎作品需參加2020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展覽。( 須填寫同意授權智財權,獲選後並協助廠商進行設計微調以利產品量產 )本次活動獎金按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其中個人獲獎獎金貳萬元( 含 )以上者,主辦單位依法代扣得獎者10%所得稅,外藉人士依法代扣稅率為20%。

十、 頒獎時間:

另定,將個別通知得獎者。

十一、 評審事宜:

1.由承辦單位邀請有關玻璃設計、美學、藝術與玻璃專業等工藝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
2.本活動將擇期辦理初選、決選等評分事宜。
3.評審標準:
第一、二類: 整體美感( 25% ):造型整體美感、作品完整度、質感表現
第三類:
第四類:媒材運用( 25% ):包括材質運用的創新、巧妙與搭配度技術應用( 25% ):包含技巧難度及特殊性主題詮釋( 25% ):包含設計理念的原創概念與連結度
整體美感( 20% ):造型整體美感、作品完整度、質感表現功能應用( 30% ):媒材應用、使用目的功能、便利及耐用性創新創意( 35% ):是否跳脫框架或具前瞻性的創新概念元素市場價值( 15% ):定位、目標族群、影響層面等
整體美感( 20% ):造型整體設計感、作品完整度、質感表現
功能應用( 20% ):玻璃材質應用文創性、使用目的功能、便利及 實用性
創新創意( 20% ):具生活工藝前瞻性的創新設計概念元素市場開發( 20% ):市場量產可行性、目標族群、成本合理性等主題詮釋( 20% ):包含設計理念的原創概念與工藝性連結度

十二、 決選原件退件事宜:

決選評審未得獎之作品,承辦單位以信件或電話通知作者領回,通知後未於規定時間內領回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得獎之作品暫由承辦單位保管,展覽結束後兩日內領回。

十三、 辦理時程:

工作項目 時間 ( 109 年 ) 備註
簡章公告 5/13( 三 ) 金玻獎簡章可至新竹市玻璃工藝博物館服務台索取,或逕上:新竹市文化局網站 https://culture.hccg.gov.tw 下載。
初選收件 6/5( 五 )至 6/10( 三 )

17:00 止

詳見初選圖照收件資訊。
初選入圍公告 6/17( 三 ) 初選結果公佈於活動網站,並個別以 email 與電話通知。
決選收件 7/14( 二 )至 7/15( 三 )每日 11:00 起至 17:00 止 收件地點:風 livehouse
決選結果公告 7/20( 一 ) 決選結果公佈於活動網站,並個別以email、電話通知。
決選未入選作品領件 7/22( 三 )至 7/24( 五 )

每日 11:00 起至 17:00 止

憑領據個別至新竹市玻璃工藝博物館辦理。
開幕暨頒獎典禮 預計8/15( 六 ) 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展。
展覽 08/13( 四 )至 9/6( 日 ) 新竹市金玻獎暨文創設計工藝創作展。
參展作品領回 9/7( 一 )至 9/8( 二 ) 憑領據個別至新竹市玻璃工藝博物館辦理。

十四、 注意事項:

1. 作品如發現有抄襲或該作品曾在國內外其他公開展覽得獎,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項及獎金。
2. 得獎作品之獎金應依所得稅法辦理扣繳事宜。
3. 作品自入館完成登記手續起,至領回期間,由承辦單位負責保險,然遇不可預防之災害損壞或遺失,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4. 作品評審結果,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另以電子信件或電話通知。
5. 承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擁有作品著作使用權,包含再製、展覽、攝影、出版、宣傳及出版品販售之權利。
6. 凡送件參賽者,於同意書 ( 附件五 ) 上簽名蓋章後,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7. 作品由參賽者自行判斷參加類別,倘有爭議時,由評審委員認定,作者不得異議。
8.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及比賽最新訊息,隨時公佈於新竹市文化局網站或洽詢電話03-562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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