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烈嶼鄉「美影烈嶼」攝影比賽
烈嶼鄉公所辦理「美影烈嶼」攝影比賽活動,相片拍攝期限至109年10月31日止。並於109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止,受理收件,逾期不受理。獎金最高有新台幣1萬元,還領有烈嶼鄉合法民宿之住宿券,獎項豐富,鄉公所歡迎愛好攝影者踴躍送件。
鄉公所指出,為有效推廣烈嶼地區之觀光,繼續辦理「美影烈嶼」攝影比賽活動,廣邀各攝影好手透過鏡頭詮釋,經由照片呈現烈嶼鄉美景,藉此活動廣羅烈嶼各角度之美,以增進更多遊客對烈嶼地區特色自然人文風情之發現與認識,並吸引遊客認識烈嶼鄉。
鄉公所說明比賽辦法,每位參賽者作品以3張為限,連作(組照)不收,每人限得一獎項,以最高獎為主。評審標準:攝影主題呈現、構圖與創意、攝影技巧、主題說明等。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擇期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組成評審團公開評選,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決議,不得異議。作品規格:請沖洗5×7之彩色相片,並同時提供原照片電子檔以JPG檔案格式儲存光碟,有效畫素800萬以上,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等。投稿作品須為未曾公開發表,無獲任何獎項之作品。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每張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並寫明所有資料,否則不予評審並取消參賽資格。
得獎作品,著作權無償讓與主辦單位,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永久性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牌或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並追回獎金。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領取獎金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鄉公所說明該攝影比賽的收件方式,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美影烈嶼』攝影比賽字樣,如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於評審前因不可抗力之災變致生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請於收件期限內送達至:金門縣烈嶼鄉林湖村西路60號、烈嶼鄉公所觀光課收,電話:082-364510,逾期不予受理。
鄉公所表示,攝影比賽的獎勵,評選出第一、二、三名、以及優選獎10名、佳作獎20名。其他注意事項及比賽辦法詳情參照烈嶼鄉公所官網活動簡章,聯絡電話:082-364510。烈嶼鄉公所歡迎愛好攝影人士踴躍參加,一起拍出烈嶼之美,呈現令人感動驚艷之攝影作品。
相關連結:
金門縣烈嶼鄉攝影比賽相關競賽:
- 111年烈嶼鄉「烈嶼.入鏡」攝影比賽111年烈嶼鄉「烈嶼.入鏡」攝影比賽 收件日期:自111年1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1萬元,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5,000元,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3,000元,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 「烈嶼之美.由你來攝定」攝影比賽活「烈嶼之美.由你來攝定」攝影比賽活 收件日期: 自110年11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1萬元,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5,000元,紀念品1 份,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3,000元,紀念品1份,獎狀乙紙。
-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發現綠石槽之美」攝影比賽金門縣烈嶼鄉公所「發現綠石槽之美」攝影比賽 收件日期:自110年6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1萬元,烈嶼地區民宿住宿券1張,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5000元,烈嶼地區民宿住宿券1張,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3000元,烈嶼地區民宿住宿券1張,獎狀乙紙。
- 2020烈嶼鄉「美影烈嶼」攝影比賽2020烈嶼鄉「美影烈嶼」攝影比賽相片拍攝期限至109年10月31日止。並於109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止,受理收件。 比賽辦法,每位參賽者作品以3張為限,連作(組照)不收,每人限得一獎項,以最高獎為主。評審標準:攝影主題呈現、構圖與創意、攝影技巧、主題說明等。
- 烈嶼綠石槽攝影比賽活動烈嶼綠石槽攝影比賽活動 【活動辦法】 1️⃣在烈嶼地區進行「烈嶼綠石槽」作品拍攝。 2️⃣依規定完成作品上傳至 「綠野仙境-烈嶼綠石槽 」臉書紛絲社團「新貼文」,標籤(tag)「#烈嶼綠石槽 」及「 #烈嶼鄉公所 」,並加註30字內文字敘述,貼文公開分享至個人臉書。
- 2019烈嶼鄉「烈嶼風情」攝影比賽2019烈嶼鄉「烈嶼風情」攝影比賽 活動宗旨:為結合烈嶼地區推廣觀光,藉由攝影比賽活動,希望可增進更多民眾對烈嶼地區特色文化之發現與認同,經由照片詮釋本鄉美景,藉此活動廣羅烈嶼各角度之美並吸引遊客認識烈鄉,特邀各攝影好手透過鏡頭呈現另人動容之攝影作品,並配合於本鄉圖書館設立攝影相關主題書區,藉此提升圖書館圖書借閱率。
- 金門縣烈嶼鄉「獵影烈嶼島」攝影比賽金門縣烈嶼鄉「獵影烈嶼島」攝影比賽 活動主旨:為吸引愛好攝影藝術人士前來觀光消費,藉此活動廣羅不同角度的烈嶼鄉之美,做為未來推展觀光之用,提高烈嶼鄉觀光知名度。攝影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8月9日止,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規範,且應為前開時限內拍攝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攝影收件日期:自108年7月22日至8月9日止。
延伸閱讀:
- 美影烈嶼攝影比賽結果揭曉愛情奪第一本次攝影主題以烈嶼鄉美景為題材,凡能以優異之構圖、輪廓、光影等,充分呈現出烈嶼之美,共徵得近100張作品參賽,投件者遍及全台各地,大家不分 ...
- 美影烈嶼攝影比賽結果揭曉愛情奪第一鄉公所指出,為有效推廣烈嶼地區之觀光,增進更多遊客對烈嶼地區特色自然人文風情之發現與認識,延續經典小鎮之殊榮,邁向國際,藉由攝影比賽廣羅 ...
- 金門烈嶼鄉攝影比賽張凱傑以「愛情」奪冠| 地方金門烈嶼鄉攝影比賽張凱傑以「愛情」奪冠| 地方金門烈嶼鄉公所舉辦的「美影烈嶼」攝影比賽評審結果出爐,張凱傑以「雙口的落日餘暉,像極了愛情」 ...
- 國境之西的福爾摩沙鏡頭下的烈嶼美不勝收... 以其烽火桃源的獨特自然、人文景觀,成為國境之西的旅遊重鎮。烈嶼鄉公所主辦的「美影烈嶼」攝影比賽結果揭曉,近百幀角逐作品在構圖、光.
- 金門烈嶼鄉攝影比賽張凱傑以「愛情」奪冠金門烈嶼鄉公所舉辦的「美影烈嶼」攝影比賽評審結果出爐,張凱傑以「雙口的落日餘暉,像極了愛情」為構想主題所拍攝所拍攝的「愛情」奪得第一名 ...
- 國境之西的福爾摩沙鏡頭下的烈嶼美不勝收烈嶼鄉公所主辦的「美影烈嶼」攝影比賽結果揭曉,近百幀角逐作品在構圖、光影中展現鏡頭下的島嶼之美,讓人看到美不勝收的精采。 鄉公所說明,這 ...
- 「美影烈嶼」 攝影比賽活動簡章金門縣烈嶼鄉 「美影烈嶼」 攝影比賽. 活動簡章下載. Art editor Img. 點閱次數:431. 相關圖片. 海報; 簡章-2; 簡章-3; 簡章-4. 相關檔案. 簡章. pdf. 回上一頁 ...
-
烈嶼鄉公所「美影烈嶼」攝影比賽活動
烈嶼鄉公所辦理「美影烈嶼」攝影比賽活動,獎金最高有新台幣1萬元,還領有烈嶼鄉合法民宿之住宿券,獎項豐富,鄉公所歡迎愛好攝影者踴躍送件。 鄉公所指出,為有效推廣烈嶼地區之觀光,繼續辦理「美影烈嶼」攝影比賽活動,廣邀各攝影好手透過鏡頭詮釋,經由照片呈現烈嶼鄉美景,藉此活動廣羅烈嶼各角度之美,以增進更多遊客對烈嶼地區特色自然人文風情之發現與認識,並吸引遊客認識烈嶼鄉。相片拍攝期限至109年10月31日止。並於109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止,受理收件,逾期不受理。 鄉公所說明比賽辦法,每位參賽者作品以3張為限,連作(組照)不收,每人限得一獎項,以最高獎為主。評審標準:攝影主題呈現、構圖與創意、攝影技巧、主題說明等。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擇期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組成評審團公開評選,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決議,不得異議。作品規格:請沖洗5X7之彩色相片,並同時提供原照片電子檔以JPG檔案格式儲存光碟,有效畫素800萬以上,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等。投稿作品須為未曾公開發表,無獲任何獎項之作品。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每張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並寫明所有資料,否則不予評審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作品,著作權無償讓與主辦單位,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永久性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牌或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並追回獎金。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領取獎金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鄉公所說明該攝影比賽的收件方式,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美影烈嶼」攝影比賽字樣,如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於評審前因不可抗力之災變致生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請於收件期限內送達至:金門縣烈嶼鄉林湖村西路60號、烈嶼鄉公所觀光課收,電話:082-364510,逾期不予受理 鄉公所表示,攝影比賽的獎勵,評選出第一、二、三名、以及優選獎10名、佳作獎20名。其他注意事項及比賽辦法詳情參照烈嶼鄉公所官網活動簡章,聯絡電話:082-364510。烈嶼鄉公所歡迎愛好攝影人士踴躍參加,一起拍出烈嶼之美,呈現令人感動驚艷之攝影作品。 主辦︰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 美影烈嶼攝影比賽金門縣烈嶼鄉公所辦理「美影烈嶼」攝影比賽活動,相片拍攝期限至109年10月31日止。並於109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止,受理收件,逾期不受理。獎金最高 ...